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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曹魏)王弼著《周易注》第二十九卦_坎卦:坎为水(坎下坎上)

坎为水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离为火|综卦:离为火|交互卦:山雷颐 習坎 【注】坎,險陷之名也。習,謂便習之。 有孚,維心亨, 【注】剛正在內,有孚者也。陽不外發而在乎內,心亨者也。 行有尚。 【注】內亨外闇,內剛外順,以此行險,行有尚也。 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, 【注】坎以險為用,故特名曰重險。言習坎者,習乎重險也。 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 【注】險峭之極,故水流而不能盈也。處至險而不失剛中,行險而不失其信者,習坎之謂也。 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 【注】便習於坎,而之坎地,盡坎之宜,故往必有功也。 天險不可升也, 【注】不可得升,故得保其威尊。 地險山川丘陵也, 【注】有山川丘陵,故物得以保全也。 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 【注】國之為衛,恃於險也。言自天地以下,莫不須險也。 險之時用大矣哉! 【注】非用之常,用有時也。 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; 【注】重險懸絕,故水洊至也。不以坎為隔絕,相仍而至,習乎坎也。 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 【注】至險末夷,教不可廢,故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習於坎,然後乃能不以險難為困,而德行不失常也。故則夫習坎,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 坎卦初六: 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 【注】習坎者,習為險難之事也。最處坎底,入坎窞者也。處重險而復入坎底,其道凶也。行險而不能自濟,習坎而入坎窞,失道而窮在坎底,上无應援可以自濟,是以凶也。 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 坎卦九二: 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 【注】履失其位,故曰坎。上无應援,故曰有險。坎而有險,未能出險之中也。處中而與初三相得,故可以求小得也。初三未足以為援,故曰小得也。 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 坎卦六三: 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 【注】既履非其位,而又處兩坎之間,出則之坎,居則亦坎,故曰來之坎坎也。枕者,枝而不安之謂也。出則无之,處則无安,故曰險且枕也。來之皆坎,无所用之,徒勞而已。 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 坎卦**: **:樽酒、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 【注】處重險而履正,以柔居柔,履得其位,以承於五。五亦得位,剛柔各得其所,不相犯位,皆无餘應以相承比,明信顯著,不存外飾。處坎以斯,雖復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瓦缶之器,納此至約,自進於牖,乃可羞之於王公,薦之於宗廟,故終无咎也。 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 【注】剛柔相比而相親焉,際之謂也。 坎卦九五: 九五:坎不盈,祇既平,无咎。 【注】為坎之主,而无應輔可以自佐,未能盈坎者也。坎之不盈,則險不盡矣。祗,辭也。為坎之主,盡平乃无咎,故曰祗既平,无咎也。說既平乃无咎,明九五未免於咎也。 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 坎卦上六: 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! 【注】險陗之極,不可升也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也。宜其囚執,寘于思過之地。三歲,險道之夷也,險終乃反,故三歲不得。自脩三歲,乃可以求復,故曰三歲不得,凶也。 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[/erphpdow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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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曹魏)王弼著《周易注》第二十九卦_坎卦:坎为水(坎下坎上),第1张

坎为水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离为火|综卦:离为火|交互卦:山雷颐

習坎

【注】坎,險陷之名也。習,謂便習之。

有孚,維心亨,

【注】剛正在內,有孚者也。陽不外發而在乎內,心亨者也。

行有尚。

【注】內亨外闇,內剛外順,以此行險,行有尚也。

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,

【注】坎以險為用,故特名曰重險。言習坎者,習乎重險也。

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

【注】險峭之極,故水流而不能盈也。處至險而不失剛中,行險而不失其信者,習坎之謂也。

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

【注】便習於坎,而之坎地,盡坎之宜,故往必有功也。

天險不可升也,

【注】不可得升,故得保其威尊。

地險山川丘陵也,

【注】有山川丘陵,故物得以保全也。

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

【注】國之為衛,恃於險也。言自天地以下,莫不須險也。

險之時用大矣哉!

【注】非用之常,用有時也。

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;

【注】重險懸絕,故水洊至也。不以坎為隔絕,相仍而至,習乎坎也。

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
【注】至險末夷,教不可廢,故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習於坎,然後乃能不以險難為困,而德行不失常也。故則夫習坎,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

坎卦初六

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【注】習坎者,習為險難之事也。最處坎底,入坎窞者也。處重險而復入坎底,其道凶也。行險而不能自濟,習坎而入坎窞,失道而窮在坎底,上无應援可以自濟,是以凶也。

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坎卦九二
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

【注】履失其位,故曰坎。上无應援,故曰有險。坎而有險,未能出險之中也。處中而與初三相得,故可以求小得也。初三未足以為援,故曰小得也。

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坎卦六三

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【注】既履非其位,而又處兩坎之間,出則之坎,居則亦坎,故曰來之坎坎也。枕者,枝而不安之謂也。出則无之,處則无安,故曰險且枕也。來之皆坎,无所用之,徒勞而已。

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坎卦**

**:樽酒、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【注】處重險而履正,以柔居柔,履得其位,以承於五。五亦得位,剛柔各得其所,不相犯位,皆无餘應以相承比,明信顯著,不存外飾。處坎以斯,雖復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瓦缶之器,納此至約,自進於牖,乃可羞之於王公,薦之於宗廟,故終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【注】剛柔相比而相親焉,際之謂也。

坎卦九五

九五:坎不盈,祇既平,无咎。

【注】為坎之主,而无應輔可以自佐,未能盈坎者也。坎之不盈,則險不盡矣。祗,辭也。為坎之主,盡平乃无咎,故曰祗既平,无咎也。說既平乃无咎,明九五未免於咎也。

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坎卦上六

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!

【注】險陗之極,不可升也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也。宜其囚執,寘于思過之地。三歲,險道之夷也,險終乃反,故三歲不得。自脩三歲,乃可以求復,故曰三歲不得,凶也。

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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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为水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离为火|综卦:离为火|交互卦:山雷颐 習坎 【注】坎,險陷之名也。習,謂便習之。 有孚,維心亨, 【注】剛正在內,有孚者也。陽不外發而在乎內,心亨者也。 行有尚。 【注】內亨外闇,內剛外順,以此行險,行有尚也。 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, 【注】坎以險為用,故特名曰重險。言習坎者,習乎重險也。 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 【注】險峭之極,故水流而不能盈也。處至險而不失剛中,行險而不失其信者,習坎之謂也。 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 【注】便習於坎,而之坎地,盡坎之宜,故往必有功也。 天險不可升也, 【注】不可得升,故得保其威尊。 地險山川丘陵也, 【注】有山川丘陵,故物得以保全也。 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 【注】國之為衛,恃於險也。言自天地以下,莫不須險也。 險之時用大矣哉! 【注】非用之常,用有時也。 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; 【注】重險懸絕,故水洊至也。不以坎為隔絕,相仍而至,習乎坎也。 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 【注】至險末夷,教不可廢,故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習於坎,然後乃能不以險難為困,而德行不失常也。故則夫習坎,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 坎卦初六: 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 【注】習坎者,習為險難之事也。最處坎底,入坎窞者也。處重險而復入坎底,其道凶也。行險而不能自濟,習坎而入坎窞,失道而窮在坎底,上无應援可以自濟,是以凶也。 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 坎卦九二: 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 【注】履失其位,故曰坎。上无應援,故曰有險。坎而有險,未能出險之中也。處中而與初三相得,故可以求小得也。初三未足以為援,故曰小得也。 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 坎卦六三: 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 【注】既履非其位,而又處兩坎之間,出則之坎,居則亦坎,故曰來之坎坎也。枕者,枝而不安之謂也。出則无之,處則无安,故曰險且枕也。來之皆坎,无所用之,徒勞而已。 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 坎卦六四: 六四:樽酒、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 【注】處重險而履正,以柔居柔,履得其位,以承於五。五亦得位,剛柔各得其所,不相犯位,皆无餘應以相承比,明信顯著,不存外飾。處坎以斯,雖復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瓦缶之器,納此至約,自進於牖,乃可羞之於王公,薦之於宗廟,故終无咎也。 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 【注】剛柔相比而相親焉,際之謂也。 坎卦九五: 九五:坎不盈,祇既平,无咎。 【注】為坎之主,而无應輔可以自佐,未能盈坎者也。坎之不盈,則險不盡矣。祗,辭也。為坎之主,盡平乃无咎,故曰祗既平,无咎也。說既平乃无咎,明九五未免於咎也。 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 坎卦上六: 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! 【注】險陗之極,不可升也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也。宜其囚執,寘于思過之地。三歲,險道之夷也,險終乃反,故三歲不得。自脩三歲,乃可以求復,故曰三歲不得,凶也。 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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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为水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离为火|综卦:离为火|交互卦:山雷颐

習坎

【注】坎,險陷之名也。習,謂便習之。

有孚,維心亨,

【注】剛正在內,有孚者也。陽不外發而在乎內,心亨者也。

行有尚。

【注】內亨外闇,內剛外順,以此行險,行有尚也。

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,

【注】坎以險為用,故特名曰重險。言習坎者,習乎重險也。

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

【注】險峭之極,故水流而不能盈也。處至險而不失剛中,行險而不失其信者,習坎之謂也。

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

【注】便習於坎,而之坎地,盡坎之宜,故往必有功也。

天險不可升也,

【注】不可得升,故得保其威尊。

地險山川丘陵也,

【注】有山川丘陵,故物得以保全也。

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

【注】國之為衛,恃於險也。言自天地以下,莫不須險也。

險之時用大矣哉!

【注】非用之常,用有時也。

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;

【注】重險懸絕,故水洊至也。不以坎為隔絕,相仍而至,習乎坎也。

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
【注】至險末夷,教不可廢,故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習於坎,然後乃能不以險難為困,而德行不失常也。故則夫習坎,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

坎卦初六

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【注】習坎者,習為險難之事也。最處坎底,入坎窞者也。處重險而復入坎底,其道凶也。行險而不能自濟,習坎而入坎窞,失道而窮在坎底,上无應援可以自濟,是以凶也。

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坎卦九二
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

【注】履失其位,故曰坎。上无應援,故曰有險。坎而有險,未能出險之中也。處中而與初三相得,故可以求小得也。初三未足以為援,故曰小得也。

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坎卦六三

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【注】既履非其位,而又處兩坎之間,出則之坎,居則亦坎,故曰來之坎坎也。枕者,枝而不安之謂也。出則无之,處則无安,故曰險且枕也。來之皆坎,无所用之,徒勞而已。

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坎卦六四

六四:樽酒、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【注】處重險而履正,以柔居柔,履得其位,以承於五。五亦得位,剛柔各得其所,不相犯位,皆无餘應以相承比,明信顯著,不存外飾。處坎以斯,雖復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瓦缶之器,納此至約,自進於牖,乃可羞之於王公,薦之於宗廟,故終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【注】剛柔相比而相親焉,際之謂也。

坎卦九五

九五:坎不盈,祇既平,无咎。

【注】為坎之主,而无應輔可以自佐,未能盈坎者也。坎之不盈,則險不盡矣。祗,辭也。為坎之主,盡平乃无咎,故曰祗既平,无咎也。說既平乃无咎,明九五未免於咎也。

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坎卦上六

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!

【注】險陗之極,不可升也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也。宜其囚執,寘于思過之地。三歲,險道之夷也,險終乃反,故三歲不得。自脩三歲,乃可以求復,故曰三歲不得,凶也。

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