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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朱轼《周易传义合订•卷八》第53卦-渐卦: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

渐卦(风山渐卦)【艮宫归魂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艮下:错兑综震|先天:西北|后天:东北|天位:太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太阴】 (清)朱軾《周易傳義合訂•卷八》【下经】第53卦-渐卦: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 【原文】漸,女歸吉,利貞。 【原文】彖曰: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。進得位,往有功也,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剛得中也。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 謹按:漸,漸進也。止於下而巽於上,為不遽進之義。進以漸,則无往不吉,女歸其大焉者也。然又利於貞正,漸而不正,如女歸年不齊,德不符,雖以漸而未必吉也。卦自否來,六上居四,九下居三。彖傳曰:進得位。進謂**一爻,得位謂中間四爻。一柔進而諸爻之位皆得,故曰往有功。往即進也。得位釋貞,往有功釋利。進以正二句,以人事言。剛得中,謂九五一爻止而巽,以卦德言。惟剛乃能有為,非剛得中,柔雖得位,終不能往而有功。剛得中而非有巽止之德,則又失之太剛,亦不能有功。此二段補足上文釋利貞之義。 【原文】象曰:山上有木,漸,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 《本義》:二者皆當以漸而進。 謹按:勿忘勿助,深造以道,居德也。漸仁摩義,久道化成,善俗也。善俗必先居德,自新以新民也。 【原文】初六:鴻漸于干,小子厲,有言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小子之厲,義无咎也。 《本義》干,水涯也。始進于下,未得所安,而上復无應,故其象如此。而其占則為小子厲,雖有言,而于義則无咎也。 《程傳》:諸爻皆取鴻象,鴻之為物,至有時而羣有序,不失其時序,乃為漸也。 謹按:鴻,水鳥。干,水涯也。水鳥漸于水涯,進猶不進也。艮為小子,初爻小之小者也。才弱无援,故厲。厲,危懼也。有言謂小子畏而不進,人或有譏笑之者,然能知畏,則義无咎也。二三四互坎,初在二下,干象。 【原文】六二: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飲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 《程傳》謂:二居中得正,上應於五,進之安裕者也。但居漸,故進不速。磐,石之安。平者,江河之濱所有象。進之安,自干之磐,又漸進也。二與九五之君,以中正之道相應,其進之安固平易莫加焉,故其飲食和樂衎衎然,吉可知也。 謹按:六二中正,進以其漸,故飲食衎衎。詩所謂自公退食,委蛇委蛇是也。若躁急妄進,雖食不暇咽,亦素餐耳。磐石安而固。六二中正,磐象。 【原文】九三:鴻漸于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凶,利禦寇。 【原文】象曰:夫征不復,離群醜也;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;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。 《程傳》謂:平高曰:陸,平原也。三在下卦之上,進至於陸也。陽,上進者也。居漸之時,志將漸進,而上无應援,當守正以俟時,安處平地,則得漸之道。若或不能自守,欲有所牽,志有所就,則失漸之道。四隂在上而密比,陽所說也。三陽在下而相親,隂所從也。二爻相比而无應,相比則相親而易合,无應則无適而相求,故為之戒。夫,陽也。夫,謂三。三若不守正而與四合,是知征而不知復。征,行也。復,反也。不復,謂不反顧義理。婦,謂四。若以不正而合,則雖孕而不育,蓋非其道也,如是則凶也。三之所利,在於禦寇,非理而至者,寇也。守正以閑邪,所謂禦寇也。不能禦寇,則自失而凶矣。 謹按:夫謂三,婦謂四。九自否之四來居三,離其乾之羣類而以剛下柔,若不守正而與四合,是知征而不知復,為可醜也。六自三往居四,以柔乘剛,若以不正而合,則失隂陽倡隨之道,雖孕亦不育也。若此者,皆為情欲所牽之故,情欲即寇也。九三能以其陽剛斷此情欲,則順乎理而自守不失,即可保四使无失也。故彖傳曰:順相保漸。陸與夫征各為一象,五爻亦然。高平曰陸,三在下卦之上,高象。九一奇横,互乎象。卦變三四互易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象。】 【原文】**: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 《程傳》謂:當漸之時,四以隂柔進據剛陽之上,陽剛而上進,豈能安處隂柔之下,故四之處非安地,如鴻之進于木也。木漸高矣,而有不安之象。鴻趾連,不能握枝,故不木棲。桷,横平之柯,唯平柯之上,乃能安處。謂四之處本危,或能自得安寧之道,則无咎也。如鴻之於木本不安,或得平柯而處之,則安也。四居正而巽順,宜无咎者也。必以得失言者,因得失以明其義也。 謹按:四為巽主,木象。以隂居隂位,得其正,桷象。或者以此之故,可以无咎也。或云者,庶幾之辭。象傳順以巽,即是无咎。 【原文】九五:鴻漸于陵,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終莫之勝,吉,得所願也。 《程傳》謂:陵,高阜也。鴻之所止,最高處也。象君之位,雖得尊位,然漸之時,其道之行,固亦非遽與二為正應,而中正之德同,乃隔於三四。三比二,四比五,皆隔其交者也。未能即合,故三歲不孕。然中正之道,有必亨之理,不正豈能隔害之,故終莫之能勝。但其合有漸耳,終得其吉也。以不正而敵中正,一時之為耳,久其能勝乎!。 謹按:始離而終合,合以漸也。五為尊位,陵象。 【原文】上九: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為儀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其羽可用為儀,吉,不可亂也。 謹按:舊本以陸為逵,固未當。或謂既漸於陵,復漸於陸,進而又退,漸之至也。其說亦未足信。愚意六爻漸字,只當進字。干、磐木,陸、陵各就本爻取象,非謂干進於磐,磐進于陸也。三上俱陽爻,在一卦之上,故同取陸象。陸為人所往來之處,三過剛而妄進,不免矰繳之傷。上无位,又以陽居隂,忘機之鳥也,故翺翔自如儀。謂飛翔可觀,在人則亮節清風,頑廉懦立,亦一代之光也。象傳不可亂,謂飛翔整暇,泰然自若,不可摇動。雖專釋本爻,

(清)朱轼《周易传义合订•卷八》第53卦-渐卦: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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