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卦(火风鼎卦)【离宫二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少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50卦-鼎卦䷱火风鼎卦(巽下离上)-(宋)趙彥肅撰《復齋易說•卷五》
䷱【巽下离上】
鼎
汲水於井,然火於鼎,坎離之用,周以普矣。井之為卦,坎上巽下;鼎之為卦,離上巽下。風行乎中,水火之氣,散而无滯。大哉風乎!
聖人亨以亨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
亨,帝以少為貴,故於聖賢曰大亨。
巽而耳目聰明。
内順於理,則外之視聽无所蔽。又巽於人,兼天下之耳目,則聰明也。
象曰: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木上有火,燄也。天難諶,命靡常,能正其位,則天命定。此言主器之道。
初六,鼎顛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初、四相應,均於覆鼎。初以賤從貴,故為出否。四以貴從賤,故為覆餗。又初无實,四有實故也。妾以賤從貴者也,然得主非貴,有子乃貴,主亦以有子為得妾也。
九二,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六**應,則九二不覆,始有實者。或亨飪未熟,或調和未宜,故未取上出為用。
九三,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,虧悔,終吉。
五應二者,革而從上,上不援三,則三之行塞,雖有美實,不見食矣。五上方和於三,虧悔終吉者,六終有變也。
六五,鼎黄耳金鉉,利貞。
柔乘剛,故利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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