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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(清)潘思榘撰《周易浅释》

未济(火水未济)【离宫三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阳】 ䷿未濟:䷿時來否。 【原文】未濟,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 未濟之卦自否而來,天地不交,氣已否塞。外乾之五下而居二,内坤之二上而居五,天地各以中畫交,有上下相濟之意。然火上水下,不相為用,故為未濟。一陽在内,天氣下行,一隂在上,地氣上達,有亨之道。狐,隂類也。坎為狐,小狐以二柔言,他卦以陽剛出險為濟,此以柔爻上往為濟。柔往外則剛來内,坎險去,泰象成矣,故言狐以别于剛。汔濟濡尾,濟而未出,二雖往,五得中,而初在坎下,三在坎中,尚未出也。无攸利,非言狐也,狐未濟則隂柔在内,陽剛不復,无所利也。雜卦傳曰未濟,男之窮,其以此與? 【原文】彖曰:未濟亨,柔得中也;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;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,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 卦之二五皆得中,彖傳獨以柔得中,言以剛下居二,尚䧟二隂之中,柔上居五,獨得濟險之位也。柔得中,則下二柔亦將聨翩而上,雖未出中,已幾于濟矣。狐幾濟而濡尾,初在坎下也,狐之濟也以尾,尾濡以柔而不剛也。天地之氣一終一始,逓嬗而交濟,乾為陽之終,姤續之,坤為隂之終,復續之,續其終則終始循環,剛柔之運行不息,所以成相濟之美。否之二陽在上,終也,五來居二,初尚隂柔,乾元未復,終而无始,故為不續終,然豈終于未濟哉?三陽皆居隂,三隂皆位陽,六爻雖不當位,而剛柔相應,同力合濟之道,已得變否為泰,在剛能知始以續終,則尾不濡而剛乃利耳。六十四卦之終,聖人以剛柔相濟之義言之,此乾坤所以不敝,而至誠所以无息也。至哉言乎! 【原文】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,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 水火,物也;水北火南,方也。水上火下則濟,火上水下則未濟,顧辨而居之何如耳。君子于此,其既濟則思患豫防,其未濟則辨物居方,蓋其慎也。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,其為物與方多矣。類聚羣分,而吉凶生體,易之君子,何所不用其慎哉! 【原文】初六:濡其尾,吝。 【原文】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 初六隂柔在下,二其同類,已上而得中,初欲隨之,見險不進,汔濟而濡其尾,亦可羞矣。柔懦之夫,甘居下流,固如是也。 象傳曰:不知極物,極則反,故終則始。續陽極將復之時,初宜往矣,乃濡滯不行,可謂知極者乎?初宜知極知止之功,上宜知節得中之詣。極者,事理當然之則也。 【原文】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 二自五來,得卦之中,攬轡登車,有澄清天下之志。而上下二隂䧟之,曳其輪而不進。然二為内卦之主,宜貞固自守,以待二陽下復,則朋來而獲吉矣。卦之三陽失位,未能得正。二之貞吉,以得中而能正者,正從中出,尤為盡善,故象傳申言之。 【原文】六三: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 【原文】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 六三在坎體之上,三、四、五互坎,既在重險之中,又下坎水之上,離火復處水火之際,隂柔之人,其何以堪?卦名未濟,此其最矣。進而至四,山下有風,其凶可知。利涉大川,其血去惕出時乎? 象傳曰:位不當,當位則變剛而利涉矣。 ○重坎為大川,往與上交,上震下巽,木道乃行。 【原文】九四: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 【原文】象曰:貞吉悔亡,志行也。 四本乾體,又在下畫。乾之震也,在外為悔,自外之内,則貞而得吉,其悔亦亡。然自三陽上往,下為羣隂所居,乃鬼方也。炎上之火,非可下攻,雷以動之,伐乃必克。用長子之師,行三年之賞,蓋功不可速成也。 象傳申之曰:志行在心為志。心,德之元,動而下初,以震行也。 ○坤為國邑,否下本坤,三陽下復,則為大國矣。重隂在下,非元不足以復之,故曰復,德之本也。 【原文】六五:貞吉无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 六五自内之外,宜有悔者。貞固不變,則吉而无悔。聖人仰觀于天,離日在上,坎月在下,月之與日,盈虚應節,卦之象也。坎離交則月受日光,隂陽交則坎成乾體,君子之光盈,而有孚之吉至矣。懸象著明,知日月者,其知易乎?象傳明之曰暉,近日為暉,及物為光,月魄生光,日暉之吉也。乾三為君子,陽長至三,乾體乃就,故稱君子之光。五為離主,故合全體言之。 【原文】上九: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,失是。 【原文】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 日月往來,其光相孚,盈虛以時,脁朒有度。坎酒雖飲,而乾體大明,何咎之有?未濟之卦,坎上離下,月近日遠,爻至上九,離體將盡,自下望之,見月而不見日,飲酒濡首之象也。隂能侵陽,月能濡日,日月同度,則月未生光,而孚月之光已失矣。君子觀象于天,知隂陽之可孚而不可濡也,理欲存亡之幾微矣哉!象傳明之曰:不知節。日月有明,視乎其節。初之濡尾,吝而光虧;上之濡首,晦而光蝕。小狐之害,君子之過也。上下經之終,聖人特以節言。知節則知時,知時則知中,不偏不倚,發而中節。隂陽之義,配乎日月。天地有節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。君子法之,以自強不息。

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(清)潘思榘撰《周易浅释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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