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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卦-贲卦䷕山火贲卦-(清)毛奇龄撰《仲氏易》

山火贲卦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阴|错卦:泽水困|综卦:火雷噬嗑|交互卦:雷水解 ䷕【离下艮上】三易卦。 易 泰䷊【二往上來】。 又易 損䷨【二往三來】。 益䷩【五來三往】 【此前儒荀九家易、虞氏易皆謂從泰來,與推易法同。惟本義謂從損來,則推易亦有之。特朱子主變卦言,故異耳】。 賁:亨,小【郭京舉正作不,云:不字草書,勢如小字致誤。不知易例原有小字,如巽小亨,既濟小利貞,類】,利有攸往。 彖曰:賁,亨【賁,亨,與比吉同例。朱本義疑衍,非是】。 柔來而文剛,故亨;分剛上而文柔,故小利有攸往。【郭京舉正據王弼本有剛柔交錯四字,今考王弼本並無四字,但以四字釋柔來文剛、剛上文柔二句耳,增此妄矣】。 天文也。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觀乎天文,以察時變;觀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 賁者,飾也。衣裳以飾躬,而五服五采,則又繪山于上衣,繡火于下裳,以為衣裳之飾。則是山火者,天地之大文。【鄭玄曰:離,天文也;艮,地文也】。 而上山下火,尤前古迄今后王君公藉以飾躬之善物也。【據易黄帝、堯、舜已制衣裳,書五服之制,天子諸侯惟日月星有殺,而山火不殺,為后王君公之共飾】。 第賁固以飾為義,而賁之為色,則其質本白,而或間以黑,或間以黄。【京房云:五色不成謂之賁。鄭玄、王肅皆云:賁者,黄白色也】。 其在卦色,則為巽【白】,為坤【黑黄】,而在方色則見之東西南之間【巽東南、坤西南】。 故是卦所推,自泰、自益、自損,皆有坤、巽【泰上坤、益上巽、損倒巽,皆有互坤】。 有黄白而既易而皆去之,所幸火與山合,則山石火照,亦間有黄白之色。【孔氏正義云:艮為山,離為火,以火照山之石,有黄白色。揚雄太玄礥首次二曰:黄不純,屈于根。注:易賁卦,山下有火,黄白色也,故曰黄不純】。 惜其色不純,所謂白不白、黑不黑、黄不黄,孔子之筮賁而愀然者,以是也。【呂氏春秋:孔子卜得賁,曰:不吉。子貢曰:何謂也?孔子曰:夫白而白,黑而黑,賁亦安吉乎?家語:孔子筮得賁,愀然有不平之色。子張進曰:師聞卜者得賁吉,而子有不平之色,何也?曰:以其離耶?在周易山下有火,賁,非正色之謂也。夫質也,黑白宜正焉。今得賁,非吾兆也】。 今第觀其飾,而不觀其色,則色必有質,而飾當用文。彼柔來而文剛者,非泰與損乎?以泰之上柔,損之三柔來,而皆飾乎二之剛。【荀、虞諸易皆謂自泰來,而不知又自損】。 此剛柔之相飾也。分剛上而文柔者,非益乎?益上本二剛,乃分剛上之一,而文三之柔。【朱本義:知卦自損來,已得之矣。而不知又自益,且謂又自既濟來,剛自五上而文上。夫既濟非聚卦,無分推之理。且兩剛相比,分一以文,謂之分既濟。三剛皆不比,何以分乎?】,此物之以文分也。夫卦有兩離,自三至上為大離,以其在上為天文。自一至三為離,以其在下為人文。夫惟天文,則互震為動,動即不窮。亦惟人文,則上艮為止,止必有節。震動而不窮,則必變,因而察之。艮止而有節,則必成 【艮為成】,因而成之。則夫賁之為亨,蓋將察時變以化成天下。所謂垂衣裳而飾至治者,端在乎此。豈止震動艮止,小利有攸往已哉! 象曰:山下有火,賁。君子以明【蜀才本作命】庶政无敢折獄 【賁與噬嗑為反對,故无敢折獄】。 初九:賁其趾【古本一作止】。舍車【鄭、張本作與】而徒。象曰:舍車而徒,義弗乘也。 夫飾不止在衣裳已也,當益未推時,下震為足,而初當震足之下,此趾也。今易震為離,則既以離文而飾其趾矣。第益下為震,而泰之下實為乾,乾為車,震又為車, 【俱見前】。則有車可乘,原不用趾。乃盡易為離,則并乾與震之車而盡舍之,以為初居民位,所當徒行,此豈矜屨緉之華,忘安車之適哉?義固然也。 六二:賁其須。象曰:賁其須,與上興也。 且飾有近在身者,夫損、兌上口,口之下為鬚。二至五為互頤,頤之下亦為鬚。須者,鬚也。而二之為位,適當鬚間,則夫頰上之毫所以飾面,而離中之文又所以飾鬚也。蓋泰之與損,則皆從上三之柔而文二之剛,是二柔之所與為興起者,不在上乎?興在上,則飾亦在上,所謂初與二同道,而初飾下足,二飾上首,有如此。【或謂須,賤妾之稱。天官書有須女四星,離中女無正配,故取其象。此别是一義】。 九三:賁如濡如,永貞吉。象曰:永貞之吉,終莫之陵也。 三居卦末,而當坎之中,此以洗濯為飾者,雖推從損益,皆易二五之至正,以趨不正,而能守坎險之中,即正也。永能守正,則卦位已終,又誰敢陵其上者?明嘉靖中,先聽齋司馬講易浮峯書院,有問陵義者曰:艮在上,得母陵乎?然何以莫陵?曰:剛能陵剛,而不能陵柔。濡者,柔之至也。地以濡自文,而陵免矣。彖之所為文柔者,于斯見之。 **,賁如皤【鄭玄、陸績本俱作燔,以為四將應初,進退未決,故燔如此。與下卦離火關會另一義】。 如白馬翰如,匪寇婚媾。象曰:**當位,疑也;匪寇婚媾,終无尤也。 四以後皆以賁之色為飾,賁有白黄黑三色,而益當未推。上卦皆巽,故四五與上則皆有巽白之色,白者巽色,亦賁色也。雖四當互震為馬,而本之巽白,則為白馬 【陸績云震亦為白馬,未知所據】。 白馬翰,然將以與初為婚媾,而三四同道,又九三、**適陰陽爻位,剛柔相當,則配合之際,若于此不能無疑,而不知弗疑也。初九、**實正應也,即或四居坎中,坎為寇盜【見前】,而白馬之出又近戎事 【禮戎事尚白,故乘白馬擅弓,所謂戎事乘翰是也】。 其乘此文翰,下尋賁趾,翻有似乎為寇者。【寇指本爻,不指二三,從來誤解】。 曰:匪寇也,乃婚媾也,无尤也。鄭玄曰:翰,白也。又:髮白曰皤,馬白曰

第22卦-贲卦䷕山火贲卦-(清)毛奇龄撰《仲氏易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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