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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卦-讼卦䷅天水讼卦-[宋]张根撰《吴园周易解》

天水讼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火明夷|综卦:水天需|交互卦:风火家人 【周易上经】第6卦-讼卦䷅天水讼卦(坎下乾上)-(宋)張根撰《吳園周易解•卷一》 ䷅【坎下乾上】 訟: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 彖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 此所以異于需。 訟,有孚,窒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 訟之不可如此,故聖人反復戒焉。 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。 天左旋,水東注,此訟之端。 君子以作事謀始。 所以防訟。 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 猶所謂果而已,不敢取強焉。 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 九二,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。 象曰: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 上有好者,下必有甚,君无尤焉。 六三,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,无成。 食德雖未至于訟,然有訟之端矣。為能從之,所以異于二而終吉也。以此從王事,亦可以免。成,猶成事不說之成。 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 非始事故。 九四,不克訟,復即命,渝,安貞吉。 聞理而止,不遂而遯。 象曰:復即命,渝,安貞不失也。 九五,訟元吉。 中不取強,正則我直。訟之元吉,孰大于是? 象曰:訟元吉,以中正也。 此天下所以利見而願質焉。 上九,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禠之。 象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 取強之辱如此。

第6卦-讼卦䷅天水讼卦-[宋]张根撰《吴园周易解》,周易,卦,大人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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