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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查慎行撰《周易玩辭集解•卷八》第64卦-未济: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

未济(火水未济)【离宫三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阳】 (清)查慎行撰《周易玩辭集解•卷八》【下经】第64卦-未济: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 【原文】未濟,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 《本義》:卦之六爻皆失位,故為未濟。纂言以六五陰柔為小狐,未至上九,則猶未濟也。愚謂未與既反對,六爻剛柔相應,與既濟同,而爻位不當,適與既濟相反,亦六十四卦所无。火在水上,不相為用,故名未濟。未濟則必求濟,故亨。荀九家:坎為狐。解卦中爻互坎,故九二取獲狐象。本卦坎在下為穴,為隱伏,中爻自三至五亦互坎,物之近水而穴居者,狐也。風俗通曰:狐欲渡河,无如尾何。正合此象。《程傳》:狐能渡水,其老者多疑畏,故履冰而聽,懼其陷也。小者則未能畏懼,故勇于濟,濡尾而不能濟也。又謂汔當作仡,壯勇之狀。愚竊謂汔者,幾也。詩:民亦勞止,汔可小康。鄭康成注:如此解小狐涉氷,力既不足,又不自量,幾及岸而濡其尾,是終未成濟,故无攸利。凡事每成于老成練達之才,而多敗于少年輕鋭之氣,故以小狐濡尾象之。注疏解汔字作水涸者,亦非。水既涸,小狐亦可濟矣。 【原文】彖曰:未濟亨,柔得中也;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;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,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 胡雲峯曰:乾、坤之後為坎者六,至既、未雖因坎取義,然皆曰柔得中,則又專指離而言。 愚按:既濟之柔得中,六二也;未濟之柔得中,六五也。當濟之時,事期有濟,惟柔乃能濟剛,卦彖之言亨者以此。坎在下,故曰未出中,小狐汔濟而未濟者以此。水火相濟,如頭足之相續,不至中絶。今未出中,柔從初而濡,不待要終而已知其不續矣。濡其尾,无攸利者以此。然豈終于不濟哉?剛柔雖失位而皆相應,終有協力共濟之功。聖人于未濟常存必濟之念,故于釋彖之末,從卦體中又發此義。 【按史記春申君傳引易曰:狐涉水,濡其尾。與彖辭小異。 【原文】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,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 【歐陽永叔曰:火在水上,物各失其所居矣。故君子以慎辨其物宜,而各置其物于所居之方,使不相犯,所以待濟也。 愚按:睽大象曰:上火下澤,二性判然,不交未濟。火在水上,非不交也,特未耳。大傳云:方以類聚,物以羣分。辨以分其羣,居以聚其類,所以合異為同,拯男之窮于未濟也。 【原文】初六:濡其尾,吝。 【原文】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 《程傳》:六以陰在下而應四,四非正應之才,不能援之以濟也。 愚又按:初爻反對,即既濟上爻。在上為濡首,在初為濡尾。後卦之初,乃前卦之終。彖辭所謂小狐,彖傳所謂不續終,皆指此爻。未濟之初,事期有濟,宜徹始徹終,通盤打筭,量力而行。今位剛而爻柔,如小狐之急于求濟而濡其尾,沾泥帶水,汔不得濟,可恥孰甚焉!始事如此,那得有終局?象曰亦不知極,猶云不知所終也。同一象也,既濟之濡尾,可以為求濟者之法;未濟之濡尾,可以為冒進者之戒。小象極字,先儒有作竭字解者,謂狐濟水必揭尾,未濟而尾濡,則力已竭矣,焉能更進?《本義》云:極字未詳。考上下韻亦不叶,或恐是敬字。愚又竊意初與四應,有望拯之意。極與拯字體相近,或當作拯,與渙初爻用拯,同為坎體,且與九二象辭正字叶韻。但前輩所未言,不敢憑臆說也。 【原文】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 【曳輪濡尾之象。既濟一爻兼之,此則兩爻分言之。初吝而二吉,一急于求濟,一不欲輕濟也。坎中一陽,輪象。承乘皆陰,曳輪象。剛得中,故吉。九二中而不正,所以小象發貞吉之義,曰中以行正也。 《本義》謂:以中故得正,則脱却行字矣。愚竊謂二有陽剛之才,與五正應,身在坎中,外若曳輪而不行中,實有圖濟之事。位雖不正,能以中而行正,故曰貞吉。正字從行字來,似非以中得正之謂。 【原文】六三: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 【原文】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 愚按:卦名獨于六三言之,三在坎上而猶未濟者,陰居陽位,非可往之時也,所以征凶。幸與上九正應,故有利涉大川之象。《本義》既云以柔乘剛,將出乎險,有利涉大川之象,又疑利字上當有不字,初无定說。易筌曰:未濟之卦,以水火不交也,是以居中者其責重。三出坎而乘離,故以涉川為名。 《困學記》曰:三居坎體之上,當初二兩爻之後,人皆謂已濟矣,聖人獨曰未濟。盖上下兩卦之交,水火相克,是何等世界!征凶,危之也。事到艱難,迴避不得,奮勇上前,庶克有濟。利涉大川,激之也。征凶以時勢言,利涉以道理言。古來定大難,成大業,誰非于征凶之時,奏濟川之功者?諸爻位皆不當,何獨言于此爻?盖三當利害之關,衝風破浪,幾于不出而凶者,三也。轉眼之間,風恬浪静者,亦三也。作用之妙,全于此爻見之。 【原文】九四: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 【原文】象曰:貞吉悔亡,志行也。 吳幼清謂:四以陽比柔中之五,故吉而悔亡。愚竊按:九居四,非正也,何以亦云貞吉?王注所謂出險難之上,居分明之初,體乎剛質,以近至尊,時已大通者也。盖四之貞,志在濟時,能貞則事皆盡善,故吉;能貞則无悔于心,故悔亡。夫豈藉比爻之力哉?纂言又以震為諸侯之象。 愚按:本爻反對,即既濟九三,故取象同。加一震字,有聲靈赫濯之義。既濟言克之,鬼方在上,而我仰攻,故久而後克。未濟離明在上,彼自俯服,故不言克而言賞。賞者,功成而班爵于大國也。亦曰三年者,前卦離位居三,此承前言之耳。志行,即震用二句之意。四以濟時為志,出遇文明之主,多少經綸事業,于

(清)查慎行撰《周易玩辭集解•卷八》第64卦-未济: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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