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子曰:序卦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,乖也。家道窮則睽乖離散,理必然也。故家人之後,受之以睽也。中少二女,雖同居而所歸各異,是其志不同行也,亦為睽義。
睽:小事吉。
程子曰:睽者,睽乖離散之時,非吉道也。以卦才之善,雖處睽時,而小事吉也。
朱子曰:睽,乖異也。為卦上火下澤,性相違異,中女少女,志不同歸,故為睽。然以卦德言之,内說而外明;以卦變言之,則自離來者柔進居三,自中孚來者柔進居五,自家人來者兼之;以卦體言之,則六五得中而下應九二之剛,是以其占不可大事,而小事尚有吉之道也。
愚曰:家人、睽均二女,而有離合,何也?曰:家人之巽、離,婦姑也,婦姑參辰而骨肉。睽之離、兑,姊妹也,姊妹骨肉而參辰,此其所以為離合也。卦雖睽,以才德言,尚可小有為,故繇詞曰小事吉。
彖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
程子曰:彖先釋睽意,次言卦才,終言合睽之道,而贊其時用之大。火之性動而上,澤之性動而下,二物之性違異,故為睽義。中、少二女雖同居,其志不同行,亦為睽義。女之少也同處,長則各適其歸,其志異也。言睽者,本同也。本不同,則非睽也。
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
程子曰:卦才如此,所以小事吉也。兑,說也;離,麗也。又為明,故為說順而附麗於明几。離在上,而彖欲見柔居尊者,則曰柔進而上行,晉、鼎是也。方睽乖之時,六五以柔居尊位,有說順麗明之善,又得中道而應剛,雖不能合天下之睽,成天下之大事,亦可以小濟,是於小事吉也。五以明而應剛,不能致大吉,何也?曰:五隂柔,雖應二,而睽之時,相與之道未能深固,故二必遇主於巷,五噬膚則无咎也。天下睽散之時,必君臣剛陽中正,至誠協力,而後能合也。
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
程子曰:推物理之同,以明睽之時用,乃聖人合睽之道也。見同之同者,世俗之知也。聖人則明物理之本同,所以能同天下而和合萬類也。以天地、男女、萬物明之。天高地下,其體睽也。然陽降隂升,相合而成化育之事,則同也。男女異質,睽也。而相求之志,則通也。生物萬殊,睽也。然而得天地之和,稟隂陽之氣,則相類也。物雖異而理本同,故天下之大,羣生之衆,睽散萬殊,而聖人為能同之。處睽之時,合睽之用,其事至大,故云大矣哉。
愚曰:以卦之二體言,則水火同動而勢異,二女同居而志乖。以卦之才德言,兑德之說麗,離德之明柔,上行於五而得中,五下應乎剛而濟柔,而不可以大事。何哉?睽之時,人情乖隔,相與者未固,非剛明中正,不能合天下之睽,故五之柔僅可吉於小事。况六爻多乖,疑不合二,五雖正應,亦遇於巷,乃得通焉。不能至誠相與,安可吉於大事哉?雖然,理有以睽為貴者,患人不善用之耳。是故天地上下,其位不同,而化育之事同;萬物散殊,其趣不同,而生長歛藏之事類;男外女内,其别不同,而倡和之志通。因睽而志其同,則居睽之時,致睽之用,豈不大哉?
象曰:上火下澤,睽;君子以同而異。
程子曰:上火下澤,二物之性違異,所以為睽離之象。君子觀睽異之象於大同之中,而知所當異也。夫聖賢之處世,在人理之常,莫不大同。於世俗所同者,則有時而獨異。蓋於秉彜則同矣,於世俗之失則異也。不能大同者,亂常拂理之人也;不能獨異者,隨俗習非之人也。要在同而能異耳。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。
愚曰:離、兑同為隂,而所趨未始不異,君子體之,以同於道而異其跡。微子、箕子、比干同於仁,而去奴死各異其志。伯夷、伊尹、柳下惠同於聖,而清任和各守其節。禹、稷、顔回同道,而出處不同非所拘。曾子、子思易地皆然,而去留非所泥。
初九:悔亡。喪馬勿逐,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象曰:見惡人,以避咎也。
程子曰:九居卦初,睽之始也。在睽乖之時,以剛動於下,有悔可知。所以得亡者,九四在上,亦以剛陽睽離无與,自然同類相合。同是陽爻,同居下,又當相應之位,二陽本非相應者,以在睽故合也。上下相與,故能亡其悔也。在睽諸爻皆有應,夫合則有睽,本異則何睽?唯初與四雖非應,而同德相與,故相遇。馬者,所以行也。陽,上行者也。睽獨無與,則不能行,是喪其馬也。四既與之合,則能行矣,是勿逐而馬復得也。惡人,與已乖異者也。見者,與相通也。當睽之時,雖同德者相與,然小人乖異者至衆,若棄絶之,不幾盡天下以仇君子乎?如此則失含弘之義,致凶咎之道也,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?故必見惡人,則无咎也。古之聖王,所以能化姦凶為善良,革仇敵為臣民者,由弗絶也。睽離之時,人情乖違,求和合之,且病其不能得也。若以惡人而拒絶之,則將衆仇於君子,而禍咎至矣。故必見之,所以免辟怨咎也。无怨咎,則有可合之道。
朱子曰:上无正應,有悔也。而居睽之時,同德相應,其悔亡矣,故有喪馬勿逐而自復之象。然亦必見惡人,然後可以辟咎,如孔子之於陽貨也。
愚曰:初與四不相應,所以為睽本有悔。四有坎象,坎,馬也。兑為毁折,為附决,喪馬之象也。初往應四,則初為得馬。今四剛也,兩剛不應,則初為喪馬矣。然睽諸爻皆有應,四獨无與,安得不動而求初乎?矧初同德也,四以初同德而之初,初因四先而往四,是初喪馬不逐,而馬自復也。坎又為盜,盜,惡人也。四不正而剛險,非惡人乎?然四既先初,安得不往?往所以辟咎,故无咎。先儒以為如孔子之於陽貨是也。
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象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程子曰:二與五正應,為相與者也。然在睽乖之時,隂陽相應之道衰,而剛柔相戾之意勝,學易者識此,則知變通矣。故二五雖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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