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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(清)连斗山撰《周易辨画》

未济(火水未济)【离宫三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阳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(清)連斗山撰《周易辨畫•卷三十三》 未济:䷿【坎下离上】 未濟:亨;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【汔,許訖切】。 此卦與既濟相反,既濟為六十四卦之定位,應以既濟居終,而反以未濟居終者,蓋既者事之已然者也,已然者過也。未者事之未然者也,未然者續也。既濟者自既濟而至未濟也,未濟者自未濟而至既濟也,此卦之所以不終于既而終于未也。且易之為道屢變而无端,亦生生而不已,故既濟方治定功成,而未濟即開端始事,以言其體則火上水下也,以言其位則柔奇剛偶也。且卦自否變,天地閉塞之氣方交,五二之位未定也,故卦曰未濟。顧未濟而濟之理從此生,亦未濟而濟之事從此起,故未濟必亨。蓋卦中六五即既濟之六二,二于既濟而能亨,則五必于未濟而亦能亨也。第六五以隂體而居互坎之上,隂為小,坎為狐,如小狐已幾于濟而尚未盡濟耳,終必能濟也。若初六者既于既濟之上濡其首,必于未濟之下濡其尾,智短才弱,欲濟而終不能濟,則无所利矣。可見天下无不可為之事,而特患无為事之人,欲善其終,尤不可不先圖其始也。 彖曰:未濟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【當,得浪切】。 未濟何以亨?以六柔居五柔而得中也。既濟之柔中,以其居下而能守;未濟之柔中,以其居上而能應故也。小狐汔濟者,内卦坎象狐,六五互坎象小狐。小狐已渡乎兩坎,而上有一剛亘其前,則是得乎中而究未出乎中也,故云汔也。濡其尾无攸利者,狐性多疑,履氷而能聼,恐陷也。上卦乾為氷,六五以坎耳而居其内,是以能聼而不至于陷。若初則身在坎中,于既濟之上既已濡其首,則在未濟之下,安得不濡其尾?濡其尾尚能接續以濟于終乎?雖然,濟也者,合衆人之心力以共成者也。卦中爻位雖不當,然三剛三柔皆相間而相應,剛可以資夫柔,柔亦可以助夫剛。于其終而續之,則未濟者无不濟,豈果一无所利哉?夫既濟曰終止則亂,蓋言其當續也;未濟曰不續終,蓋謂其勿止也。此可見既濟、未濟二者相為循環,聖賢之心无一刻而可以即安也。 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 濟者,火渡水也。既濟,火已渡水;未濟,火未渡水也。故云未濟。夫未濟則離在上,坎在下,隂陽之物失其宜,奇偶之方失其所,是安可不求其濟乎?君子觀象而慎以辨之,孰為火,孰為水,使之秩然而不紊。又慎以居之,孰宜上,孰宜下,使各安然而不遷。如一卦六爻之中,其畫之奇者,陽物也;其畫之偶者,隂物也。畫之老者為變,畫之少者為不變,是即辨物也。初、三、五位,陽方也;二、四、上位,隂方也。畫之奇者當乎陽之位,畫之偶者當乎隂之位,是即居方也。物辨方居,則未濟者成為既濟矣。此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大旨也。夫子于大象之末,一繫之以思患預防,以明易之用;一繫之以辨物居方,以明用易之法。此又全部易書之大旨也【六位如壬課之地盤,六爻如壬課之天盤。既濟則伏吟,木濟則反吟。伏吟,不易之易也;反吟,變易之易也】。 初六,濡其尾,吝。 彖辭之濡其尾,即此爻之濡其尾。但彖辭乃反言全旨,以見人當續其終,此則專承既上,以明本爻之義耳。蓋此卦之初即既卦之上,彼以隂柔无力,于不當濟而濟,尚至于濡首,况此乃當濟而濟,有不恃才妄行,並其尾而亦濡乎?夫乘時有為,固行道之本心,然必審度于事始,然後能底績于垂成。倘冒昧貪功,未有不遺羞于末路者也,吝孰甚焉!【既濟以曳輪之故而濡尾,故无咎。此以冒進之故而濡尾,故吝。一剛一柔也】。 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 極,中也。既濟之亨以柔中,未濟之亨亦以柔中,皆以明體知極也。初在既濟之上,以坎䧟而遠于二,固不知極矣。今在未濟之下,又以坎䧟而遠于五,亦不知極也。不知極,則安得不冒險而濡其尾哉? 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 坎為曳,為輪,九二正在坎中,故有此象。九二上應六五,當未濟之時,宜于濟者也。但二與五原自否卦相易而來,若急于求濟,則二五相應,依然是天地之否矣。唯審時度勢,曳其輪而不進,俟諸爻皆濟,然後奮其才力以應于五,則上下各正,未濟者成為既濟之吉矣。 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 以九居二,非正也。而爻曰貞吉者,以二五居上下之中,而皆不正。二之貞吉,乃本中以行其正也,故吉【二往居五,有行之象】。 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 既濟之三,既以武功維世運,今六三當未濟之時,處前後重險之間,以馬則美脊亟心之皆備,以器則甲胄戈兵之皆充,似尤當以武功定太平。第六三以柔居剛,其位既不正,其才亦不強,若以征而求濟,必有輿尸之凶,豈可以與既濟之九三比?唯幸身在離舟之内,前有互坎之川,以此涉之,以往應于上,則彼此皆正,未濟者終可以既濟。卦曰濡尾无攸利,斯則其所利者耳。 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【當,得浪切】。 六三居下卦之上,兩坎之中,正未濟當濟之時也。爻反曰征凶者,以征伐之任,唯陽剛乃足勝之。六三位不當,才不足以勝其任,豈不當征哉? 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 九四以剛居柔,其位不正,以此求濟,宜有悔者。若能下應于初,則得正而吉,不濟之悔亦亡矣。何也?卦之所以未濟者,以火不能濟水也。初六居下,既以水體而不能應四;九四居上,則以火體而宜于應初。若能赫然震動【三上易位,上卦已成震,故曰震用】。如既濟之三,用以伐在下之鬼方【下卦坎,故曰鬼方】。不過歷初

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(清)连斗山撰《周易辨画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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