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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清)毛奇龄撰《仲氏易》

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䷌【离下乾上】二易卦。 易 姤䷫【二來初往】。 夬䷪【二往上來】。 【蜀才曰:此本夬卦,九二升上,上六降二,則得位得中而應乎乾矣。此正推易之法之所始,特蜀才祗發其端,不令全著。如姤初六升二,九二降初,亦得位得中而應乾,便不並及,以俟後人類推之耳】。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 彖曰: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 【王弼曰:所以能同人于野而利涉者,非二之所能也。以乾行也,故特加同人曰。孔穎達曰:同人曰,猶言同人之卦曰也。自程子作羨文,朱子作衍文,後遂去此三字,如朱升易註類,大謬】。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 同人者,同于人也。獨陰不同于衆陽,而反曰同人,則以六二之應九五,初亦但同于衆陽,而歷久而後應之。【九五爻詞所以曰後笑,曰相遇】。 故卦詞曰同人于野。【初與二為地道,故稱野】。 野者,衆處之地也,而彖則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。【九五為六二應】。應乎乾,則所以同之者,祗此人也。【繋詞稱二人同心】。 故是卦以二為主,而六二之詞但曰同人于衆,與卦詞同。而九五之應則曰先號咷而後笑,蓋先違而後遇之。又曰大師克相遇,與彖義同。第是卦六二,一自姤推則在初,一自夬推則在上,故爻言同人凡四。其在二與五,則正中相應,其各稱同人固也。初與上何與,而亦曰同人?若曰以言乎推,則此亦其可同者耳。故初曰同人,則不出門而早已同之,然而非相應者也。上曰同人,則昔同而今反違,等之在野,汎汎然不我應也。若夫九五曰相遇,則儼以姤與之矣。曰師克,則儼以夬決之矣。至于乾健中正,則九五君子居正而應,雖坤應而實乾行焉。故上卦坎位以純爻得見【說見乾卦】而離有伏坎,復相背不解【離背為錯坎】,則即此爻位原有川象。況姤、夬未推,則初上兩陰而夾中陽為大坎,大坎,大川也。今既推之,則已滅坎象為利涉矣。反姤初之豖蹢【姤初六羸豖孚蹢躅】,變夬上之滅頂【夬上兌缺為滅頂】,此非應乎乾而乾行不至此,故離中為志而乾行中正,可以通天下之志焉。按石晉高祖以太原拒命,廢帝遣兵圍之,勢甚急,命馬重績筮之,遇同人,重績曰:乾健而離明,健者君之德,明者南面而嚮之,所以治天下也。同人者人所同也,此其時將必有同我者焉。《易》曰戰乎乾,乾西北也;又曰相見乎離,離南方也。其同我者自北而南乎?乾九十月卦也【此以卦位言,乾西北卦位在九十月】。戰而勝,其九十月之交乎?是歲九月,契丹果助晉擊敗唐軍,晉遂有天下。 象曰:天與火,同人。君子以類族辨物。 【王弼曰:君子小人各得所同。蘇軾曰:同人以不同為同】。 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 初不及同而上過乎同,初以姤之六往而居二,則連九三而艮象成矣。艮為門,故爻曰于門,以本爻言也。象曰出門,則連二言也。蓋出門而即求同人,何同焉?然出門而不即同人,何咎焉? 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 二本與五為同,人而尚未同也。尚未同,則同之者衆矣。傳曰:人盡夫也。諺曰:一女留,百家求也。夫至一女,當衆求而不其羞乎? 【吝者,羞嗇之義】。 按廣韻:宗,衆也。荀氏九家易亦以宗訓衆。徐咸清曰:同于宗與同于野同。此漢儒說易,與隋唐字書無一不合。今為字書者, 【如字彚正韻類】。妄有引類,而特遺此訓,遂使易義俱晦,一何陋也! 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 三與四則求同而不得者也。夫三居離剛,離為戎兵【說見前】。 而背有伏坎,坎者伏也【坎為伏】。伏其戎于互巽之木間。【二四同宫為互巽,巽為草木】。則已伏戎于莽矣。然而自姤推而連艮象【見初爻】。 艮為山,艮之上剛即高陵也。互巽為股為高,則升而高也。伏戎而升高,將以敵五, 【即敵剛】。而艮止矣。雖歷離三之終,幾三歲而弗克興矣。夫巽順艮止,則固所當安行者,而欲其乾行,不亦過乎? 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 離剛堅乎外為墉,三為二墉,而四則乘之。乘者,乘三也。其墉者,二之墉也。弗克攻者,順也,互巽也。然乾為天則,弗克攻,則又以互乾而反天則焉。 九五: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,相遇。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 夫五之所應者二也,則其所同亦二也。然二以一陰,而所承、所乘、所比皆陽,焉能遽遇哉?夫先反側而後友樂,關雎之義也。同人亦然。然有升陵者,有乘墉者,是必用乾行之衆,借離應之兵,而出剛金以克之,則始可相遇。姤者,遇也。凡推卦者,亦曰此所同者,則亦從姤來者也。按卦主離火,火無定體,故易例凡遇離,則皆有笑咷之象。如離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出涕沱若,戚嗟若。中孚為大離,或鼔或罷,或泣或歌。旅上卦離,先笑後號咷類。【說見來氏易及何氏訂詀】。 故舊說以號、咷、笑皆離火之聲,非無謂也。虞翻曰:同人與師反,故亦稱師。或曰:師五陰稱師,同人五陽稱大師。 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 蓋從此是路人矣。徐咸清曰:同于郊與同于野同。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清)毛奇龄撰《仲氏易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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