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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上经】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二》

豫卦(雷地豫卦)【震宫一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太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太阴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二》 【原文】豫,利建侯,行師。 【原文】彖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。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。 九家易曰:震為建侯,坤為行師。蓋震長子主器,又雷震驚百里,一同古分壤之則。說卦傳坤為衆,四互坎險,以一陽統衆隂,即師象也。國語稱居樂出威德之吴幼清,指坤為震侯國,震為坤衆帥也。四主衆隂,成卦之主,不曰上下應,而曰剛應,何也?豫有君弱臣強之嫌,且非五應,亦不得行其志也。聖人明微據實,為之辭曰剛柔云耳。五柔,四剛也。項氏玩辭曰:豫、隨、姤、旅,若淺事而有深意,曰時義大矣哉,欲人之思之也。坎之險難,暌之乖異,蹇之跋涉,皆非美事,有時或用之,故曰時用大矣哉,欲人之别之也。頤、大過、解、革,皆大事大變,故曰時大矣哉,欲人之謹之也。 【原文】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 崇德深居,馮氏謂褒崇其德。易繫帝出于震,震在上,上帝之象。互艮為門闕,互坎為隱伏,有宗廟祖考之象。節初,齊氏曰:仲春雷乃發聲,春禘有樂,秋嘗雷乃收聲,是以無樂。按詩烝嘗衎烈祖,則固有樂。齊氏言乃自搆,不本經義矣。郭兼山謂大司樂奏圜鍾于圜丘,圜鍾亦二月律,周郊正以后稷配。然郊特牲云周始郊,日以至,則雷在地中矣。豈始用冬至,而周公用仲春乎?抑舉先王為辭,周以前實用仲春也?夫齊氏不考於迎長祈穀之辨矣。 【原文】初六:鳴豫,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 初隂柔,居豫初而不中正,静而不動,順而不健,志安夫豫。又有四震,由豫權臣之應而為善鳴,蓋不勝其有矣。其凶以盈滿也,卦初非窮地,故以志表之。 【原文】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不終日,貞吉,以中正也。 四互艮為石,則二為艮始。介,說文云:分疆也。凡物兩間為介,介所以分也。初應于四者,二與之介,下交不瀆也。二變為剛,則互離,三雖離中,而在下卦之上,日終之象。四為權臣,而三比之,二以重隂,性静不待,至三能早疏,由豫之爻,上交不諂也。 【原文】六三:盱豫,悔,遲有悔。 【原文】象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 旴,依姚信作。旰日始出,承二終日之辭,言早也。六三順動之交,近震。旭日始旦,比于由豫之爻,蓋早豫之象也。以其居順極,而又互艮之中,故知所悔。然以隂居陽,不能帥志窒欲,至于遲豫,又有所悔也,蓋不可與立矣。 【原文】九四: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 【原文】象曰:由豫,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 四互坎,有疑象。九才剛,故勿疑。朋依一行作用,卦惟一陽五隂,非其朋也。坤為盍,聚會也。簪如士喪禮以爵弁服簪裳於衣之簪,連也。晁景迂曰:古冠禮未有簪名,冠簪之訓,至侯果始有之耳。程先生釋簪為聚,朱先生兼取疾義,皆非也。按簪,京氏作撍,蜀才同。埤蒼云:疾也。是疾本訓撍,而非簪也。然則釋為連者,簪之正義也。四之所得,有豫者,有貞者,不必能同而皆所疑也。大有得者,一剛之得五柔。用盍簪者,五柔之合一剛也。志大行者,剛應而又无他爻以分其權也。以其樂與人同,存心于天下者之所為也。 【原文】六五:貞疾,恒不死。 【原文】象曰:六五,貞疾,乘剛也;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 當豫而乘,由豫之剛,故貞疾,與他卦乘剛者亦異矣。俞氏曰:所以恒不死者,柔得中而无大過,雖為陽剛所逼,猶存虚位,蓋未亡也。 【原文】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。 上以隂柔居豫極,迷而忘返,五柔同豫,如結成之象。然本動體,又變剛,成離破冥,則其成渝矣。 正字 【據僧一行、據姚信,旴豫朋作用之,旴作旴。】

【周易上经】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二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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