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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-(清)潘思榘撰《周易浅释》

既济(水火既济)【坎宫三世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阴】 ䷾既濟:䷾時來泰。 【原文】既濟,亨小,利貞。初吉終亂。 泰、否,乾、坤合也;既、未濟,坎、離合也。合而交則為泰、既濟,合而不交則為否、未濟。故既濟之象似泰,未濟之象似否。然既濟似泰,而泰之二五,易否之兆形矣;未濟似否,而否之二五,易泰之機見矣。是泰、否者,乾、坤之中;而既、未濟,泰、否之始也。聖人以終六十四卦,易道所以无窮與! 濟,涉水也。坎、離並用,而卦以濟名,非言涉水也。卦自泰來,乾二之五也。乾、坤交為泰,乾、坤各以中交為既濟。卦至此,二氣平,六府治,天道應于上,人事成于下,極治之象也,而聖人有憂之。繫辭曰:亨,小利貞,初吉終亂。此亦憂盛危明之心,而見微知著,實有其象也。泰之彖曰:小往大來。否之彖曰:大往小來。讀易者可以悟矣。 【原文】彖曰:既濟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,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 楊廷秀曰:泰,天地之明交也。既濟,水火之明交,而天地之互交也。故泰者,既濟之純。既濟者,泰之雜也。自泰之外,孰有如既濟之吉亨者?火炎上也,降而居下,水潤下也,騰而居上,此水火之明爻也。初與三、五皆乾,分而下于三隂,二、四與上皆坤,分而上于三陽,此天地之互交也。天地通氣,水火濟飪,此其為既濟與?彖曰亨,小利貞,傳何以曰小者亨?泰三陽在内,陽德方亨,既濟則乾二往五,坤五之二,柔在内而得中,操用事之權,據方興之位,非小者亨乎?泰三隂居利貞之位,既濟則坤五下居乾二,大往小來之機已動,小者不貞,勢將來下,是君子道消,小人道長矣。小貞則安于外,内體二陽未動,尚不至變而為否,小之貞,大之福也,故小利于貞也。傳復申之,謂剛柔皆正而當位,能各守其正,依然治平之象。小宜貞而大亦宜貞,皆扶陽抑隂,修吉悖凶之旨也。然天道循環,人事往復,柔已在内得中,陽必往而之外,初雖成既濟之吉,終必致否塞之亂,其道必至于窮,故又曰思患而豫防之。終止者,陽極于上,則止而窮矣。 【原文】象曰:水在火上,既濟,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 錢啓新云:火之上,非水之所可在。水在火上,水不滅火,火不涸水,以氣交相為濟,既濟之象。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,方得其相濟之用,即思其相射之患。聖人无時不思患豫防,患從隂生,防以陽用,特于既濟之初吉終亂發其義耳。 【原文】初九:曳其輪,濡其尾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曳其輪,義无咎也。 三陽在内,共成吉亨。二忽有遠行,車已駕矣,初與三所不願也。初留之不可,乃自後而曳其輪,至濡尾而不恤。二雖去,不反顧,初其何以為心?聖人觀其象而傷之,以婚媾之故而失泰交之朋者,二也,初何咎焉?象傳明之以義,見初為泰計,非為私計也。 ○泰二五交為既濟,二三四互坎為車輪,初在下為曳、為尾,坎水為濡。 【原文】六二: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 【原文】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六二本泰之五,以帝乙歸妹,下而為離,配坎為婦。婦以貴行,其茀所自有也。執茀者誰?四與上也。執茀者未及隨,而茀亦不至喪其茀矣。然貴者已行,茀將焉往?勿逐自得,自已至乙,待之七日耳。象傳明之曰:以中道。貴者在中,茀在前後,其有不得者乎?天道升降,理本自然,聖人于此爻發之微矣哉! ○詩:翟茀以朝。婦人出門乘車,必以茀。離為雉,又為文,明茀象。 【原文】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 【原文】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 中行已尚,乾體已虛,至九三而既濟之象成矣。誰敗我國事者,非鬼方耶?先天之坤,後天之坎,極北之境也。夏行北陸,離火正炎,離為戈兵,是用征伐,其高宗中興之事與?然水本克火,還用火克,功必積久而成,師必丈人乃吉。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,其道得矣。象傳明之曰憊,非師老財匱之謂也。維彼鬼方,炎威之所不至,王化之所不行,豈薄伐之施,即為膚功之奏者哉?三年為期,聖人為斯民治安計,不得已也。三居水火之交,烹飪調燮之位,故有伐象。 【原文】**: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 【原文】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 **當坎離之間,見五已之二,亦欲下而應初,水寒火燠,氣候不齊,故其治裝也,既欲禦寒,又思備暑。繻有衣袽,蓋不冬不夏之服也。隂柔之質,心志猶豫,終日戒行,而仍未決,其象如此。 象傳曰:有所疑,地介寒燠,欲行未行,非疑而何? ○繻羅繻宜夏,袽袽宜冬。漢註以繻為濡,謂袽為塞,舟漏之敗絮,因卦名濟,遂以涉濟釋之。今按:六爻俱无涉濟之辭,亦鑿矣。 【原文】九五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 【原文】象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,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 東鄰,日也。西鄰,月也。坤為牛,夏祭曰禴。卦本泰來,内乾外坤,自乾之二往坤成坎,坤之五來乾成離。是上卦之坎,自東鄰而往,殺坤之牛。下卦之離,自西鄰而來,為夏之禴。故東西鄰不以現在日月言,而原其所從來言之。殺牛,冬祭坎也。禴,夏祭離也。冬祭之豐,不如夏祭之薄,實受其福,小往大來之義也。象傳恐人疑爻辭之美九五也,故明之曰時時當禴祭,則西鄰為離,可知**如二之得時也。又曰吉大來,蓋三陽相繼而往,則四上二隂亦牽連而下,以居内體,是吉因大往而來也。此彖傳之所以言小者亨也。 【原文】上六:濡其首,厲。 【原文】象曰:濡其首厲,何可久也。 水以火而濟,水盛則溢;月以日為光,月盈則食。上六處既濟之終,當盛滿之地,故有濡其首之象。用九以无首為吉,用六以濡首為厲,謂天

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-(清)潘思榘撰《周易浅释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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