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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-(宋)郭雍撰《郭氏传家易说》

萃卦(泽地萃卦)【兑宫二世卦|兑上:错艮综巽-先天:东南-后天:西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少阳|地位:太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-(宋)郭雍撰《郭氏傳家易說•卷五》 ䷬【坤下兑上】 萃:亨,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亨,利貞,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 萃聚之世,既庶既富之時也,故萃有亨之道。孔子曰:既富矣,又何加焉?曰:教之。聖人設教,必于富庶之後,而設教之道,莫先于孝享,以為天下先。故觀之神道設教,亦必以盥而不薦為首,與萃之時王假有廟,致孝享之意同。利見大人亨者,天下萬物萃聚之時,主之者不得其道,則亂由以生,故非見大人,則萃不能亨也。大人為道之大,足以容民畜衆者也,所以利見大人者,利貞故也。正故能亨,不正則不亨矣。始言萃亨,王假有廟,統言之也。自利見大人下,詳言其事也。見大人則正,正則得主萃之道,故天下可以用大牲而致孝享。因萃之盛,足以有為,是以利有攸往矣。由是觀之,萃非大人,適足以致亂也。故卦辭先言萃有亨之道,而後言見大人則亨也。 彖曰:萃,聚也。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王假有廟,致孝享也。利見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 其道不順,其情不說,則无萃聚之理。剛中而應,九五也,萃之主也。非剛則不能為衆聚之主,非中則不可為主。苟无其應,又不能為之主也。是以順以說為物聚之理,剛中而應為能聚之道。致孝享者,嘉會之時,禮在所先也。萃之致孝享,亦以身化天下也。聚以正者,見大人則聚以正道,非大人則聚以不正之道,故大人所以為時利見也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者,因時而可有為也。時則所謂天命也,當可為而為,所以順天命也。然天地萬物之情所以聚者,不過順說而已。其道不順,則無由以聚;其情不說,亦不能聚矣。故天地萬物之情既不過順說,是以彖言可見也。 象曰:澤上于地,萃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 澤聚于地,萃之象也。然天下之理,順極者必逆,說極者必怨,聚極者必散,乖爭陵犯,莫不由此以生。所以萃之時,君子豫為之防,除戎器而戒不虞也。除,謂除弊惡而新之。 初六,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。若號,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。象曰:乃亂乃萃,其志亂也。 初與四為正應,誠信之應也。而初六捨應從類,不終其道,乃惑亂相聚,非聚以正之道也。雖有一握為笑之暫,何可長也?故必勿恤其類,往從正應,以終有孚,則无咎矣。何以知初六之不終?蓋隂柔不能有立,當萃之時,見其類則必聚。今二隂在上,故知其捨應從類也。其志亂者,其志惑于其類而失應,故云亂也。 六二,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禴。象曰:引吉无咎,中未變也。 二雖隂柔,而有中正之德,猶牽于羣類,不能自達,必九五引而後應,以見柔之不能盡萃聚之道也。應而得吉,吉乃无咎,則得聚之道矣。得聚之道,則既庶既富,是以可薦誠而用禴也。禴祭簡薄,以誠為主,苟誠不至,則不可以禴,故以孚先之。中未變者,柔道好從而易變,如初六捨應從類是也。二之所以引吉,蓋以得中,故未變也。二以用禴,故知得萃之道,初之乃亂乃萃,知其失矣。 六三,萃如嗟如,无攸利。往无咎,小吝。象曰:往无咎,上巽也。 三以其類在下,常失所聚,故有嗟如之歎。无應无類,何所利乎?然與其上无應而下失初二,不若往從上六,雖非正應,而萃之時或復以同類而可聚也,是以无咎。然求之非其道,能无吝乎?上巽者,以上六有柔巽之德,故有可往而從之之理也。 九四:大吉,无咎。象曰:大吉,无咎,位不當也。 九四之言大吉无咎,道之至美者也。而注釋之家,皆反其意,未以為美。故伊川亦以象言位不當,疑其所為未能盡善,故云必得大吉,然後无咎也。且以卦爻觀之,萃之六爻,獨有二陽,下皆有應,四又上比于君,得其所聚,莫吉于斯,故言大吉无咎也。位不當者,四得上下之聚,有大君之象,而位非君位,不充其德,故言不當也。以萃聚而得吉之大,固其所宜,而又曰无咎者,以臣而有君聚之象,其位不當,疑于有咎故也。萃之成卦在九四,故為萃之主,與豫之九四同。 九五: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象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 居萃之時,得位之當者,九五而已。然有其位,斯有其事。主天下之萃,則其事也。能充其道,故為大人。不能充其道,則僅有其位,无過亦幸矣。湯之克寛克仁,彰信兆民,豈有位无咎而已哉?故九五為匪孚也。匪孚者,未能大信于天下也。不能信于天下,則將有悔矣。惟元永貞,可以无悔。元者,盡君長之道也。永,可久也。貞,正也。得位而孚,充是三者之道,則大君之能事畢矣,湯、文是也。得位而匪孚,未能信于天下,故特悔亡而已,此象所以言志未光也。九五宜能充其道,而爻象弗與,何哉?蓋九四下比羣隂,非其位而有其道矣。萃聚之權,獨在九四,凡以九五未能孚于天下故也,此爻辭弗與之義也。必曰萃有位,又見徒有其位而已,所以甚言无其道也。然九四大吉无咎,而象曰位不當,九五萃有位,而象曰志未光者,以見九四得萃聚之道,而无君位可行,九五雖有君位,而其志未光大也。 上六:齎咨涕洟,无咎。象曰:齎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 衆隂可與之聚,則遠而在下;二陽可從之而聚,而已獨乘之。當萃之時,失其所聚者,上六也,故有齎咨涕洟之象。然能齎咨涕洟,不敢自安于上,猶為知懼之人,故雖失其所聚,亦无咎矣。

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-(宋)郭雍撰《郭氏传家易说》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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