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
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宋)張根撰《吳園周易解•卷二》
䷌【离下乾上】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同人之道,以柔為主,然後有所合;以善為宗,然後有所成;以廣為貴,然後有所濟;以正為守,然後有所立。觀夫損益三友,斯可見矣。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
柔不能自行,必同乎乾,然後能有濟。
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通天下之志,非中正不可。
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道不同,不相為謀。火炎上而天下覆,同人如之。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
雖未能慮,然可以免矣。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二為同人之主
【案彖辭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故二為同人之主。惟其為卦主而偏同于所係應,故為吝。原本二字誤作然,今改正】,是以為吝。
九三,伏戎于莾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剛而不中,其弊如此。
象曰:伏戎于莾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;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以陽處隂,故不曰悔亡而言吉。聖人貴遷善如此。
九五,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五恃居尊,不能屈己以與二,為三所阻,戰乃勝焉,我直故也。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志雖未得,亦无憾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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