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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卦-中孚䷼风泽中孚-(明)吴桂森撰《周易像象述》

中孚(风泽中孚)【艮宫游魂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兑下:错艮综巽|先天:东南|后天:西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阳】 中孚,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 【二隂在内,四陽在外,而二五之陽皆得其中。以一卦言之為中虚,以二體言之為中實,皆孚信之象也。又下說以應上,工巽以順下,亦為孚義】。 彖曰:中孚,柔在内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舟虚也。中孚以利貞,乃應乎天也。 中孚巽兌,了手工夫。中孚二體皆柔,其孚也以剛中,剛主柔也。小過二體皆剛,其過也以小有大者,以用小而過所當過也,亦剛主柔也。先天圖巽兌與乾並在上,盖坤上交乾成巽兌,故女道所以經天。巽者何也?即天理中自然一段巽順也。兌者何也?即天理中自然一段和說也。故所巽者巽此天,所說者說此天。卦有兩體,所為天者无兩體。剛中一畫,天體也。巽兌合爲孚,孚之以剛中,故命為中孚。中孚者,一天之自然相孚,所以彖傳中特明應天二字。卦以二五得中為孚,則孚者剛也。然惟兩柔在内,但有順從,並无間隔,所以二五得成其孚。柔雖在内,所以孚乎兩柔者,則得中之剛也。故先提柔在内,而即曰剛得中,文勢重在剛中。中者,人心之天是也。巽以中,說以中,則全是一團天理用事,豈不成孚?孚則何所不感通?盖說在内,根于中心者也;巽在外,露于形現者也。根心與形外者,一中相孚,真是自身而家,家而國,措之天下无不通,故曰孚乃化邦也。 【孚字根巽說來】。 孚之所感,信在感先;孚之所應,信在應先。豈惟通于有知有覺,直通于不知不覺,故曰信及豚魚也。豚魚,江豚,无知而有信,生于澤而動于風,故取以象中孚。或謂吉在豚魚,或謂吉在信及豚魚者,皆非也。謂孚之感人,如風之感豚魚,不速而自信,故吉耳。利涉大川,川,兌象,乘木,巽象,舟虛中,二柔也。巽兌相通,全以中虚,所以成利濟之功。中虚之義甚妙,巽而主一巽之見,說而主一說之見,皆實而非虚。惟巽以中說,以中則仍无巽說,虚了這兩見,所以利涉也。如此看來,巽與說都是天理,中性情,何有不孚?其有未孚,只為一巽,便有偏于巽而不中,失了巽之貞;一說,便有偏于說而不中,失了說之貞。中孚而利貞一以剛,中孚則孚皆天矣,所謂應乎天也。以天字明中,正是直指人心之天。中孚,誠也。誠者,天之道也。杜詩:江豚吹浪夜還風。其出也,常在風前。風未起,豚先出,若有以招之。然豚何知?風則有以感之。其感應之際,有不知其然而然者,最可觀相孚微理。 象曰:澤上有風,中孚。君子以議獄緩死。 【緩,寛也】。 山澤通氣,雷風相薄,皆以爻位相當而成相與。 【山澤二少,震巽二長,六爻剛柔皆應,爻相當也。艮兌西北與東南相對,震巽西南與東北相對,位相當也】。 風與澤不相當,然風以動澤,澤以應風,有默默自然孚者,中孚之象。君子以巽生之心行其兌肅,所以議獄;以兌說之心行其巽風,故緩死。其議與緩也,君子之心孚于下民;其獄與死也,小民之心必信于君子。信及豚魚,此也。 初九,虞吉,有他不燕。 【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則吉,復冇他焉,則失其所以度之之正,而不得其所度矣】。 象曰:初九虞吉,志未變也。 九二:鳴鶴在隂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【與縻同】之。 【鶴在隂謂九居二,好爵謂得中】。 象曰:其子和之,中心願也。 中孚之義,說不必有意去孚巽,得乎二之中,則自然孚巽,故初與三欲歸二。巽不必有意來孚說,得乎巽之中,則自然孚說,故四與上欲歸五。吉凶之情,於此而分。初剛而非中,當信從二之中者也。曰虞吉,虞掌山澤之官,有專守者也。 【山有山虞,澤有澤虞,鳥守澤中名虞,故古以之命官】。 初說之始,要守其中正之說,則得吉。然守甚不易,說之初易于貞,其後最難。貞有他不燕之可奪焉,不燕不安也。惟有他不燕而其守不變,方得虞之吉,曰志未變也。說體易變,不燕之端頗多,到底要虞,故申明以防之。 【與大過四爻有他吝同文】。 二五雖同為中孚之主,二在内卦為中心,尤一卦之主。鶴鳴子和,亦是全卦之象。巽為禽,五尊貴,禽中之鶴也。兌在下, 【少柔】。 无異鶴之子也。鶴鳴則子和,兌豈可以不孚?巽五 【二句只說當孚,下二句申明之】。 鶴不能不和,則我有好爵,豈可不同心以縻之?縻者相為縻繫,謂好之无己也。其曰爾,則二誥初與三之詞,以巽五中正之美合,卦皆當孚,孚之自二始,故云吾與爾也。好爵如云天爵中德,人心同好之貴德,孚巽德,人人中心之同願,故曰中心願也。 【巽長兌少,全兌皆子象】。 在隂者鶴,八月露降則鳴,以隂氣鳴巽,得兌在隂之象。 【本義以子属五,稍未安。鶴子之象不必泥玩中心願句,惟鶴子之和根于中心,故聲自孚。人之慕好德如子之于鶴,則何有不孚?繫詞發揮言行在邇而應在遠,正是此意】。 六三,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 象曰:或鼔或罷,位不當也。 **,月幾望,馬匹亡,无咎。 【匹,謂初與已為匹,四乃絶之,而上以信於五,故為馬匹亡之彖】。 象日,馬匹亡,絶類上也。 三四兩柔切近相比,似為易孚。不知柔不能自孚,三而說以中,四而巽以中,則自然孚。若不以剛中,只把這些說意巽意求孚,如何孚得?故以三視四,則所得者敵也。 【艮曰上下敵應得,敵當得者也】。 既謂之敵,三自有三當得道理,四自有四當得道理,各不相與,却各自相得。若以三去孚四,則无主之說豈有定情?所以或動于巽而鼓,又或自歛于兌而罷,或以憂而泣,或以喜而歌。 【泣兌澤象,歌巽風象】。 總:无常主,何以成孚?皆以三既非中,又不當相應之位也。四則

第61卦-中孚䷼风泽中孚-(明)吴桂森撰《周易像象述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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