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習坎
【注】坎,險陷之名也。習,謂便習之。
有孚,維心亨,
【注】剛正在內,有孚者也。陽不外發而在乎內,心亨者也。
行有尚。
【注】內亨外闇,內剛外順,以此行險,行有尚也。
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,
【注】坎以險為用,故特名曰重險。言習坎者,習乎重險也。
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
【注】險峭之極,故水流而不能盈也。處至險而不失剛中,行險而不失其信者,習坎之謂也。
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
【注】便習於坎,而之坎地,盡坎之宜,故往必有功也。
天險不可升也,
【注】不可得升,故得保其威尊。
地險山川丘陵也,
【注】有山川丘陵,故物得以保全也。
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
【注】國之為衛,恃於險也。言自天地以下,莫不須險也。
險之時用大矣哉!
【注】非用之常,用有時也。
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;
【注】重險懸絕,故水洊至也。不以坎為隔絕,相仍而至,習乎坎也。
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【注】至險末夷,教不可廢,故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習於坎,然後乃能不以險難為困,而德行不失常也。故則夫習坎,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
坎卦初六:
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【注】習坎者,習為險難之事也。最處坎底,入坎窞者也。處重險而復入坎底,其道凶也。行險而不能自濟,習坎而入坎窞,失道而窮在坎底,上无應援可以自濟,是以凶也。
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坎卦九二: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
【注】履失其位,故曰坎。上无應援,故曰有險。坎而有險,未能出險之中也。處中而與初三相得,故可以求小得也。初三未足以為援,故曰小得也。
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坎卦六三:
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【注】既履非其位,而又處兩坎之間,出則之坎,居則亦坎,故曰來之坎坎也。枕者,枝而不安之謂也。出則无之,處則无安,故曰險且枕也。來之皆坎,无所用之,徒勞而已。
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坎卦六四:
六四:樽酒、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【注】處重險而履正,以柔居柔,履得其位,以承於五。五亦得位,剛柔各得其所,不相犯位,皆无餘應以相承比,明信顯著,不存外飾。處坎以斯,雖復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瓦缶之器,納此至約,自進於牖,乃可羞之於王公,薦之於宗廟,故終无咎也。
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【注】剛柔相比而相親焉,際之謂也。
坎卦九五:
九五:坎不盈,祇既平,无咎。
【注】為坎之主,而无應輔可以自佐,未能盈坎者也。坎之不盈,則險不盡矣。祗,辭也。為坎之主,盡平乃无咎,故曰祗既平,无咎也。說既平乃无咎,明九五未免於咎也。
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坎卦上六:
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!
【注】險陗之極,不可升也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也。宜其囚執,寘于思過之地。三歲,險道之夷也,險終乃反,故三歲不得。自脩三歲,乃可以求復,故曰三歲不得,凶也。
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