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三十
元趙采撰
程子曰:序卦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覉旅親寡,非巽順何所取容?苟能巽順,雖旅困之中,何往而不能入?巽所以次旅也。為卦一隂在二陽之下,巽順于陽,所以為巽也。
巽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程子曰:卦之才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也。巽與兌皆剛中正,巽、兌義亦相類,而兌則亨。巽乃小亨者,兌,陽之為也;巽,隂之為也。兌,柔在外,用柔也;巽,柔在内,性柔也。巽之亨,所以小也。
朱子曰:巽,入也。一隂伏于二陽之下,其性能巽以入也。其象為風,亦取入義。隂為主,故其占為小亨。以隂從陽,故又利有所往。然必知所從,乃得其正,故又曰利見大人也。
愚曰:隂承陽成巽,隂承陽可以亨矣。隂為小,故曰小亨。剛在二、五而得中正,是以利有攸往。柔在初、四而順剛,是以利見大人。此巽所以小亨也。
彖曰:重巽以申命,
程子曰:重巽者,上下皆巽也。上順道以出命,下奉命而順從,上下皆順,重巽之象也。又重為重複之義,君子體重巽之義,以申復其命令。申,重復也,丁寧之謂也。
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程子曰:以卦才言也。陽剛居巽而得中正,巽順於中正之道也。陽性上,其志在以中正之道上行也。又上下之柔,皆巽順于剛,其才如是,雖内柔可以小亨也。巽順之道,无往不能入,故利有攸往。巽順雖善道,必知所從,能巽順於陽剛中正之大人,則為利,故利見大人也。如五二之陽剛中正,大人也。巽順不於大人,未必不為過也。
愚曰:彖曰重巽申命者何?巽為命,内巽命之始,外巽申前之命,巽而逹之於外。夫舉天下而聽命於一人,不有巽以入之,不有重巽以申之,幾何而不扞格齟齬哉?此以二體言巽也。曰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何?巽,訟之變也。訟變六三而之四,故上下皆成巽。九二之剛,巽乎中也。九五之剛,巽乎中正也。五之大人有剛健之德,巽就乎中正之位,使剛不過中,健不戾正,然後為无不成,欲无不遂,而其志得行焉。此以訟三四相易而言九五,巽之中正,所以利有攸往也。曰柔皆順乎剛者何?九二之剛巽乎中,而初六之柔順之。九五之剛巽乎中正,而**之柔順之。剛巽者,二五也。順剛者,初與四也。柔皆順乎剛,則隂柔亨,故曰小亨。此以三與四利見大人而言巽也。
象曰:隨風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程子曰:兩風相重,隨風也。隨,相繼之義。君子觀重巽相繼以順之象,而以申命令,行政事。隨與重,上下皆順也。上順下而出之,下順上而從之,上下皆順,重巽之義也。命令政事順理,則合民心而民順從矣。
愚曰:一風動,一風隨,命而又命之象,故君子體之以申命行事。夫命為事而發者也,盤庚三篇為遷都設,大誥一篇為黜殷設。无事而命則民翫,有事而不命則民惑。
初六: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象曰:進退,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
程子曰:六以隂柔居卑巽而不中,處最下而承剛,過於卑巽者也。隂柔之人,卑巽大過,則志意恐畏而不安,或進或退,不知所從,其所利在武人之貞。若能用武人剛貞之志,則為宜也。勉為剛貞,則无過卑恐懼之失矣。進退不知所安者,其志疑懼也。利用武人之剛貞以立其志,則其志治也。治,謂修立也。
朱子曰:初以隂居下,為巽之主,卑巽之過,故為進退不果之象。若以武人之正處之,則有以濟其所不及,而得所宜矣。
愚曰:巽為進退,為不果,故初六言進退,而繼之以利武人之貞,欲其果也。卦互兌,兌為右,為刑殺,有武人象。武人,剛決者也。得武人之貞以治其志,則疑可祛,懦可立,而見義必為,不至疑而且進且退矣。此教初六以順剛而勿疑也。志疑則進退不決,志治則果決不疑,故曰巽,德之制也。
九二: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
程子曰:二居巽時,以陽處隂而在下,過於巽者也。牀,人之所安。巽在牀下,是過於巽,過所安矣。人之過於卑巽,非恐怯則諂說,皆非正也。二實剛中,雖巽體而居柔,為過於巽,非有邪心也。恭巽之過,雖非正,可以遠恥辱,絶怨咎,亦吉道也。史巫者,通誠意於神明者也。紛若,多也。苟至誠安於謙巽,能使通其誠意者多,則吉而无咎,謂其誠足以動人也。人不察其誠意,則以過巽為諂矣。二以居柔在下為過巽之象,而能使通其誠意者衆多,紛然由得中也。陽居中為中實之象,中既誠實,人自當信之以誠意,則非諂畏也,所以吉而无咎。
朱子曰:二以陽處隂而居下,有不安之意。然當巽之時,不厭其卑,而二又居中,不至已甚,故其占為能過於巽,而丁寧煩悉其辭,以自道逹,則可以吉而无咎,亦竭誠意以祭祀之吉占也。
愚曰:巽卦有牀象。又巽,卑也,為木為股,兩木卑而股見焉,牀也。牀下則卑而又卑,謂二在重巽之下也。二有剛德而處隂位,又在下體,過乎巽者也。二,大臣位,卦中互兌,兌為口舌,為使巫。聖人曰:二之卑巽,用之為大臣,則流於諂曲,而巽為失;用之為史巫,則雖以口舌媚神,言辭紛若,而二之中實孚誠相感,而巽未為不善,此其所以吉也。
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言得中之孚誠,所以雖紛若而吉也。
九三:頻巽,吝。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
程子曰:三以陽處剛,不得其中,又在下體之上,以剛亢之質,而居巽順之時,非能巽者,勉而為之,故屢失也。居巽之時處下,而上臨之以巽,又四以柔巽相親,所乘者剛,而上復有重剛,雖欲不巽,得乎?故頻失而頻巽,可吝也。三之才質,本非能巽,而上臨之以巽,承重剛而履剛,勢不得行其志,故頻失而頻巽,是其志窮困,可吝之甚也。
朱子曰:過剛不中,居下之上,非能巽者,勉為屢失,吝之道也,故其象占如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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