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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唐)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》卷三:第二十五卦_无妄:天雷无妄(震下乾上)

天雷无妄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风升|综卦:山天大畜|交互卦:风山渐 无妄,元亨利貞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无妄者,以剛為內主,動而能健,以此臨下,物皆无敢詐偽虛妄,俱行實理,所以大得亨通,利於貞正,故曰元亨利貞也。「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」者,物既无妄,當以正道行之。若其匪依正道,則有眚災,不利有所往也。 《彖》曰:无妄,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。 注云:謂震也。 動而健, 注云:震動而乾健也。 剛中而應。 注云:謂五也。 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。 注云: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,動而愈健。剛中而應,威剛方正,私慾不行,何可以妄?使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,非大亨利貞而何?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,則柔邪之道消矣。動而愈健,則剛直之道通矣。剛中而應,則齊明之德著矣。故大亨以正也。天之教命,何可犯乎?何可妄乎?是以匪正則有眚,而不利有攸往也。 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无妄之往,何之矣?天命不祐,行矣哉! 注云:匪正有眚,不求改以從正,而欲有所往,居不可以妄之時,而欲以不正有所往,將欲何之?天命之所不祐,竟矣哉!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」者,以此卦象釋能致无妄之義。以震之剛從外而來,為主於內,震動而乾健,故能使物无妄也。 正義曰:「剛中而應」者,明爻義能致无妄。九五以剛處中,六二應之,是剛中而應。剛中則能制斷虛實,有應則物所順從,不敢虛妄也。 「大亨以正,天之命」者,釋「元亨利貞」之義。威剛方正,私慾不行,何可以妄?此天之教命也。以天道純陽,剛而能健,是乾德相似,故云天之命也。既是天命,豈可犯乎? 「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,无妄之往,何之矣」者,此釋「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」之義也。「无妄之往何之矣」,上「之」是語辭,下「之」是適也。身既非正,在无妄之世,欲有所往,何所之適矣?故云「无妄之往何之矣」。「天命不祐行矣哉」者,身既非正,欲有所往,犯違天命,則天命不祐助也。必竟行矣哉!言終竟行此不祐之事也。 注「剛自」至「攸往也」。正義曰:云「使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」者,妄,謂虛妄矯詐,不循正理。若无剛中之主,柔弱邪僻,則物皆詐妄,是有妄之道興也。今遇剛中之主,威嚴剛正,在下畏威,不敢詐妄,是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。 注「匪正」至「竟矣哉」。正義曰:「竟矣哉」者,竟謂終竟,言天所不祐,終竟行矣哉! 《象》曰: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。 注云:與,辭也,猶皆也。天下雷行,物皆不可以妄也。 先王以茂對,時育萬物。 注云:茂,盛也。物皆不敢妄,然後萬物乃得各全其性,對時育物,莫盛於斯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天下雷行」者,雷是威恐之聲。今天下雷行,震動萬物,物皆驚肅,无敢虛妄,故云天下雷行,物皆无妄也。 「先王以茂對,時育萬物」者,茂,盛也。對,當也。言先王以此无妄盛事,當其无妄之時,育養萬物也。此唯王者其德乃耳,非諸侯已下所能,故不云君子,而言先王也。案:諸卦之《象》,直言兩象,即以卦名結之,若「雷在地中,復」。今《无妄》應云:「天下雷行,无妄。」今云「物與无妄」者,欲見萬物皆无妄,故加「物與」二字也。其餘諸卦,未必萬物皆與卦名同義,故直顯象,以卦結之。至如復卦,唯陽氣復,非是萬物皆復。舉復一卦,餘可知矣。 初九: 初九:无妄往,吉。 注云:體剛處下,以貴下賤,行不犯妄,故往得其志。 《象》曰: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往,吉」者,體剛居下,以貴下賤,所行教化,不為妄動,故往吉而得志也。 六二: 六二: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 注云:不耕而穫,不菑而畬,代終已成而不造也。不擅其美,乃盡臣道,故利有攸往。 《象》曰:不耕穫,未富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不耕穫不菑畬」者,六二處中得位,盡於臣道,不敢創首,唯守其終,猶若田農不敢發首而耕,唯在後獲刈而已。不敢菑發新田,唯治其畬熟之地,皆是不為其初而成其末,猶若為臣之道,不為事始而代君有終也。則「利有攸往」者,為臣如此,則利有攸往,若不如此,則往而无利也。 《象》曰「不耕穫,未富也」者,釋「不耕而穫」之義。不敢前耕,但守後穫者,未敢以耕,耕之與獲,俱為己事。唯為後穫,不敢先耕事。既闕初,不擅其美,故云未富也。 六三: 六三: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 注云:以陰居陽,行違謙順,是无妄之所以為災也。牛者稼穡之資也。二以不耕而穫,利有攸往,而三為不順之行,故或繫之牛,是有司之所以為獲,彼人之所以為災也,故曰「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也。 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者,无妄之世,邪道不行。六三陰居陽位,失其正道,行違謙順而乖臣範,故无妄之所以為災矣。牛者稼穡之資。六三僣為耕事,行唱始之道,而為不順王事之行,故有司或繫其牛,制之使不妄造,故曰「或繫之牛」也。行人者,有司之義也。有司繫得其牛,是行人制之得功,故曰「行人之得」。彼居三者,是處邑之人僣為耕事,受其災罰,故曰「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也。 《象》曰「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」者,釋「行人之得」義也。以行人所得,謂得牛也。此則得牛,彼則為災,故云「邑人災」也。 九四: 九四:可貞,无咎。 注云:處无妄之時,以陽居陰,以剛乘柔,履於謙順,比近至尊,故可以任正,固有所守而无咎也。 《象》曰: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可貞,无咎」者,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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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唐)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》卷三:第二十五卦_无妄:天雷无妄(震下乾上),第1张

天雷无妄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风升|综卦:山天大畜|交互卦:风山渐

无妄,元亨利貞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无妄者,以剛為內主,動而能健,以此臨下,物皆无敢詐偽虛妄,俱行實理,所以大得亨通,利於貞正,故曰元亨利貞也。「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」者,物既无妄,當以正道行之。若其匪依正道,則有眚災,不利有所往也。

《彖》曰:无妄,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。

注云:謂震也。

動而健,

注云:震動而乾健也。

剛中而應。

注云:謂五也。

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。

注云: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,動而愈健。剛中而應,威剛方正,私慾不行,何可以妄?使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,非大亨利貞而何?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,則柔邪之道消矣。動而愈健,則剛直之道通矣。剛中而應,則齊明之德著矣。故大亨以正也。天之教命,何可犯乎?何可妄乎?是以匪正則有眚,而不利有攸往也。

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无妄之往,何之矣?天命不祐,行矣哉!

注云:匪正有眚,不求改以從正,而欲有所往,居不可以妄之時,而欲以不正有所往,將欲何之?天命之所不祐,竟矣哉!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」者,以此卦象釋能致无妄之義。以震之剛從外而來,為主於內,震動而乾健,故能使物无妄也。

正義曰:「剛中而應」者,明爻義能致无妄。九五以剛處中,六二應之,是剛中而應。剛中則能制斷虛實,有應則物所順從,不敢虛妄也。

「大亨以正,天之命」者,釋「元亨利貞」之義。威剛方正,私慾不行,何可以妄?此天之教命也。以天道純陽,剛而能健,是乾德相似,故云天之命也。既是天命,豈可犯乎?

「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,无妄之往,何之矣」者,此釋「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」之義也。「无妄之往何之矣」,上「之」是語辭,下「之」是適也。身既非正,在无妄之世,欲有所往,何所之適矣?故云「无妄之往何之矣」。「天命不祐行矣哉」者,身既非正,欲有所往,犯違天命,則天命不祐助也。必竟行矣哉!言終竟行此不祐之事也。

注「剛自」至「攸往也」。正義曰:云「使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」者,妄,謂虛妄矯詐,不循正理。若无剛中之主,柔弱邪僻,則物皆詐妄,是有妄之道興也。今遇剛中之主,威嚴剛正,在下畏威,不敢詐妄,是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。

注「匪正」至「竟矣哉」。正義曰:「竟矣哉」者,竟謂終竟,言天所不祐,終竟行矣哉!

《象》曰: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。

注云:與,辭也,猶皆也。天下雷行,物皆不可以妄也。

先王以茂對,時育萬物。

注云:茂,盛也。物皆不敢妄,然後萬物乃得各全其性,對時育物,莫盛於斯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天下雷行」者,雷是威恐之聲。今天下雷行,震動萬物,物皆驚肅,无敢虛妄,故云天下雷行,物皆无妄也。

「先王以茂對,時育萬物」者,茂,盛也。對,當也。言先王以此无妄盛事,當其无妄之時,育養萬物也。此唯王者其德乃耳,非諸侯已下所能,故不云君子,而言先王也。案:諸卦之《象》,直言兩象,即以卦名結之,若「雷在地中,復」。今《无妄》應云:「天下雷行,无妄。」今云「物與无妄」者,欲見萬物皆无妄,故加「物與」二字也。其餘諸卦,未必萬物皆與卦名同義,故直顯象,以卦結之。至如復卦,唯陽氣復,非是萬物皆復。舉復一卦,餘可知矣。

初九:

初九:无妄往,吉。

注云:體剛處下,以貴下賤,行不犯妄,故往得其志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往,吉」者,體剛居下,以貴下賤,所行教化,不為妄動,故往吉而得志也。

六二:

六二: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

注云:不耕而穫,不菑而畬,代終已成而不造也。不擅其美,乃盡臣道,故利有攸往。

《象》曰:不耕穫,未富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不耕穫不菑畬」者,六二處中得位,盡於臣道,不敢創首,唯守其終,猶若田農不敢發首而耕,唯在後獲刈而已。不敢菑發新田,唯治其畬熟之地,皆是不為其初而成其末,猶若為臣之道,不為事始而代君有終也。則「利有攸往」者,為臣如此,則利有攸往,若不如此,則往而无利也。

《象》曰「不耕穫,未富也」者,釋「不耕而穫」之義。不敢前耕,但守後穫者,未敢以耕,耕之與獲,俱為己事。唯為後穫,不敢先耕事。既闕初,不擅其美,故云未富也。

六三:

六三: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

注云:以陰居陽,行違謙順,是无妄之所以為災也。牛者稼穡之資也。二以不耕而穫,利有攸往,而三為不順之行,故或繫之牛,是有司之所以為獲,彼人之所以為災也,故曰「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也。

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者,无妄之世,邪道不行。六三陰居陽位,失其正道,行違謙順而乖臣範,故无妄之所以為災矣。牛者稼穡之資。六三僣為耕事,行唱始之道,而為不順王事之行,故有司或繫其牛,制之使不妄造,故曰「或繫之牛」也。行人者,有司之義也。有司繫得其牛,是行人制之得功,故曰「行人之得」。彼居三者,是處邑之人僣為耕事,受其災罰,故曰「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也。

《象》曰「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」者,釋「行人之得」義也。以行人所得,謂得牛也。此則得牛,彼則為災,故云「邑人災」也。

九四:

九四:可貞,无咎。

注云:處无妄之時,以陽居陰,以剛乘柔,履於謙順,比近至尊,故可以任正,固有所守而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: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可貞,无咎」者,以陽居陰,以剛乘柔,履於謙順,上近至尊,可以任正,固有所守而无咎,故曰可貞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「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」者,釋「可貞无咎」之義。所以可執貞正,言堅固有所執守,故曰无咎也。

九五:

九五:无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

注云:居得尊位,為无妄之主者也。下皆无妄,害非所致,而取藥焉,疾之甚也。非妄之災,勿治自復,非妄而藥之則凶,故曰勿藥有喜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藥,不可試也。

注云:藥攻有妄者也,而反攻无妄,故不可試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之疾」者,凡禍疾所起,由有妄而來。今九五居得尊位,為无妄之主,下皆无妄,而偶然有此疾害,故云「无妄之疾」也。「勿藥有喜」者,若疾自己招,或寒暑飲食所致,當須治療。若其自然之疾,非己所致,疾當自損,勿須藥療而有喜也。此假病象以喻人事,猶若人主而剛正自脩,身无虛妄,下亦无虛妄,而遇逢凶禍,若堯、湯之厄,災非己招,但順時脩德,勿須治理,必欲除去,不勞煩天下,是有喜也。然堯遭洪水,使鯀、禹治之者,雖知災未可息,必須順民之心。鯀之不成,以災未息也。禹能治救,災欲盡也,是亦自然之災,勿藥有喜之義也。

《象》曰「无妄之藥,不可試也」者,解「勿藥有喜」之義。若有妄致疾,其藥可用。若身既无妄,自然致疾,其藥不可試也。若其試之,恐更益疾也。言非妄有災,不可治也,若必欲治之,則勞煩於下,害更甚也。此非直施於人主,至於凡人之事,亦皆然也。若己之无罪,忽逢禍患,此乃自然之理,不須憂勞救護,亦恐反傷其性。

上九:

上九:无妄行,有眚,无攸利。

注云:處不可妄之極,唯宜靜保其身而已,故不可以行也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行,窮之災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處不可妄之極,唯宜靜保其身。若動行,必有災眚,无所利也。位處窮極,動則致災。故《象》云:「无妄之行,窮之災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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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雷无妄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风升|综卦:山天大畜|交互卦:风山渐 无妄,元亨利貞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无妄者,以剛為內主,動而能健,以此臨下,物皆无敢詐偽虛妄,俱行實理,所以大得亨通,利於貞正,故曰元亨利貞也。「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」者,物既无妄,當以正道行之。若其匪依正道,則有眚災,不利有所往也。 《彖》曰:无妄,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。 注云:謂震也。 動而健, 注云:震動而乾健也。 剛中而應。 注云:謂五也。 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。 注云: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,動而愈健。剛中而應,威剛方正,私慾不行,何可以妄?使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,非大亨利貞而何?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,則柔邪之道消矣。動而愈健,則剛直之道通矣。剛中而應,則齊明之德著矣。故大亨以正也。天之教命,何可犯乎?何可妄乎?是以匪正則有眚,而不利有攸往也。 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无妄之往,何之矣?天命不祐,行矣哉! 注云:匪正有眚,不求改以從正,而欲有所往,居不可以妄之時,而欲以不正有所往,將欲何之?天命之所不祐,竟矣哉!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」者,以此卦象釋能致无妄之義。以震之剛從外而來,為主於內,震動而乾健,故能使物无妄也。 正義曰:「剛中而應」者,明爻義能致无妄。九五以剛處中,六二應之,是剛中而應。剛中則能制斷虛實,有應則物所順從,不敢虛妄也。 「大亨以正,天之命」者,釋「元亨利貞」之義。威剛方正,私慾不行,何可以妄?此天之教命也。以天道純陽,剛而能健,是乾德相似,故云天之命也。既是天命,豈可犯乎? 「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,无妄之往,何之矣」者,此釋「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」之義也。「无妄之往何之矣」,上「之」是語辭,下「之」是適也。身既非正,在无妄之世,欲有所往,何所之適矣?故云「无妄之往何之矣」。「天命不祐行矣哉」者,身既非正,欲有所往,犯違天命,則天命不祐助也。必竟行矣哉!言終竟行此不祐之事也。 注「剛自」至「攸往也」。正義曰:云「使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」者,妄,謂虛妄矯詐,不循正理。若无剛中之主,柔弱邪僻,則物皆詐妄,是有妄之道興也。今遇剛中之主,威嚴剛正,在下畏威,不敢詐妄,是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。 注「匪正」至「竟矣哉」。正義曰:「竟矣哉」者,竟謂終竟,言天所不祐,終竟行矣哉! 《象》曰: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。 注云:與,辭也,猶皆也。天下雷行,物皆不可以妄也。 先王以茂對,時育萬物。 注云:茂,盛也。物皆不敢妄,然後萬物乃得各全其性,對時育物,莫盛於斯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天下雷行」者,雷是威恐之聲。今天下雷行,震動萬物,物皆驚肅,无敢虛妄,故云天下雷行,物皆无妄也。 「先王以茂對,時育萬物」者,茂,盛也。對,當也。言先王以此无妄盛事,當其无妄之時,育養萬物也。此唯王者其德乃耳,非諸侯已下所能,故不云君子,而言先王也。案:諸卦之《象》,直言兩象,即以卦名結之,若「雷在地中,復」。今《无妄》應云:「天下雷行,无妄。」今云「物與无妄」者,欲見萬物皆无妄,故加「物與」二字也。其餘諸卦,未必萬物皆與卦名同義,故直顯象,以卦結之。至如復卦,唯陽氣復,非是萬物皆復。舉復一卦,餘可知矣。 初九: 初九:无妄往,吉。 注云:體剛處下,以貴下賤,行不犯妄,故往得其志。 《象》曰: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往,吉」者,體剛居下,以貴下賤,所行教化,不為妄動,故往吉而得志也。 六二: 六二: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 注云:不耕而穫,不菑而畬,代終已成而不造也。不擅其美,乃盡臣道,故利有攸往。 《象》曰:不耕穫,未富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不耕穫不菑畬」者,六二處中得位,盡於臣道,不敢創首,唯守其終,猶若田農不敢發首而耕,唯在後獲刈而已。不敢菑發新田,唯治其畬熟之地,皆是不為其初而成其末,猶若為臣之道,不為事始而代君有終也。則「利有攸往」者,為臣如此,則利有攸往,若不如此,則往而无利也。 《象》曰「不耕穫,未富也」者,釋「不耕而穫」之義。不敢前耕,但守後穫者,未敢以耕,耕之與獲,俱為己事。唯為後穫,不敢先耕事。既闕初,不擅其美,故云未富也。 六三: 六三: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 注云:以陰居陽,行違謙順,是无妄之所以為災也。牛者稼穡之資也。二以不耕而穫,利有攸往,而三為不順之行,故或繫之牛,是有司之所以為獲,彼人之所以為災也,故曰「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也。 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者,无妄之世,邪道不行。六三陰居陽位,失其正道,行違謙順而乖臣範,故无妄之所以為災矣。牛者稼穡之資。六三僣為耕事,行唱始之道,而為不順王事之行,故有司或繫其牛,制之使不妄造,故曰「或繫之牛」也。行人者,有司之義也。有司繫得其牛,是行人制之得功,故曰「行人之得」。彼居三者,是處邑之人僣為耕事,受其災罰,故曰「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也。 《象》曰「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」者,釋「行人之得」義也。以行人所得,謂得牛也。此則得牛,彼則為災,故云「邑人災」也。 九四: 九四:可貞,无咎。 注云:處无妄之時,以陽居陰,以剛乘柔,履於謙順,比近至尊,故可以任正,固有所守而无咎也。 《象》曰: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可貞,无咎」者,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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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雷无妄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风升|综卦:山天大畜|交互卦:风山渐

无妄,元亨利貞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无妄者,以剛為內主,動而能健,以此臨下,物皆无敢詐偽虛妄,俱行實理,所以大得亨通,利於貞正,故曰元亨利貞也。「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」者,物既无妄,當以正道行之。若其匪依正道,則有眚災,不利有所往也。

《彖》曰:无妄,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。

注云:謂震也。

動而健,

注云:震動而乾健也。

剛中而應。

注云:謂五也。

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。

注云: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,動而愈健。剛中而應,威剛方正,私慾不行,何可以妄?使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,非大亨利貞而何?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,則柔邪之道消矣。動而愈健,則剛直之道通矣。剛中而應,則齊明之德著矣。故大亨以正也。天之教命,何可犯乎?何可妄乎?是以匪正則有眚,而不利有攸往也。

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无妄之往,何之矣?天命不祐,行矣哉!

注云:匪正有眚,不求改以從正,而欲有所往,居不可以妄之時,而欲以不正有所往,將欲何之?天命之所不祐,竟矣哉!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」者,以此卦象釋能致无妄之義。以震之剛從外而來,為主於內,震動而乾健,故能使物无妄也。

正義曰:「剛中而應」者,明爻義能致无妄。九五以剛處中,六二應之,是剛中而應。剛中則能制斷虛實,有應則物所順從,不敢虛妄也。

「大亨以正,天之命」者,釋「元亨利貞」之義。威剛方正,私慾不行,何可以妄?此天之教命也。以天道純陽,剛而能健,是乾德相似,故云天之命也。既是天命,豈可犯乎?

「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,无妄之往,何之矣」者,此釋「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」之義也。「无妄之往何之矣」,上「之」是語辭,下「之」是適也。身既非正,在无妄之世,欲有所往,何所之適矣?故云「无妄之往何之矣」。「天命不祐行矣哉」者,身既非正,欲有所往,犯違天命,則天命不祐助也。必竟行矣哉!言終竟行此不祐之事也。

注「剛自」至「攸往也」。正義曰:云「使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」者,妄,謂虛妄矯詐,不循正理。若无剛中之主,柔弱邪僻,則物皆詐妄,是有妄之道興也。今遇剛中之主,威嚴剛正,在下畏威,不敢詐妄,是有妄之道滅,无妄之道成。

注「匪正」至「竟矣哉」。正義曰:「竟矣哉」者,竟謂終竟,言天所不祐,終竟行矣哉!

《象》曰: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。

注云:與,辭也,猶皆也。天下雷行,物皆不可以妄也。

先王以茂對,時育萬物。

注云:茂,盛也。物皆不敢妄,然後萬物乃得各全其性,對時育物,莫盛於斯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天下雷行」者,雷是威恐之聲。今天下雷行,震動萬物,物皆驚肅,无敢虛妄,故云天下雷行,物皆无妄也。

「先王以茂對,時育萬物」者,茂,盛也。對,當也。言先王以此无妄盛事,當其无妄之時,育養萬物也。此唯王者其德乃耳,非諸侯已下所能,故不云君子,而言先王也。案:諸卦之《象》,直言兩象,即以卦名結之,若「雷在地中,復」。今《无妄》應云:「天下雷行,无妄。」今云「物與无妄」者,欲見萬物皆无妄,故加「物與」二字也。其餘諸卦,未必萬物皆與卦名同義,故直顯象,以卦結之。至如復卦,唯陽氣復,非是萬物皆復。舉復一卦,餘可知矣。

初九:

初九:无妄往,吉。

注云:體剛處下,以貴下賤,行不犯妄,故往得其志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往,吉」者,體剛居下,以貴下賤,所行教化,不為妄動,故往吉而得志也。

六二:

六二: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

注云:不耕而穫,不菑而畬,代終已成而不造也。不擅其美,乃盡臣道,故利有攸往。

《象》曰:不耕穫,未富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不耕穫不菑畬」者,六二處中得位,盡於臣道,不敢創首,唯守其終,猶若田農不敢發首而耕,唯在後獲刈而已。不敢菑發新田,唯治其畬熟之地,皆是不為其初而成其末,猶若為臣之道,不為事始而代君有終也。則「利有攸往」者,為臣如此,則利有攸往,若不如此,則往而无利也。

《象》曰「不耕穫,未富也」者,釋「不耕而穫」之義。不敢前耕,但守後穫者,未敢以耕,耕之與獲,俱為己事。唯為後穫,不敢先耕事。既闕初,不擅其美,故云未富也。

六三:

六三: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

注云:以陰居陽,行違謙順,是无妄之所以為災也。牛者稼穡之資也。二以不耕而穫,利有攸往,而三為不順之行,故或繫之牛,是有司之所以為獲,彼人之所以為災也,故曰「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也。

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者,无妄之世,邪道不行。六三陰居陽位,失其正道,行違謙順而乖臣範,故无妄之所以為災矣。牛者稼穡之資。六三僣為耕事,行唱始之道,而為不順王事之行,故有司或繫其牛,制之使不妄造,故曰「或繫之牛」也。行人者,有司之義也。有司繫得其牛,是行人制之得功,故曰「行人之得」。彼居三者,是處邑之人僣為耕事,受其災罰,故曰「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」也。

《象》曰「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」者,釋「行人之得」義也。以行人所得,謂得牛也。此則得牛,彼則為災,故云「邑人災」也。

九四:

九四:可貞,无咎。

注云:處无妄之時,以陽居陰,以剛乘柔,履於謙順,比近至尊,故可以任正,固有所守而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: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可貞,无咎」者,以陽居陰,以剛乘柔,履於謙順,上近至尊,可以任正,固有所守而无咎,故曰可貞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「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」者,釋「可貞无咎」之義。所以可執貞正,言堅固有所執守,故曰无咎也。

九五:

九五:无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

注云:居得尊位,為无妄之主者也。下皆无妄,害非所致,而取藥焉,疾之甚也。非妄之災,勿治自復,非妄而藥之則凶,故曰勿藥有喜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藥,不可試也。

注云:藥攻有妄者也,而反攻无妄,故不可試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妄之疾」者,凡禍疾所起,由有妄而來。今九五居得尊位,為无妄之主,下皆无妄,而偶然有此疾害,故云「无妄之疾」也。「勿藥有喜」者,若疾自己招,或寒暑飲食所致,當須治療。若其自然之疾,非己所致,疾當自損,勿須藥療而有喜也。此假病象以喻人事,猶若人主而剛正自脩,身无虛妄,下亦无虛妄,而遇逢凶禍,若堯、湯之厄,災非己招,但順時脩德,勿須治理,必欲除去,不勞煩天下,是有喜也。然堯遭洪水,使鯀、禹治之者,雖知災未可息,必須順民之心。鯀之不成,以災未息也。禹能治救,災欲盡也,是亦自然之災,勿藥有喜之義也。

《象》曰「无妄之藥,不可試也」者,解「勿藥有喜」之義。若有妄致疾,其藥可用。若身既无妄,自然致疾,其藥不可試也。若其試之,恐更益疾也。言非妄有災,不可治也,若必欲治之,則勞煩於下,害更甚也。此非直施於人主,至於凡人之事,亦皆然也。若己之无罪,忽逢禍患,此乃自然之理,不須憂勞救護,亦恐反傷其性。

上九:

上九:无妄行,有眚,无攸利。

注云:處不可妄之極,唯宜靜保其身而已,故不可以行也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行,窮之災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處不可妄之極,唯宜靜保其身。若動行,必有災眚,无所利也。位處窮極,動則致災。故《象》云:「无妄之行,窮之災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