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易经网

[易经十翼]序卦传-[元]解蒙撰《易精蕴大义》

【周易十翼】序卦传-(元)解蒙撰《易精蘊大義•卷十二》 欽定四庫全書|易精藴大義卷十二*元*解蒙*撰 序卦傳 先儒曰:序卦分為六門:一天道,二人事,三相因,四相反,五相須,六相病。如乾之次坤,泰之次否等,是天道門;如訟必有師,師必有比等,是人事門;如因小畜生、履、泰等,是相因門;如遯反壯,動極歸止等,是相反門;如大有須謙,蒙稚待養,是相須門;如賁極致剥,進極至傷,是相病門。此可見義理无窮,隨觸而會,非聖人理明義精,安能到此?上篇始於乾、坤,終於坎、離者,四正之卦,造化之體也。下篇首咸、恒,終於既、未濟者,盖山澤交而為咸,雷風交而為恒,水火交而為既濟,不交而為未濟,專言六子相濟之功,造化之用也。上經三十卦,下經三十四卦,皆以反對為序,惟乾、坤、坎、離、大過、頤、中孚、小過八卦不相反。上經自屯、蒙而下,各十二卦體對之,為二十四,與不反對六,共為十八體。下經自咸、恒而下,十六體對之,為三十二,與不反對二,卦共十八體。分經多寡不同,而分體則同。故孔氏曰:六十四卦,二二相偶,非覆即變。覆者,表裏視之成一卦。變卦之卦,乾、坤、坎、離之類是也。韓康伯不取序卦,程、張二先生皆非之。朱子亦曰:謂非易之精則可,謂非易之藴則不可。易傳最取序卦,然其間有難盡通者。朱義、蔡訓並无釋,恐或以此。 蒙謂語道而非其序,則非道矣。况聖人作易之意,可无序乎?故序卦非聖人莫能及。 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 先儒曰:易卦三才,乾坤為天地,惟人與之齊,故自屯以往,皆為人道,然後可配乾坤,以見乾坤之大,非他卦比。屯為人道始,故首屯。 蒙謂兩間之位定,而萬物之形生,未免于欝結而未通也。 屯者,盈也。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 先儒曰:屯不訓盈,剛柔始交,雷雨動盪,其氣充盈,故謂之盈耳。謂物始生其時也。若屯之義,則紛紜盤錯耳。若承上而取盈塞之義,引下而取始生之意,諸卦皆倣此。 蒙,謂物始具而未伸,天性昏昧而未發也。 蒙者,蒙也,物之穉也。物穉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需。 先儒曰:雲上于天,有待而雨。物必待雨澤而後長,人必待飲食而後養。 蒙謂生物之端為甚微,養物之道不可缺,此聖人序易之意也。 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 先儒曰:乾餱以愆,豕酒生禍。有血氣者必有争心,故次之以訟。 蒙謂既動其欲心,則必起其争心,此需、訟之相繼也。 訟必有衆起,故受之以師。 先儒曰:情睽故致訟,民和可行師。故天水則為訟,而地水則為師。 蒙謂人既不能懲夫忿之小,則必起夫争之大,此二卦相承之旨也。 師者,衆也。衆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 先儒曰:衆而無所比,則乖争陵犯之所由起也。蒙謂衆必未能定于一,安得不統之歸于一?盖人心相親,輔而後安,故既有衆,則必有所比也。 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 先儒曰:物既有比,則志必相畜,是以比有所畜。蒙謂夫既以志而相親,則必以類而相聚矣。 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。 先儒曰:履不訓禮。人之所履,未有大于禮者,故履訓禮。德積則行必有方,物積則散必有道。物有大小之别,人聚則有高下之等,此履所以繼小畜也。 蒙謂嘉會足以合禮,而禮之用,和為貴也。 泰者,通也。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;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 先儒曰:治亂相仍,如環无端,泰否時也。同有盈謙,在人事取之,能盡同人之道,則否傾矣。物不可者,猶言物不能也。 蒙謂夫既不交,則成否必當協力以濟否也。盖治亂雖曰有其時,而人事必當盡于我也。 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,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 先儒曰:同人未免猶有不同者,大有則无不同矣。有大,謂擅有至大者。有大而不自處以謙,則衆叛親離,无以保其大矣。 蒙謂既得衆心之歸,必盡處己之道,則滿而不溢矣。 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 先儒曰:美德有大而能謙,尤可說豫。 蒙謂人能不居其有,則无驕亢之失矣。 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 先儒曰:太王之仁,天下悦之,故從之者如歸市。與上文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意同。 蒙謂在己有可說之道,則在彼有樂從之心。 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。 先儒曰:以喜隨人者,必有所事。非樂于所事,其肯隨物乎?又有以喜隨人,失于无所擇者,故有弊。 蒙謂彼既以悦而相從,則必有所為矣。 蠱者,事也。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 先儒曰:臨不訓大,大者以上臨下,以大臨小。凡稱臨者,皆大人之事,故以大稱之。若豐者大也,明其訓大,是以六十四卦有二大而不相妨也。二陽長而四隂退,駸駸向于大矣。盖可大之業由是而生,此蠱、臨之相次也。 蒙謂无其事而有其功者,吾未之見也。 臨者,大也。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。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 先儒曰:泰山之于丘垤,河海之于行潦,類也。聖人之于民,亦類也。必出于其類,拔乎其萃,然後可觀也。既有可觀,斯合而至矣。 蒙謂在我者,道德勲業極其盛,則從而合者衆矣。 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。 先儒曰:物之合必有文,如人之合聚則有威儀上下,物之合聚則有次第行列。合則必有文,此賁所以次噬嗑也。此與物畜然後有禮同。 蒙謂既有以合其來,斯有以嘉其會矣。 賁者,飾也。致飾然後亨,則盡矣,故受之以剥。 先儒曰:賁飾則貴于文,文之大過則又滅其質。蒙謂趨其末而喪其本,安能久而不壞哉! 剥者,剥也。物不可以終盡,剥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 先儒曰:物无剥盡之理,剥極則復反,隂盡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售价:19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

发表评论

还没有评论,快来说点什么吧~

付费内容
售价:19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