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天需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火地晋|综卦:天水讼|交互卦:火泽睽
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(宋)張根撰《吳園周易解•卷一》
䷄【乾下坎上】
需
交則為屯,不交則為解。
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䧟,其義不困窮矣。所以異于蹇,二得之矣。
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
所以異于屯,五得之矣。
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象曰:雲上于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萬物皆得故。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處難之初故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
乾之體故。
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義不勝故。
九三,需于泥,致宼至。
密邇于難,故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宼,敬慎不敗也。
過剛不中,猶有待故。
**,需于血,出自穴。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待傷而出,亦已晚矣。
九五,需于酒食,貞吉。
險難既平,德澤既降,天下宴樂之時。
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萬邦庶民,惟中正之供耳。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。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處卦之外,不與物爭,三陽彚進,于己无嫌,能敬以待之,可无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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