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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传:《复·序卦》:“物不可以终尽,剥穷上反下,故受之以复。”物无剥尽之理,故《剥》极则《复》来,阴极则阳生。阳剥极于上而复生于下,穷上而反下也,《复》所以次《剥》也。为卦一阳生于五阴之下,阴极而阳复也。岁十月,阴盛既极,冬至则一阳复生于地中,故为《复》也。阳,君子之道。阳消极而复反,君子之道消极而复长也,故为反善之义。
复亨,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,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,利有攸往。
本义:《复》,阳复生于下也。《剥》尽则为纯坤,十月之卦,而阳气已生于下矣。积之踰月,然后一阳之体始成而来《复》,故十有一月,其卦为《复》。以其阳既往而复反,故有亨道。又内震外坤,有阳动于下,而以顺上行之象,故其占又为己之“出入”,既得“无疾”,朋类之来,亦得“无咎”。又自五月姤卦一阴始生,至此七爻而一阳来复,乃天运之自然,故其占又为反复其道。至于七日,当得来复。又以刚德方长,故其占又为利有攸往也。反复其道,往而复来,来而复往之意。七日者,所占来复之期也。
程传:“复亨”,既复则亨也。阳气复生于下,渐亨盛而生育万物。君子之道既复,则渐以亨通,泽于天下,故复则有亨盛之理也。“出入无疾”,“出入”谓生长,复生于内,人也;长进于外。出也。先云出,语顺耳。阳生非自外也,来于内,故谓之入。物之始生,其气至微,故多屯艰。阳之始生,其气至微,故多摧折。春阳之发,为阴寒所折,观草木于朝幕,则可见矣。“出入无疾”,谓微阳生长,无害之者也。既无害之,而其类渐进而来,则将亨盛,故无咎也;所谓咎,在气则为差忒,在君子则为抑塞,不得尽其理。阳之当复,虽使有疾之,固不能止其复也,但为阻碍耳。而卦之才,有无疾之义,乃复道之善也。一阳始生至微,固未能胜群阴,而发生万物,必待诸阳之来,然后能成生物之功,而无差忒,以朋来而无咎也。三阳子丑寅之气,生成万物,众阳之功也。若君子之道,既消而复,岂能便胜于小人?必待其朋类渐盛,则能协力以胜之也。“反复其道”,谓消长之遭,反复迭至。阳之消,至七日而来复;《姤》阳之始消也,七变而成《复》,故云“七日”,谓七更也。《临》云“八月有凶”,谓阳长至于阴长,历八月也。阳进则阴退,君子道长,则小人道消,故“利有攸往”也。
集说:房氏乔曰:“出入无疾”害之者,喜阳气之复;朋来无罪咎之者。欲众阳渐进之意。
邵子曰:《复》次《剥》,明治生于乱乎!《夬》次《姤》,明乱生于治乎!时哉时哉!未有《剥》而不《复》,未有《夬》而不《姤》者。
郑氏刚中曰:七者阳数,日者阳物,故于阳长言七日。八者阴数,月者阴物,《临》刚长以阴为戒,故曰“八月”。
《朱子语类》云:七日只取七义,犹“八月有凶”,只取八义。
胡氏炳文曰:“反复其道”,统言阴阳往来,其理如此。“七日来复”,专言一阳往来,其数如此。
林氏希元曰:天下事非一人所能独办,君子有为于天下,必与其类同心共济,故《复》重“朋来”,而《泰》重“汇征”。
张氏振渊曰:“反复其道”,犹云“反复”计其程道也。此二句,正见天运自有定期,君子不可不善承之耳。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四:复卦初九
初九,不远复,无祗悔,元吉。
本义:一阳复生于下,《复》之主也,“祗”,抵也。又居事初,失之未远,能复于善,不抵于悔,大善而吉之道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传:复者,刚反来复也。阳,君子之道,故《复》为反善之义。初刚阳来复,处卦之初,复之最先者也,是不远而复也。失而后有复,不失则何复之有?惟失之不远而复,则不至于悔,大善而吉也。“祗”,宜音柢,抵也,《玉篇》云适也,义亦同。“无祗悔”,不至于悔也。《坎》卦曰:“祗既平无咎”,谓至既平也。颜子无形显之过,夫子谓其庶几,乃“无祗悔”也。过既未形而改,何悔之有?既未能不勉而中,所欲不踰矩,是有过也。然其明而刚,故一有不善,未尝不知,既知,未尝不遽改,故不至于悔,乃不远复也。祗,陆德明音支,《玉篇》、《五经文字》、《群经音辨》,并见衣部。
集说:杨氏时曰:初九阳始生而未形,动之微也。“吉凶悔吝,生乎动者也”,未形而复,其复不远矣,故不至于悔而“元吉”。
俞氏琰曰:初居震动之始,方动即复,是不远而复,复之最先者也,故不至于悔而“元吉”。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四:复卦六二
六二,休复,吉。
本义:柔顺中正,近于初九,而能下之,复之休美,言之道也。
程传:二虽阴爻,处中正而切比于初,志从于阳,能下仁也,复之休美者也。复者,复于礼也。复礼则为仁,初阳复,复于仁也。二比而下之,所以美而吉也。
集说:《朱子语类》云:学莫便于近乎仁,既得仁者而亲之,资其善以自益,则力不劳而学美矣,故曰“休复,吉”。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四:复卦六三
六三,频复,厉无咎。
本义:以阴居阳,不中不正,又处动极,复而不固,屡失屡复之象,屡失故危,复则“无咎”,故其占又如此。
程传:三以阴躁处动之极,复之频数,而不能固者也。复贵安固,频复频失,不安于复也。复善而屡失,危之道也。圣人开迁善之道,与其复而危其屡失,故云“厉无咎”。不可以频失而戒其复也。频失则为危,屡复何咎?过在失而不在复也。
集说:郭氏忠孝曰:唯君子能久于其道,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。是以子夏之徒,出见纷华盛丽而悦,入闻夫子之道而乐,与夫回之为人,拳拳服膺而弗失之者,固有间矣。
赵氏汝楳曰:三为震动之极,故曰“频”。“厉”,危也,即人心唯危之危。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四:复卦六四
六四,中行独复。
本义:四处群阴之中,而独与初应,为与众俱行,而独能从善之象。当此之时,阳气甚微,未足以有为,故不言吉。然理所当然,吉凶非所论也。董子曰:仁人者,正其义不谋其利,明其道不计其功,于《剥》之六二及此爻见之。
程传:此爻之义,最宜详玩,四行群阴之中,而独能复,自处于正,下应于阳刚,其志可谓善矣。不言吉凶者,盖四以柔居群阴之间,初方甚微,不足以相援,无可济之理,故圣人但称其能独复,而不欲言其独从道而必凶也。曰,然则不言无咎,何也?曰:以阴居阴,柔弱之甚,虽有从阳之志,终不克济,非无咎也。
集说:孔氏颖达曰:“中行独复”者,处于上卦之下,上下各有二阴,己独应初,居在众阴之中,故云“中行”。独自应初,故云“独复”。
缪氏昌期曰:“中”,即“中以自考”中字。“独”,即《中庸》慎独之独。四能以中而行,而于独知之中,憬然自觉,所谓复以自知也。盖《复》之所以为《复》,全在初爻,犹人之初念也。五阴皆复此而已,唯四在阴中有所专向,故发此义。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四:复卦六五
六五,敦复,无悔。
本义:以中顺居尊,而当复之时,“敦复”之象,”无悔”之道也。
程传:六五以中顺之德处君位,能敦笃于复善者也,故“无悔”。虽本善,戒亦在其中矣。阳复方微之时,以柔居尊,下复无助,未能致亨吉也,能“无悔”而已。
集说:项氏安世曰:《临》以上六为“敦临”,《艮》以上九为“敦艮”,皆取积厚之极。《复》于五即言“敦复”者,《复》之上爻,迷而不复,故《复》至五而极也。卦中复者五爻,初最在先,故为“不远”;五最在后,故为“敦”。
蔡氏渊曰:“敦”,厚也。《坤》象复主初阳,五虽与初无系,而处位得中,能自厚于复者也,可以“无悔”。
李氏简曰:初九阳刚,君于之道也。相应相比者复之易,二与四是也;远而非应者复之难,六五所以称“敦复”。“敦复”者,厚之至也。不与初应,本当有悔,以其能复,是以“无悔”。
胡氏炳文曰:“不远复”者,善心之萌。“敦复”者,善行之固。故初九”无祗悔”,“敦复”则可“无悔”矣。“不远复”,入德之事也。“敦复”,其成德之事与。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四:复卦上六
上六,迷复,凶。有灾眚,用行师,终有大败,以其国君凶,至于十年不克征。
本义:以阴柔居复终,终迷不复之象,凶之道也,故其占如此。“以”犹及也。
程传:以阴柔居复之终,终迷不复者也。迷而不复,其“凶”可知。有“灾眚”,“灾”,天灾,自外来;“眚”,己过,由自作。既迷不复善,在己则动皆过失,灾祸亦自外而至,盖所招也。迷道不复,无施而可,用以“行师”,则“终有大败”;以之为国,则君之凶也。十年者,数之终。至于十年不克征,谓终不能行。既迷于道,何时而可行也?
集说:徐氏几曰:上六位高而无下仁之美,刚远而无迁善之机,厚极而有难开之蔽,柔终而无改过之勇,是昏迷而不知复者也。
杨氏启新曰:心为天君。“以其国君”,言丧失其本心也。
何氏楷曰:《坤》本先迷,今居其极,则迷之甚矣。言“迷复”,即昏迷而不知所复之谓。“行师”以下,皆假象,以喻一心不能驭众动,徇物必至丧天君也。
总论:胡氏炳文曰:“迷复”与“不远复”相反,初不远而复,迷则远而不复。“敦复”与“频复”相反,敦无转易,频则屡易。“独复”与,“休复”相似,休则比初,独则应初也。“十年不克征”,亦“七日来复”之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