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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-(清)刁包撰《易酌》

巽为风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老阳|错卦:震为雷|综卦:兑为泽|交互卦:火泽睽 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(清)刁包撰《易酌•卷九》 ䷸【巽下巽上】 巽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 傳曰:一隂在二陽之下,巽順于陽,所以為巽也。《本義》又加入字曰:一隂伏于二陽之下,其性能巽以入也。象為風,亦取入義,其義愈詳矣。陽大隂小,以其從陽也,故亨。以其從陽者,隂也,故曰小亨。一隂上從二陽,初往二,四往五,无不利者,故曰利有攸往。初見九二之大人,四見九五之大人,皆能以陽剛之德,濟隂柔之質,引而入于中正之域也,故曰利見大人。 彖曰:重巽以申命, 合兩巽為卦,故曰重巽。 傳曰:君子體重巽之義,以申復其命令。故《本義》曰:釋卦義也。申,重復也。丁寧反覆之意,非謂有兩命也。讀書盤庚及多士、多方之誥,則可見矣。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 陽性以中正為志,剛而巽乎中正,其志行矣。《本義》指九五,以二中而未正也。鄭氏曰:九二巽乎中者也,重巽則兼五言之,故曰巽乎中正而志行,如此則分曉矣。 又曰:初六順乎剛者也,重巽則兼四言之,故曰柔皆順乎剛,尤分曉。盖順乎剛則不至柔媚而為謟,剛順乎中正則不至褊急而為邪,此巽之所以為巽而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者也。 象曰:隨風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 傳曰:隨者,相繼之義。《本義》因之。盖巽為風,風以繼風,故曰隨風,重巽之象也。君子觀重巽之象,以重申其命,而又必行其所命之事,不徒託諸空言也。 李氏曰:天下有風,姤,所以施命。若風相隨而至,則是申命不一之象。故君子之出命也,必至再至三以先戒之,然後其事可行于天下也。文告勤懇,而非出乎身以加諸民,雖家諭戶曉,祗故事耳。勵精圖治,而不能使匹夫匹婦丕應傒志,即發號施令,何為也哉?必如君子之德風,而後可以申命行事也。 初六,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 巽為進退,為不果。初以隂柔而居最下,故有此象。然利在武人之貞者,所以鼓勵其志,使之有進而无退也。《本義》有以濟其所不及而得所宜句,最精。 象曰:進退,志疑也;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 進退兩念,交戰于胸中而不能自決,志疑也。把狐疑念頭整頓起來,不使汚壞卑萎了,志治也。志治,則確然自信而无所疑矣。 傳曰:治,謂修立也。修者,不汙之謂;立者,不卑之謂。 九二,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 二以陽居隂,而在重巽之下,過于巽者也,故曰巽在牀下。古尊者坐干牀上,卑者俯伏拜跪于牀下,正其義也。用史巫紛若句,殊難理會。向來以程、朱為未安,遍求諸家之說,畢竟傳義較勝。 傳曰:史巫者,通誠意于神明者也。紛若,多也。苟至誠安于謙巽,能使通其誠意者多,則吉而无咎,謂其誠足以動人也。由此言之,如古之人有盛德及人,而人皆代為祈福之類,盖至誠感人,而因以格神也。用史巫者,史、巫為二用,非二用之也。《本義》丁寧,煩悉其辭,以自道達,亦未確。余向有說云:史,用以占卜者也。巫,用以禱祀者也。紛若者,史不已而巫,巫不已而史,極言其小心慎畏,不安之甚也。誠敬如此,可通神明,是以吉而无咎也。亦通存之。 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 傳曰:二能使其誠意者,衆多紛然,由得中也。陽居中,為中寔之象。中既誠寔,則人自當信之以誠意,則非謟畏也,所以吉而无咎。此說確不可易。 九三,頻巽,吝。 三以陽居陽,過剛不中者也。因處巽時而勉強以下人,非其本心。然巽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?故頻巽而頻失,為可吝也。 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 傳曰:三之才質,本非能巽,而上臨之以巽,承重剛而履剛,勢不得行其志,故頻失而頻巽。盖巽者本非其志,故窮困而不能常也。 **,悔亡,田獲三品。 隂柔无援,承乘皆剛,宜有悔也。以隂居隂,在上體而能下,故悔可亡。田獲三品,傳云:遍及上下也。朱子以為牽強,但直作卜田之吉占,恐未然。焦氏云:三品指下三爻,四居五下,巽順而盡事君之禮,故初六、九二、九三莫不巽順之,如田獵而有三品之獲也。此說亦通。三品之說舊矣,一為乾豆,一為賓客,一以充君之庖。又有三殺之說,詩車攻篇:自左膘達右腢為上殺,達右耳本為中殺,左脾達右䯚為下殺。此即就田時所獲言之,猶切 象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 四居柔得正,所謂範我馳驅者,故有田獵之功,豈與詭遇獲禽等乎?以隂柔之才,而遇上下之剛,獲免于悔,幸矣。乃不惟无悔,而且有功。 傳曰:天下事苟善處則悔,或可以有功也。 九五,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 五居尊位,為巽之主,命令之所自出也。以剛健之德,居中正之位,所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也,故貞。貞則吉,而悔亡无所不利矣。五非有悔,而居巽體,巽為疑卦,故戒之。以其不善而變也,故无初。以其變而善也,故有終。所謂圖惟厥終也。《本義》曰:有悔,是无初也。亡之,是有終也。尤為明切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。 傳曰:甲者,事之端也。庚者,變更之始也。十干戊巳為中,過中則變,故謂之庚。事之改更,當原始要終,如先甲後甲之義,如是則吉也。《本義》云:先庚三日,丁也。後庚三日,癸也。丁所以丁寧于其變之前,癸所以揆度于其變之後,二義俱不可少。然先庚後庚,反覆告人以欲變之意,不一而足,所謂重巽以申命也。以此創制變法,必獲美善之道,吉可知已。 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 二曰得中,未正也。五曰位正,中則无偏无黨,无過无不及,命令之出,合天理而當人心矣,故吉有獨歸焉。 上九,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 上

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-(清)刁包撰《易酌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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