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讼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火明夷|综卦:水天需|交互卦:风火家人
【周易上经】第6卦-讼卦䷅天水讼卦(坎下乾上)-(宋)司馬光撰《溫公易說•卷一》
䷅【坎下乾上】
訟: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彖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訟有孚窒惕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
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;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九二,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。
象曰: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六三,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,无成。
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九四,不克訟,復即命,渝,安貞吉。
象曰:復即命,渝,安貞不失也。
九五,訟元吉。
象曰:訟无吉,以中正也。
上九,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象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案:訟卦說原本缺。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或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请登录 或 注册购买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