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卦(水地比卦)【坤宫归魂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阴】
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上)-(元)陳應潤撰《周易爻變易缊•卷二》
䷇【坤下坎上】: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比,親輔也。比卦自坤之六五而變,以一陽攝衆隂,居尊位,得衆人親比之象。推原其卜筮,有元善永久貞正之道,方可為比之主,吉而无咎。不寧方來者,如商紂暴虐天下,周武王為比之主,不期而會者八百國,是不寧之方皆來親比。後夫凶者,如禹會諸侯于塗山,防風氏後至而戮之,此後來夫凶之義也。
彖曰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比,吉也。人所親比,有吉之道也。下順從者,羣隂之從上也。原筮元永貞者,君為比之主,故當卜我之德,可以為人之所親比。否,人之來比者,亦當卜所比之主,可以永久貞正。否,君臣相孚,故得无咎。以剛中者,九五之剛中也。上下應者,五剛二柔也。
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水比于地,如民之依比于君也。夫四海之廣,兆民之衆,人君豈能獨治?所以建萬國,親諸侯,為比之主也。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,吉。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易之中孚,皆以陽爻為正應,故上下孚信。比之内卦元屬坤,初爻隂柔,安有盈缶之孚?初六變陽,下卦為震,通卦為屯,震之陽爻剛健,與上卦坎中為應。坎,小壘也,故得有孚盈缶之象。君臣旣能相孚,何咎之有?終未有他吉者,如離亂之時,人依比主,其初來者未能擇其賢否,其終來者不苟進,必有誠實孚信之人。如武王伐紂,訪箕子而得禹之九疇,延微子而歸商之祭器,以至漢高召魯兩生得孔壁之書,聘伏生而得古文尚書,皆終來有他吉之義。
六二:比之自内,貞吉。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六二變陽,通卦為坎。内卦坎之陽居臣位,應外卦居位坎之陽,剛貞正之吉也。比之自内者,如貴戚之卿,世禄之家,賢淑父兄,可以比于内,不必求外比也。不自失者,骨肉相依,君臣相孚,无自失之患。如春秋祁奚舉子祁午,君子謂立其子而不為比。以至謝安薦其姪為將,狄仁傑薦其子為丞,韋貫之舉其子以自代,皆比之自内也。
六三:比之匪人。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
人之可親比者,惟君子耳。不幸而比於小人,安得又有匪人之稱?匪人者,非人類之人也,貌則人,心則獸,其惡之極,又不可以小人形容也。六三變艮,艮為閽寺,閽寺之徒,又匪人中柔惡者也。通卦蹇為君子,居蹇難之時,亦當擇人親比。漢唐以來,多有依比閹宦而得倖者,如荀緄娶宦官唐衡之女,怗勢擅權,終為人所鄙,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?良可興歎。
**:外比之,貞吉。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上卦為外,外比者,内无貴戚世禄之父兄可比,惟比于賢者而已。**變萃,萃聚之初,亦當外比於賢以從上。如管仲之比于鮑叔,越石父之比于晏嬰,陳平之比于魏無知,茅容之比于郭林宗,羊曇之比于謝安,皆外比于賢,可以從上也。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五居尊位,為比之主,顯比之吉,君德已著于天位矣。王用三驅,失前禽者,禮曰:古者天子諸侯无事,則歲三田,一為乾豆,二為賓客,三為充君之庖。无事而不田曰不敬,田不以禮曰暴天物。天子不合圍,諸侯不掩羣。天子之田圍合其三面,前開一路,使之可去,不忍盡物,好生之仁也。只取其不用命者,不出而反入者也。禽獸前去者皆免矣,故曰失前禽也。成湯祝網,得其義矣。文王蒐田以時,仁如騶虞,則王道成也。王者顯明比道,舍逆取順,前禽之失,仁德巳著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者,人君以德化下,使之中正不偏,遠近如一。邑人觀上之德,自來親比,何待丁寧告誡而後比之?不誡而比,吉之道也。位正中者,坤之六五變比,以一陽攝衆隂,得黄裳元吉之象,故曰文在中也。比之九五變坤,位以正中,但九五變隂,隂主殺伐,五居尊位,假田獵以耀武,示其用命與不用命者,順則取之,逆則舍之,不可苟合曲從,以求人之比已也。爻變之取義不同若此。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乾之用九,見羣龍无首,吉者。蓋乾之六爻皆變為坤,如國有大事,卜立君、卜大卦之時,臣下不可為首,為首則為簒逆而凶,无首則吉。比之上六變觀,上之觀下,擇其可比之人;下之觀上,求其可比之主。蓋離亂之世,无君之時,當求其有德者以比之。苟无可比之主,則未免羣聚為盜,故比之无首則凶。暴秦之時,陳涉、張耳之徒起兵烏合,而不求其有德者為比之首,終至于敗,无所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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