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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-[宋]杨简撰《杨氏易传》

益卦(风雷益卦)【巽宫三世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震下:错巽综艮|先天:东北|后天:东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(震下巽上)-(宋)楊簡撰《楊氏易傳•卷十四》 ䷩【震下巽上】 益。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彖曰:益,損上益下,民說无彊;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;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;利涉大川,木道乃行。益動而巽,日進无彊;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 觀卦之象,損上之陽以益下,是謂損上益下。損上益下,自然民說无彊矣。是謂自上下下,以貴而下賤,以君而下賢,自然其道大光矣。卦象如此,豈不利有攸往?雖濟大險亦利也,故曰利涉大川。彖又推明利有攸往之道,曰:惟中正,故有慶也。彼行乎私意者,惟豐巳而已,安能損上而益下?自矜自大而已,安能自上而下下?損上益下,自上下下,非中正者不能。惟中正,故凡有攸往則利。其言損上益下,自上下下,不過一二事爾。孔子以中正言之,則無所不通。得中正之道,則不獨行於益下下下而已。凡中而不倚,正而不邪之事,皆行之無所不利。涉大川者,非木不可。兹言木道,非有他說,言乎濟險得其道云爾。道即中正之道,非有二道。是道也,在天曰天道,在地曰地道,在人曰人道。言乎其不倚,則曰中道;言乎其無邪,則曰正道;言其自上下下,則為大光之道;言乎涉大川,則曰木道。於此卦又言:凡益之道,未至於一貫之不足以為道,得其道則行,失其道則敗。動而巽,不忤於物,則日進无疆,其益无窮,此人之得其道,故致益也。天施焉,地生焉,其益无方,廣大无際,此天地之得其道,故致益也。動巽不忤,動巽不忤而已,不必復求其說,復求其說,則失動巽之道。天施地生,天施地生而已,不必復索其義,復索其義,則失施生之道。凡益之道,不可勝言,與時偕行,隨事而應,不可預料,而不可有所倚,不可入於邪則同,是謂中正,萬世不易之道。人心即道,故曰道心。道心无體,因物有遷,遷則有所倚,有所倚則入於邪,不動於意。本無所倚,本無邪偏,何思何慮?自至自中,自神自明,自無所不通。人之所以動而巽者此也,何思何慮?天之所以施者此也,何思何慮?地之所以生者此也,何思何慮?唯無思,故無所不明;唯無為,故無所不應。凡易之道,皆此道也,皆大易之道也。 象曰:風雷,益;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 凡善即遷,當如風雷之疾;有過則改,當如風雷之疾。如此則獲益。人誰無好善之心,往往多自謂己不能為而止;人誰無改過之心,往往多自以難改而止。凡此二患,皆始於意。意本於我,道心无彊,何者為我?清明在躬,中虛無物,何者為我?雖有神用,變化云為,其實無體。知我之本無體,則聲色甘芳之美,毁譽榮辱之變,死生之大變,如太虛中之雲氣,亦如氷鑑中之萬象,如四時之變化,其本體無所加損,何善之難遷?何過之難改?舜聞一善言,見一善行,若決江河,沛然莫之能禦者,以舜之胷中洞然一無所有,故無所阻滯也。 初九: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象曰:元吉,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 此卦損上之一陽而益下,則初九一爻為一卦,得益之最。矧**在上而應之,上下隂陽之情和,故初九利用為大作益利之事,然必元吉而後无咎。元者道之異名,以道致吉謂之元吉,亦曰大吉。元,大也。必元吉而後无咎者,下不宜厚事乎?厚事猶大有為也,非居下之道也。惟上之人任而用之,知而信之,則可元吉,不然則不可。 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象曰:或益之,自外來也。 此卦下卦獲上之益,而六二居下卦之中,得中正之道者,必大得人心,大得天地鬼神之心。以天地神人同此一中正也,宜其同歸焉,已詳著於損六五之爻。而六二臣道也,臣下而獲盛益,慮其失正也,又慮其不能久,是故永貞則吉者,伊尹、周公則永貞矣。若王者用此中正之道,克享上帝之心,則無所患,慮其吉也無疑。象曰:或益之,自外來也。亦猶損六五之或益之,自上祐也,皆言乎本無求益之意,而益自至也。曰自外來,言乎非中心之所期,自外而至也。苟動乎意,即失乎道,安能致大益? 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象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 初言下不厚,二言永貞,懼其獲上之益而戒之也。初居下,二得中,猶諄諄恐其大過而失人臣之正也,而況於六三之過中乎?然既有所以致益,惟用之於凶事,施之於禍難之中,則竭忠盡力,雖不免過,常亦无咎也。雖則云然,亦必在我者有忠信誠確之心,人咸孚之,又中行而無偏無黨,告於上九之公用圭以通誠。象曰:益用凶事,固有此道也。 **:中行,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。象曰:告公從,以益志也。 諸卦惟二五言中,餘爻皆不言中,惟復之**與益之六三、**言中,聖人蓋欲以此發明中道無所不在,無所不通,人心皆有之,顧人不行耳。此不曰行中而曰中行益,以明中道人心之所自有,非在彼而我行之也。舉此三爻言中,則他卦他爻皆可以言中,謂天下萬世人心有一之非中者,是誣天下萬世也。惟中行,故告公而公從,六三告公,以上九有公象,至此爻則以何為公象?四初應而為公,則公不在下,然則九五在上,既親比而隂陽有相得之象,則九五為公也。事變之不可執一論,率類此。況五之爻亦非止言大君,公亦一國之君,亦有霸王之象,言公則所包者廣。屯之五、小畜之五,大臣之象,遯之五、嘉遁明夷之五,為箕子之明夷、旅之五,皆昭然非君象。小過之五亦言公,同人之五、噬嗑之五、賁之五、復無妄之五、大過習坎咸恒大壯夬艮漸歸妹既濟之五,皆泛言,不明著君象,公亦有公而不私之義,使其不公,則難

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-[宋]杨简撰《杨氏易传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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