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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-(清)包仪撰《易原就正》

解卦(雷水解卦)【震宫二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阳】 解卦:䷧【坎下震上】。 解:利西南;无所往,其來復吉;有攸往,夙吉。 蹇而繼之以解,何也?解為蹇之綜卦也,所謂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世運之數,未有治而不亂,亂而不治者也。蹇極而有不解者乎?故動乎險中為屯,動乎險外則解矣。後天卦位,震居東,坎居北,既動而出險,不可又動而入險,故蹇利西南以避難,解利西南不又犯難也。盖大難方解,惟以無事為福,不得已而尚有所事,亦惟簡易以相安,復吉夙吉,總不離乎利西南也。其字即指西南卦,變坤隂易巽陽以成解耳。 彖曰: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 解,利西南,往得衆也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 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。解之時大矣哉! 卦名解,其義何也?以卦德言之也。坎雖至險,震則能動,險之不陷,非以其動耶?動而遠害,非免乎險耶?此其所謂解也,而解之利而吉者可知矣。卦變自升來,三往居四而入坤體,坤為衆,往而得衆,故利西南。四來居三而二不變,二得三為坎主,而居坤體之中也,故其來復吉。二得中而又與五為正應,往不有功耶?故有攸往夙吉。然則解也者,不獨人道有然也,天地之道不亦有解之時乎?震雷坎雨,非時不作,動萬物者莫如雷,潤萬物者莫如雨。震為旉,為大塗,坎一陽在内有甲象,二隂在外有坼象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有不甲坼者乎?此天地之解也,時為之也。天地不能違時,亦猶萬物之不能違天地,解之時大乎?不大乎?大矣哉! 象曰: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過宥罪。 雷者天之威,雨者天之澤。威中有澤,猶刑罰中之有赦宥也。故聖人神武而不殺,亦如天道之好生。兹震上雷也,坎下雨也,其雷雨作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威動澤流之為解也,君子觀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過不赦,無田自改;罪不宥,無由自新。下車開網之世,民日遷善而不知為之者,赦過宥罪。其究也,言有物而行有恒。 初六,无咎【之歸妹】。 征凶,无攸利,而曰无咎,何也?初在升卦本巽主,兹變而為坎體,則險矣。險亦宜乎其有咎,而非其咎也,三為之也。乃三往居四為正應,藉之以動而出險。又之歸妹為兌,兌,說也。坎水而塞其下流,不險而說矣,非无咎耶? 象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 既以巽為坎,柔變剛也;復以坎為兌,剛又變柔。升與四相得,坤、巽皆柔也;解與四相應,震、坎又皆剛,非剛柔之際耶?剛柔各得其當,揆之於義之彖,雖凶,何咎之有? 九二,田獲三狐,得黄矢,貞吉【之豫】。 二,坎主也。坎有狐象,狐屬隂,初與三為正卦之坎體,三與五則互卦之坎體,皆狐也,非三狐耶?乘承而比應之,非獲耶?又坎為弓輪,一陽則矢也,居中則黄也,不失便是得,非得黄矢耶?難既解矣,而又行師,非田乎?世難之解,務須盡除狐媚,侯其有三狐之獲,而無一矢之失乎?然而以九居二矣,不可以不貞,貞而後吉,亦復吉夙吉之義也。 象曰: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 以九居二,非正也,何予之以貞而吉哉?坎主而得中,狐不能媚,矢不致失,豈惟得中,得乎中之道者也,不貞吉乎? 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【之恒】。 三於坎馬為下首,有負象。變巽為股,為高,高其股者,乘象也。又坎為盜,有寇象。巽為風,忽然而來,如盜之不可測也,故有至象。卦變六來居三,不中不正,既以巽為坎險,復以坎為巽入,至險而善入,以小人而踞君子之位,何異本負也,而且至於乘乎?又之恒,而恒雷恒風,萬物摧毁,貪暴臨民,盜心斯起,不亦致寇至耶?雖貞亦吝,何況不貞乎? 象曰:負且乘,亦可醜也。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? 婢不可以作夫人,以其醜態自露也。下賤而居高位,不亦可醜也耶?寇至則戎至矣,誰致之?誰之咎哉?自我致戎,於人乎何尤? 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【之師】。 而,汝也。四在升卦,原與初同巽體,巽為股,股之最下者拇也。兹卦變四,則震主矣。震為足,初與四應,與足相應者亦拇也,故曰而拇。師,衆也,於人為朋,丈人吉。初應四,豈丈人乎?附足而動者也,非拇耶?比眤庸流,賢豪日遠,解而拇則同類之朋自至,恐而拇亦不易解也,必朋至而後可信其能解。 象曰:解而拇,未當位也。 拇亦足之助也,況而拇耶?乃必欲解之者,何也?彼以六居初,此以九居四,應之不以正,非徒無益,而又害之,未當位也。 六五,君子維有解,吉。有孚于小人【之困】。 當解而之困,困尤不可以不解。大人是君子也,君子維有解而已矣。然解未有不吉者,然而有言不信矣,必驗於小人而後信。 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 君子解小人,固不以迹而以心。小人去君子,自是心離而迹顯矣。君子果有解小人之心耶?小人未有不顯然而退者也,故以退為解之驗。 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【之未濟】。 帝出乎震動之主也。少隂則為君,動極者非公耶?墉者,墻内外之限,以三居下卦之上,而處二陽之間也。隼,鷂屬,鷙鳥也。鷹之搏噬不能無失,惟隼為最凖,每發必中也。坎有禽象,而三之貪惡則象隼。又坎為弓輪,故有射象。當未濟之時,小人猶狐也而濡尾,及其當解,則不啻隼之㨿高墉矣。解未濟者,非公不可。以震動為離明,射而獲之,彼无攸利,我无不利矣。 象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 三剛變為柔,隂竊陽位,以雷厲風行之惡,為蠧國殃民之害,悖甚矣。至此而悖亦極矣。悖極則當解,射隼所以解也。公之用,其有當於解之時乎? 附餘 卦惟四五言解,何也?解以動而出險也,是在震而不在坎,四震主而五君位,一當解之

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-(清)包仪撰《易原就正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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