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火贲卦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阴|错卦:泽水困|综卦:火雷噬嗑|交互卦:雷水解
【周易上经】第22卦-贲卦䷕山火贲卦(离下艮上)-(宋)趙彥肅撰《復齋易說•卷三》
䷕【离下艮上】
賁
六二,賁其須。
與三皆无應,相須成賁。
九三,賁如,需如,永貞吉。
永貞,捨四取二也。兩柔交賁,文之過潤,捨其一焉。剛上柔下,故永貞吉。
永貞之吉,終莫之陵也。
二巽乎三,四則乘之,取二捨四,則有順无陵。
六五,賁于丘園,束帛箋。箋吝,終吉。
六五,賁上,聘于隱者。上九,賁五,來受聘命。
上九,白賁,无咎。
賁之極,反質也。艮止,故靜貞。【文之極得白,乃所以為賁也。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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