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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[元]保巴撰《周易原旨》

同人(天火同人)【离宫归魂卦|乾上:错坤综乾-先天:南方-后天:西北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阴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上)-(元)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二》 ䷌【离下乾上】 同人于野,亨【五陽一隂之卦,以一隂為主,簡御繁,寡制衆也。一隂中正而五陽俱從之,有同人于野之象。野則无親疎遠近之間,是之謂大同,有亨道也。夫子謂柔得位得中者,卦自姤來,初往居二,剛柔相易,用卦變也。六二與九五應,又不曰應乎君而曰應乎乾者,陽皆從之矣,非同人之亨者乎?】,利涉大川【詳見需彖。有舟虚,巽木而剛,健而不陷,可利涉矣】。利君子貞【夫子曰乾行也,取卦德曰文明以健。有離有乾,故取卦體曰中正而應。即係二五之應,故斷之曰利君子貞也】。 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爲能通天下之志。 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 君子體而用之,天理上行,火性亦炎上,一也。當以類族辨物,使族類相從亦同也。故曰:保合太和,乃利貞。君子貞正處之,則能通天下之志,可使殊途而同歸也。 初九,【陽居離下,同人之始也】。同人于門,无咎【上無正應,心無私係也。出門皆同,是以无咎也。在外者皆同,則所同廣也】。 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 君子體而用之,同人無私,孰與咎矣?故曰:民,吾同胞;物,吾與也。以仁義而言之,无不同人也。 六二,【隂柔中正,同人之主也】。同人于宗【正應九五,同于宗也。私係宗黨,鄙吝之道也】。吝【既為同人之主,當與天下大同,不應私係於九五,失大同之德,是以吝也】。 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 君子體而用之,當克盡私欲,復歸天理,故曰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也。 九三,【陽居離上,陽過中也】。伏戎于莽【同人師之反。飛為同人,伏為師,故三稱伏,四稱反,用卦變也。下卦離又伏坎,坎為盜,為寇,故有伏戎于莽之象。九三所處不中,剛暴之人也。上無應援,人莫與同也。恐九五奪去六二,為應同之,以此伏戎于林莽之中,待五來與敵也】。升其高陵【離伏坎,坎為險地,險山川丘陵也。在上卦之上,有升高陵之象】。三歲不興【量其勢不可敵,故不敢進也。至于三歲之久,不能興起,故邪不能干正也。三歲者,言三數是氣之小變也,蓋謂久耳】。 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 君子體而用之,以邪敵正,安可行也? 九四:【四居乾下,不中不正】。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 象曰:乘其墉,【用卦之反對,則同人與師卦反對。見坤,坤為城邑,有墉象。又為師,師,衆也,有守備攻撃之義也】。義弗克也【九四不中,欲敵九**中正之君,以其不合義理,衆不與同也。既衆不與同,故義弗克也】。其吉則困而反則也【不義之法則必困,既困且窮,當反求諸己,以義理之法則救之,莫大之吉也。漢上朱氏震曰:古易本云反則得,得則吉也。若然,同人與師卦反對明矣】。 君子體而用之,不義之法安可行也?故曰: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 九五,【陽居健體,剛中正也】。同人先號咷而後笑【下同于二,陰陽相與也。為三四剛暴所隔,未獲斯志也。初有艱阻,故先號咷也。終必相合,故後笑也】。大師克相遇【五以剛直用大兵,師克勝奸邪,乃得相遇也】。 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 君子體而用之,邪不可以敵正,辭亦不可勝理也。 上九,【陽居无位之地,同人之極也】。同人于郊【處位于外而同乎人,同人于郊外,同人无與之同也】。无悔【雖不遂同人之志,且免於内爭,是以无悔也】。 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 君子體而用之,同人于郊,志雖未得,只當素其位而行,不願乎其外。所謂遠於内爭,无與同者,禍則免矣,只當自守而无悔也。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[元]保巴撰《周易原旨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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