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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邦復著《易經明道錄》繁體版:第七章:上經第八卦_比卦: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比:吉,原筮元永貞,無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│註:原筮--剛中在上卦者。
│不寧方來,後夫凶--心不寧才來求助,但後來的有凶。
│象:比綜師。九五,六二相應。四陰在下,相率而來,有不寧方來之象。
│釋:四方歸附,但不幸陰盛陽衰,難以為繼,先吉、無咎、後凶。
│彖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
│釋:比卦為輔助之意,眾人順從上方之領導。
│象:地上有水,比,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。
│釋:當土地之上有水,機緣和合,即可成立大業。
比卦初六:
初六:有孚,比之,無咎,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吉。
爻:無。
通:本爻變為震,重卦為屯。〔剛柔始交而難生,動乎險中大亨貞。〕
註: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吉--信用極佳,終於得到他人信任。吉。
象:坤=土缶,中空可盛物者。初爻變為屯=盈。
初六比之始也,相比之道,以誠信為本,陰爻中空=缶之象。
釋:誠信待人,無咎,終有吉。
比卦六二:
六二:比之自內,貞吉。
爻:(位)中正,(應)。
通:本爻變為坎,重卦為坎。〔水流而不盈,行而不失其信。〕
象:二與五正應,二處於內=自內之象,意謂衷心自願。
釋:發自內心,正則吉。
比卦六三:
六三:比之匪人。
爻:無。
通:本爻變為艮,重卦為蹇。〔險在前也。〕
象:本爻變,中爻為坎,六二六四有匪人之象。六三亦不中正,故有此象。
釋:朋比為奸,助紂為虐。
比卦六四:
六四:外比之,貞吉。
爻:(位),(比)承。
通:本爻變為兌,重卦為萃。〔順以說,剛中而應,聚也。〕
象:六四爻居外卦,外比於五,輔佐九五仁君,正則吉。
釋:親賢重道,正吉。
比卦九五:
九五: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爻:(位)中正,(應),(比)扶據。
通:本爻變為坤,重卦為坤。〔萬物資生,乃順承天,坤厚載物。〕
註:王用三驅--天子狩獵時,不可合圍,故設三面之網,是網開一面也。
失前禽,邑人不誡--獵時,禽已失而人不以為意,必天子有道也。
象:坎錯離=王。九五=君王。坎=馬,坤=車,王駕馬車之象。
坤=眾人,邑人。初二三四皆為陰爻,靜止不動,是為不誡。
釋:光明正大,行事慈愛寬容,吉。
比卦上六:
上六:比之無首,凶。
爻:(位),(比)乘。
通:本爻變為巽,重卦為觀。〔盥而不薦,有孚顒若。〕
象:乘剛,無輔助之實,有控制之心。
釋:乖僻孤獨,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