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天需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火地晋|综卦:天水讼|交互卦:火泽睽
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(宋)司馬光撰《溫公易說•卷一》
䷄【乾下坎上】
需: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需者何?待時而行之謂也。孚者,見信于人之謂也。夫信者,已之所為也。孚者,待人而後成者也。故夫需之道,利安而不利躁,修已以待人者也。非夫信義著明,道德光大,則不能以亨也。居正待時,然後吉也。用邪求益,宜其凶也。需以涉難,難可濟也。躁以涉川,沈可必也。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坎,陷也。其云不陷何?需然後進,故不陷也。又曰位乎天位以正中者何?有孚光亨貞吉者,人君所以待天下之道也。
象曰:雲上于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需之為飲食,何也?雲上于天,萬物飲之,滂沱下施,萬物飲之,以豐以肥,以榮以滋,飲食燕樂及下之道也。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。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寇雖邇,不犯不至,故曰自我致寇也。能用需道,故曰敬慎不敗也。
**,需于血,出自穴。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需于血者,入險而傷也。出于險者,不競乃善也。以需血者,非需之地也。子曰:繋辭焉以盡其言,變而通之以盡利。此之謂也。
九五,需于酒食,貞吉。
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需九五:需于酒食,貞吉。酒食者何?福禄之謂也。九五以中正而受尊位,天之所佑,人之所助也。然則福禄既充矣,而又何需焉?曰:中正者,所以待天下之治也。書曰:允執其中。又曰:以萬民惟正之供。夫中正者,足以盡天下之治也。舍乎中正而能亨天之福禄者,寡矣。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。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。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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