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易经网

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-[宋]林栗撰《周易经传集解》

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 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(宋)林栗撰《周易经传集解》卷二十六 艮卦:䷳【艮下艮上】 序卦曰:震者,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 艮之成卦,震之反也。自震之艮,二**動,四爻則易而成也。一陽在二隂之下,居非其所,欲無動得乎?是以謂之震也。一陽在二隂之上,動將何往,欲无止得乎?是以謂之艮也。艮者萬物之終,而震者萬物之始也。震反則為艮,艮反則為震。是故震兼虩虩啞啞之辭,而艮備時止時行之義。震以初九為吉,而九四為遂泥。艮以上九為吉,而九三為薰心。明震之不可終動,艮之不可終止也。 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 彖曰: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相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下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 下艮上艮成卦曰:艮者,初為艮,二為坎,三為震,四又為艮。坎,北方也;震,東方也。而艮則東北之卦,坎之所終而震之所始也。坎不入乎艮,无以成萬物之終;震不出乎艮,无以成萬物之始。是故動以靜為本,行以正為基。今夫草木之生,人見其條逹茂遂而已,不知其枝幹節葉已具於根荄脉縷之中。其本大者其末長,其源深者其流遠,其積厚者其施博,自然之理也。故曰:夫乾,其靜也專,其動也直,是以大生焉。夫坤,其靜也翕,其動也闢,是以廣生焉。然則當艮之時,苟不能止,无以為震動之資矣。《易》曰:貞者,事之幹也。又曰:終萬物,始萬物者,莫盛乎艮。其此之謂歟?故子曰: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日出乎震,則光明見矣。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何謂也?曰:艮之三晝,一陽在二隂之外,其形内向,有背面而立之象。因而重之,則前艮為背,而後艮為止於其背之象矣。故艮之諸爻,上九止於九三之後,艮其背也,下无其應,不獲其身也。庭,内外交際之地也。三四,内外之交庭之象也。九三為震,有反面外向之象,而動於羣隂之中,是行其庭也。上无其應,是不見其人也。夫物近而不相得則凶,或害之,悔且吝。今也止於其背而不獲其身,可謂近而不相得矣。不見其人而行其庭,可謂或害之者矣。然而繫之无咎者,何哉?艮之時則然也。夫艮也者,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。使上九艮其背而必獲其身,則是與之偕止而不知行也。九三行其庭而不見其人,則是與之偕動而不知靜也。故夫艮者,兼動靜之宜,備屈伸之理。當上九之時,可止而不得不止也。當九三之時,可行而不得不行也。此所謂其道光明者歟?孟子有言:可以仕則仕,可以止則止,孔子也。或曰:二體皆艮也,反而視之,則皆震也。何以知上九當止而九三當行乎?曰:上九者,艮之終也,萬物歸根復命之時也。萬物歸根復命,而一陽之氣已動乎淵泉,則九三之象也。三之為震,出乎坎而不待反而後得之矣。故上九之辭曰敦艮吉,九三之辭曰厲薰心,明動靜之各有其時也。君子之道,或出或處,或默或語,無適無莫,惟義所在,亦若是而已。孔子曰:微子去之,箕子為之奴,比干諫而死,商有三仁焉。夫比干已死,而箕子又為之奴,可謂艮其背矣,而不能止微子之勿行,是謂不獲其身也。微子去商而歸周,可謂行其庭矣,而不能使箕子之勿留,是謂不見其人也。三人之行不同,而夫子同稱之曰仁,不敢少貶焉。夫有廢必有興,有終必有始,比干之死與箕子之留,所以明君臣之義也。微子去之,所以明天人之歸,存社稷之計也。其何咎之有哉?故子曰:艮其背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艮其背誤作艮其止,當依上文讀之。古者背比字通用,比字訛為止耳。背者與人相違之地,北者幽隂之所,當此而不止,則是失道而冥行也。夫八重卦皆敵應不相與,而獨言於艮者,謂其以止為義,則无復相與之意矣。然則不獲其身,不見其人,而可以咎之哉?書曰:自靖,人自献于先王,我不顧行遯。此之謂也。 象曰:兼山,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 艮為山,重卦為兼山,但取山象,艮止之義備矣。而取諸兼山者,明尊卑小大各有其位,介辨而可不亂也。自天子至于庶人,守其位則安,出其位則悖,是以君子思而不出也。君止於仁,臣止於忠,父止於慈,子止於孝,上不偪下,下不僭上,尊者制其略,卑者治其詳,皆不出其位之義也。 雜卦曰:艮,止也。 艮之為卦,以物之終始而成。其在六爻,以時止則止為義。今夫動者未嘗无止,止者末嘗无動。然天為動,地為止,何也?以其常者言之也。人受天地之中以生,參乎高厚之際,忽焉而動,倏焉而止,不可以一端而蔽之。欲言動靜屈伸之理,莫若近取諸身矣。是以艮之為爻,分配人之一身。人之一身,動靜之機,外繫乎足,内繫乎心。初六艮也,足之位也。**艮也,心之位也。心與足動,則身欲止不可得矣。心與足止,則身欲動不可得矣。然心止則足止矣,心止而足不止,則其動未可知也。故**言艮其身,而初六但言艮其趾而已。易惟咸、艮二卦純取於身,咸之諸爻感應以相與,而艮之諸爻敵應不相與,然皆可以取譬於身,何也?咸者,感也,感其心然後能感人也。艮者,止也,止其心然後能止其身也。是故以體分爻,然後有以見心之所在。心不可見,則咸、艮之義廢矣。咸之九四,心之所在也,故曰朋從爾思。思者,心之用也。艮之**,心之所在也,故曰艮其身。揔言身者,心為之君也。咸之彖曰: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艮之大象曰:君子以思不出其征。皆所以發明其義也。若夫六二之艮其腓,九三之艮其限,六五之艮其

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-[宋]林栗撰《周易经传集解》,卦,第1张
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售价:43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

发表评论

还没有评论,快来说点什么吧~

付费内容
售价:43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