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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北宋)程颐撰《程氏易传》繁体版【卷一上经】第十四卦_大有: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

火天大有 地位:老阳|人位:老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地比|综卦:天火同人|交互卦:泽天夬 (北宋)程颐撰《程氏易传》繁体版【卷一上经】第十四卦_大有: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 大有,《序卦》:與人同者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夫與人同者,物之所歸也,大有所以次同人也。爲卦火在天上,火之處高,其明及遠,萬物之衆,无不照見,爲大有之象。又一柔居尊,眾陽並應,居尊執柔,物之所歸也。上下應之,為大有之義。大有,盛大豐有也。 大有,元亨。 卦之才可以元亨也。凡卦德,有卦名自有其義者,如比吉、謙亨是也;有因其卦義便為訓戒者,如師貞丈人吉、同人于野亨是也;有以其卦才而言者,大有元亨是也。由剛健文明,應天時行,故能元亨也。 彖曰:大有,柔得尊位,人中而上下應之,曰大有。 言卦之所以為大有也。五以陰居君位,柔得尊位也,處中得大中之道也。爲諸陽所宗,上下應之也,夫居尊執柔,固衆之所歸也。而又有虛中文明大中之徳,故上下同志應之,所以爲大有也。 其德剛健而文明,應乎天而時行,是以元亨。 卦之徳,內剛健而外文明。六五之君應於乾之九二,五之性柔順而明,能順應乎二。二,乾之主也。是應乎乾也。順應乾行,順乎天時也,故曰應乎天而時行。其徳如此,是以元亨也。王弼云:不大通,何由得大有乎?大有則必元亨矣,此不識卦義。離乾成大有之義,非大有之義便有元亨,由其才故得元亨。大有而不善者,與不能亨者有矣。諸卦具元亨利貞,則彖皆釋為大亨,恐疑與乾坤同也;不兼利貞則釋為元亨,盡元義也。元有大善之義。有元亨者四卦,大有、蠱、升、鼎也。唯升之彖誤隨他卦作大亨。曰:諸卦之元與乾不同,何也?曰:元之在乾爲元始之義,爲首出庶物之義;他卦則不能有此義,為善為大而已。曰:元之為大,可矣,為善,何也?曰:元者,物之先也,物之先豈有不善者乎?事成而後有敗,敗非先成者也;興而後有衰,衰固後於興也;得而後有失,非得則何以有失也。至於善惡治亂是非,天下之事莫不皆然,必善為先。故文言曰:元者,善之長也。 象曰:火在天上,大有,君子以遏惡揚善,順天休命。 火髙在天上,照見萬物之衆多,故為大有。大有繁庶之義,君子觀大有之象,以遏絶衆惡、揚明善類,以奉順天休美之命。萬物衆多則有善惡之殊,君子亨,大有之盛,當代天工治養庶類,治衆之道,在遏惡揚善而已。惡懲善勸,所以順天命而安羣生也。 大有初九 初九,无交害,匪咎,艱則无咎。 九居大有之初,未至於盛,處甲无應與,未有驕盈之失,故无交害,末涉於害也。大凡富有鮮不有害,以子貢之賢,未能盡免,況其下者乎?匪咎,艱則无咎,言富有本匪有咎也,人因富有自為咎耳。若能享富有而知難處,則自无咎也。處富有而不能思艱兢畏,則驕侈之心生矣,所以有咎也。 象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 在大有之初,克念艱難,則驕溢之心无由生矣,所以不交涉於害也。 大有九二 九二,大車以載,有攸往,无咎。 九以陽剛居二,為六五之君所倚任。剛健則才勝,居柔則謙順,得中則无過,其才如此,所以能勝大有之任。如大車之材強壯,能勝載重物也。可以任重行遠,故有攸往而无咎也。大有豐盛之時,有而未極,故以二之才,可往而无咎。至於盛極,則不可以往矣。 象曰:大車以載,積中不敗也。 壯大之車,重積載於其中而不損。敗猶九二材力之強,能勝大有之任也。 大有九三 九三,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 三居下體之上,在下而居之上,諸侯人君之象也。公侯上承天子,天子居天下之尊,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,在下者伺敢專其有。凡土地之富,人民之眾,皆王者之有也,此理之正也。故三當大有之時,居諸侯之位,有其富盛,必有亨通乎天子,謂以其有爲天子之有也,乃人臣之常義也。若小人處之,則專其富有以爲私,不知公以奉上之道,故曰小人弗克也。 象曰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害也。 公當用亨於天子,若小人處之,則為害也。自古諸侯能守臣節忠順奉上者,則蕃養其衆以為王之屏翰,豐殖其財以待上之徵賦。若小人處之,則不知為臣奉上之道,以其為己之私,民衆財豐則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。是小人大有則為害,又大有為小人之害也。 大有九四 九四,匪其彭,无咎。 九四居大有之時,已過中矣,是大有之盛者也,過盛則凶咎所由生也,故處之之道,匪其彭則得无咎,謂能謙損,不處其太盛則得无咎也。四近君之高位,苟處太盛則致凶咎。彭,盛多之貌。《詩•載驅》云「汶水湯湯,行人彭彭」,行人盛多之狀。《雅•大明》云「駟騵彭彭」,言武王戎馬之盛也。 象曰:匪其彭,无咎,明辨晳也。 能不處其盛而得无咎者,蓋有明辨之智也。晳,明智也。賢智之人,明辨物理,當其方盛則知咎之將至,故能損抑不敢至於滿極也。 大有六五 六五,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 六五當大有之時居君位,虛中爲孚信之象。人君執柔守中,而以孚信接於下,則下亦盡其信誠以事於上。上下孚信相交也。以柔居尊位,當大有之時,人心安易,若專尚柔順,則陵慢生矣,故必威如則吉。威如,有威嚴之謂也。既以柔和孚信接於下,衆志說從,又有威嚴使之有畏,善處有者也,吉可知矣。 象曰:厥孚交如,信以發志也。威如之吉,易而无備也。 下之志,從乎上者也。上以孚信接於下,則下亦以誠信事其上,故厥孚交如。由上有孚信以發其下,孚信之志,下之從上,猶響之應聲也。威如之所以吉者,謂若无威嚴則下易慢而无戒備也,謂无恭畏備上之道。備,謂備上之求責也。 大有上九 上九,自天祐之,吉,无不利。 上九在卦之終,居五位之地,是大有之極,而不居其有者也。處離之上,明之極也

(北宋)程颐撰《程氏易传》繁体版【卷一上经】第十四卦_大有: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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