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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卦-震卦䷲震卦为雷-(清)毛奇龄撰《仲氏易》

震为雷卦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阴|错卦:巽为风|综卦:艮为山|交互卦:水山蹇欽定四庫全書|仲氏易卷二十二 翰林院檢討毛奇齡撰 ䷲【震下震上】 四易卦 易 臨䷒【二往四來】。 又易 頤䷚【四往上來】。 萃䷬【五來初往】。 小過䷽【三來初往】 【震、艮對卦。虞氏以震為臨二之四,艮為觀五之三,皆以正推言】。 震【歸藏作釐】,亨。震來虩虩【荀爽本作愬愬】。 笑言啞啞【吳澄以震來八字係初九爻詞,竟以己意刪去。季本作四同,從之。何無忌憚至此!】震驚百里,不喪匕鬯。 彖曰:震,亨。震來虩虩,恐致福也。笑言啞啞,後有則也。 【吳澄以震來十六字係初九象詞,刪去。季本四同,從之】。 震驚百里,驚遠而懼邇也。 【郭氏舉正此下有不喪匕鬯四字。王昭素據徐氏說云:宜有此四字。范諤昌亦為此說云:受之許堅,堅受之李溉,溉受之陳摶。而陳氏傳從之。朱氏本義即謂程傳有此四字。至吳澄,季本直增之矣】。 出可以守宗廟社稷,以為祭主也。 震本雷也,而雷動必驚。故祗就雷言,則為震動;而就聞雷者言之,則為震驚。第震祗一雷而重雷,而亦名震者,以為雷雖再來,索無二震。故六爻兩剛,皆為震主,而必專歸之下震之剛。出震者,主器之所尤重也。是以易例往來,自下而上者為往,自上而下者為來。而此兩震剛,則一從下往【臨二上為四】。 三從上來【頤上來為四,萃五來為初,小過三來為初】。 三來一往,而皆謂之來。即剛之攝柔,下以初往,上以四往,皆以下爻攝上爻,而亦皆謂之來。以為出震在初,而五爻居外,一切洊至,無非外來之震動,而主震者不震焉。故震來甚恐,而言笑如故,即驚至百里,而匕箸不失,此何如主耶?雖曰恐懼,非徼福之藉,而常度從容,可為法則。則執匕奉鬯,正宗廟社稷君主躬親之事【禮:凡上牲體,薦鬯酒,皆主祭者身親之】。 詩曰:百神爾主矣。不止祭,則寡人已也。虩虩,恐也【舊註:恐懼也。與愬愬同。故說文虩虩、愬愬皆註恐懼。或以虩為蠅虎,非是】。 啞啞,笑聲也。震為聲,為言,故有笑言。震雷百里,諸侯之象也【見白虎通】。 匕者,撓鼎器也【匕以棘為之,將薦之時,撓鼎中牲體,出而升之于俎上】。 鬯者,灌也【秬釀鬱草為酒,而灌地以降神】。 互坎為棘,為酒醴,故有匕鬯。仲氏嘗與張南士坐,聞雷,南士曰:雷震何以喪匕鬯?曰:不過如當飲墮杯,當食失箸等,廣譬及之耳。曰:其象何居?曰:一剛載二柔,鼎肉尚在匕,匕不喪也。互坎于仰盂之中,所酌尚在斚,鬯不喪也。南士起謝,書之去。近從南士集中録此一節,因附載此。 象曰:洊雷震,君子以恐懼修省【洊,再也】。 初九,震來虩虩,後【明張氏所出。晉王本無後字】笑言啞啞,吉。象曰:震來虩虩,恐致福也;笑言啞啞,後有則也。 彖之所為詞,與象傳之所為詞,皆以是也【此全用卦文,而增一後字者,明非震前也。仲氏曰:彖之後,震後也。象傳之後,笑言後也】。 六二,震來厲,億【偽古本作噫,以干寶解作嘆詞,虞翻解作惜詞也。不知億字原有作詞解者,何必改字?】喪貝,躋于九陵,勿逐,七日得。 象曰:震來厲,乘剛也。 自此至上,皆震驚而有所喪者。二下乘震剛,震來固厲,而又自臨之大震而易乎?此【臨六爻,統為兼畫之震】。則尤厲。且當在臨時,四坤鱗次如貝,然【貝形腹排齒,與四陰兩兩排對相似。況漢志大貝、壮貝、么貝、小貝等,皆以二枚相次,其象亦同】。 乃以二易四,頓使一剛間四坤,而貝形大喪。然且二本兑剛,易居于四而成艮【二四互】,艮為丘、為陵,而以陽剛居之,陽為九,則為九陵。而乃自二而升之曰躋,有似乎多所喪而逐之焉者,則夫二之為震驚,端可知也。然而勿逐也,夫一卦之推不及他卦,六爻之易不及他爻,今兹所喪,歷一卦六爻而喪已盡矣。則自二而三、而四、而五、而上、而初、而又至于二七日也,而即已復得,何用逐為?卦為月,爻為日【又夬為兌口,夬缺則全乾皆復,故凡兌口皆稱復,如睽之初九、既濟之六二皆是】。 億者,多也【十萬曰億,秦增至萬萬,皆以多為義】。 多與大通,故象傳六五以大釋億,夫子解之,則不容更立解矣。推易重正推,故爻于臨卦所易,尤致意如此。 六三:震蘇蘇,震行无眚。象曰:震蘇蘇,位不當也。 蘇,蘇即虩虩【蘇、愬音之轉,愬與虩同字,則蘇即虩可知矣。故馬融、陸績俱註恐懼,惟虞翻以死而復蘇為解,而後人誤認為吳澄之說。然總北複字本旨】。三當下震之末,而接互坎之初,故可效震行而未有坎患【坎為眚】。 九四:震遂【荀爽本作隊】,泥。象曰:震遂泥,未光也。 四從臨、頤來而居之,互艮之末,互坎之中,艮以倒震,而坎以陷之,得不勝失,故震驚之極,遂至丁水【坎】。土【坤】。之合,身居泥中,而不自振拔。若徒負震剛,而反陷于四坤者,何如震也?夫震可下上,亦可上下,二之躋陵,與四之遂泥,此正上下有相互者。若象曰未光,則坎與離反,既居坎,又何光焉?【遂隊同】。 六五,震往來厲,億无喪有事。象曰:震往來厲,危行也。 其事在中,大无喪也。 五本從萃之初往,故曰往。然震卦例不及往,而此兼言往者,曰此推易也。五之震與二同,且以坎末居震中,故危于行。然其无大喪而可有事者,震驚在初來,繼此則習以為故而不復震,故曰其事在中。言所事在上中,即與下中有異耳。事即祭祀之事,國之大事在祭祀【見虞氏易】。若以恐懼修省為事,則夫子大象爻詞安得先有之? 上六,震索索,視矍矍,征凶。震不于其躬,于其鄰,无咎,婚媾有言。象曰:震索索,中未得也。雖凶无咎,畏鄰戒也。 上則震稍遠,然猶索索然。索索即虩虩【索與愬同音同義,即虩

第51卦-震卦䷲震卦为雷-(清)毛奇龄撰《仲氏易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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