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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》

比卦(水地比卦)【坤宫归魂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阴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(清)沈起元撰《周易孔義集說•卷二》 ䷇【坤下坎上】 中爻艮坤。 郭白雲曰:一陽之卦,得位者師、比而已。得君位者為比,得臣位者為師。 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彖傳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【比,吉也。王昭素謂多此也字。朱子云:當云比,吉。比,輔也】。 《程傳》:比,吉道也。人相親比,自為吉道,故雜卦云:比樂師憂,民不能自保,戴君以求寧。君不能獨立,保民以為安。不寧而來比者,上下相應也。 ○朱漢上曰:凡物孤則危,羣則強,父子夫婦朋友,未有孤危而不凶者。人君為甚,故比而吉,謂九五也。 ○項平甫曰:凡卦自上而下為來,比之成卦,本以坤在下為下,順而從。又四隂在下,順而從巳,五巳得比輔之義矣。而五猶以位在坎中,憂畏不寧,方且來比于下。上下之心,相求如此,比之所以成也。屯之初九,動乎險中,故為宜建侯而不寧。比之九五,居坎而下比,故為不寧。方來皆以坎為不寧也。坎險多憂,故為不寧之象。方來與朱紱方來之方來同。 ○王童溪曰:以卦言之,則一陽而五隂比之。然上六視下諸爻,則其道為窮。當比之時,顯比之主,若揭日月于上,自四而下,皆面夫五而順從之。上六獨背夫五,而後之迷悟失道,其能獨存于天下乎? ○楊慈湖曰:君子體仁足以長人,體元居貞,同天不息,所以能比天下。 ○邱行可曰:原,再也。蒙内卦坎為初筮,彖釋之曰以剛中,謂九二也。比外卦坎為再筮,彖釋之曰以剛中,謂九五也。 ○馮厚齋曰:萃與比下坤同,而上體水澤不甚相遠,萃以九四一爻有分權之勢,故元永貞言之于五。比下无分其權者,故元永貞言之于彖。 ○王秋山曰:四隂順從乎五,五下比于四隂,故曰上下應上六。孤立于外,如後其夫者,夫謂五陽也,上隂婦也,婦而比夫,當然之理,不先而後,凶之道也。 ○來矣鮮曰:比剛中在上,故有三德而人來親輔也。剛中則私欲无所留,所以為元善者此也。剛中則健而不息,所以為永者此也。剛中則正固而不偏,所以為貞者此也。蓋八卦正位,坎在五,所以有此三德而无咎。 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,吉。 象傳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 虞仲翔曰:坤器為缶,坎水流坤,初動成屯,屯者盈也,故盈缶。 ○劉長民曰:居順之首,為比之先,衆願從之,故有他吉。 ○《程傳》:言比之初六者,比之道在乎始也。始能有孚,則終致有他之吉。其始不誠,終焉能吉?上六之凶,由无首也。 ○《本義》:比之初,貴乎有信,則可以无咎矣。若其充實,則又有它吉也。 ○王童溪曰:位之卑者,則與之者必狹;交之淺者,則信之者必寡。然有要道,修吾胷中之誠而已。誠則无上下之間,比无不善。 ○張紫巖曰:四隂中虚為缶,坎水坤土相承為盈缶。 ○項平甫曰:坎卦五為有孚,四為用缶,坎水盈則下流,故初六取以為象。 ○朱漢上曰:缶所以汲質素之器,誠之象。水盈其中,亦誠信充實而无間之象。它吉謂比五。子夏曰:非應稱他。 ○沈守約曰:坤為土為腹,震為足,土為腹而足居之,缶象。卦變為屯,屯固比合,合而能固,比之善者也。 ○龔泉峯曰:比以九五為主,初去五獨遠,而近比于二,二中正,故比之而无咎。若至于誠意充積,則雖遠于五而非應,亦終得比之也。 ○梁孟敬曰:陽為實,隂為虚,初以隂居陽,虚而能實,孚信之象。缶本虚也,有盈缶則實矣。 ○趙氏曰:易六爻貴于正應,惟比諸爻不論應否,而專以比五為義。 ○高忠憲曰:易重初,初者未變之心也,故曰有孚。按:傳云比之初六者,蓋比以爻位言,則隂陽相比。以二體言,則水土相比。水性潤下,下者得之最先。初處順之始,有率先歸順之象。地之最下,有先得水潤之象。象辭之有孚,以初六也。有他吉者,亦以初六也。比之有以比四為說者,愚謂比卦不主應,以成卦言,則貴比五。以比輔之義言,則附近為比。當以比之為比二,他吉為比五。有孚比之,初之孚也。有孚盈缶,五之孚也。項氏之說精矣。 六二:比之自内,貞吉。 象傳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 呂藍田曰:比之時,主比不主應,二獨應五,守貞性于内,而不自失者也。 ○《程傳》:二與五為正應,皆得中正,以中正之道相比者也。二處于内,自内謂由己也。以中正之道應上之求,乃自内也,不自失也。 ○郭白雲曰:比以九五為主,而六二正應為主于内,蓋率天下而比五者,故自内至外,率天下以歸王也。 ○王童溪曰:正者,吾性之自然而不變也。比而不失吾性之自然者,故曰自内相比,而或失之偽為者,皆非自内也。 ○項平甫曰:六二之正,其所自有,以六居二,正位也。以二比五,正應也。但能守其所固有,則足以吉矣。 ○李隆山曰:比之世,隂皆求陽,而非陽求隂,故二之比五,自内之外出應乎上者也。 ○胡雲峯曰:凡卦以下卦為内,上卦為外,六二言内,**言外,内外卦之分見於此。 ○梁孟敬曰:貞吉,有爻之本善者,有爻非貞而為之戒者,此曰貞吉,爻之本善也。 按:自内即二之中正也。以中正為比,而不以迎合諂附為比,故貞吉。 六三:比之匪人。 象傳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 王輔嗣曰:四自外比,二為五應,近不相得,遠則无應,所與比者,皆非其親,是以悲傷。 ○《本義》:隂柔不中正,承乘應皆隂,所比皆非其人之象。 ○趙復齋曰:初比于五,先也。二,應也。四,承

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-[清]沈起元撰《周易孔义集说》,卦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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