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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(明)高攀龙撰《周易易简说》

未济(火水未济)【离宫三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阳】 未濟:亨;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 彖曰:未濟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 既、未皆明濟,險皆用柔中。未濟所以亨者,六五也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不能續其終者,二在險中未出也。雖不當位而剛柔應,則可濟之道自在,特時未濟耳。 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 火在水上,各居其方。故君子于物,慎辨而居之,使各得其所。薰蕕不使並器,邪正不使並立,華夷不使相雜,則並育而不相害矣。 初六,濡其尾,吝。 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 妄進而徒濡其尾,不知進退之宜極矣。 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 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 九二時未能出險而曳其輪,其貞而吉者,以中行正也。 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 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 六三以不當位而征凶,又以將出坎而利涉也。 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 象曰:貞吉悔亡,志行也。 九四得五而志行,非振動奮迅,如伐鬼方之艱難,至三年之堅忍,不能有賞于大國也。 六五,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 象曰: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 六五柔中文明,故貞吉无悔。君子之光輝動于物,莫不孚之而吉也。 上九,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 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 上九濟之時將至,惟自信自養,從容俟時,故有有孚飲酒之象。然樂志者易于溺志,至于飲酒濡首,則于有孚之道失其是矣。 周易易簡說卷二

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(明)高攀龙撰《周易易简说》,周易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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