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清)尚秉和撰《周易尚氏学•卷十六下经》第60卦-节卦:水泽节卦(兑下坎上)
水泽节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火山旅|综卦:风水涣|交互卦:山雷颐
節,亨。苦節,不可貞。
坎居西方。兑又居西。合为一处。故曰节。节信也。古剖竹为符。合以取信。故说文云。节竹约也。序卦云。物不可以终离。故受之以节。节之用在合。故与离对文。又曰节而信之。是序卦即以节为符信也。凡卦名皆从卦象生。震为竹。而二至五正反震。两竹相合。则信成矣。而坎为信也。苦节向无通诂。虞翻命三变成离。火炎上作苦。以说苦节。而后儒多从之。诚以诂苦为甚为过。皆不安也。按周礼考工记。辨其苦良。史纪五帝纪。舜陶于河滨。器皆不苦窳。皆以苦为恶。节所以取信。苦窳则以持久。不能符合。故曰苦节不可贞。自先天象失传。节字失诂。于是苦节之义。遂亦失矣。又坎为破。兑毁折。按卦象节易苦窳。戒之所以慎始也。
《彖》曰:節亨,剛柔分而剛得中。苦節不可貞,其道窮也。說以行險,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。天地節而四時成,節以制度,不傷財,不害民。
艮为道。又止故道穷。苟子性恶篇。故善言古者必有节于今。节信也。四时往来。不差不忒。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。艮为时为成。震卦数四。故曰四时成。度丈尺也。度有制则民有信。信则不伤财。不害民。
《象》曰:澤上有水,節。君子以制數度,議德行。
数度皆所以取信于民。数纪于一。协于十。长于百。大于千。衍于万。有数而度量衡以起。度十分为寸。十寸为尺。十尺为丈。而度之生由于律。律竹管也。累巨(左禾)黍九十为九寸。以为黄钟之长。用以度长短。虞书云。同律度量衡。诚以日久度量衡或差。同之以律。则不失毫厘。律者节也。人之德行。亦有定节。以取信于世。与数度同。故君子取以为法焉。
初九:不出戶庭,无咎。
初应在四。艮为户庭。而二阳为阻。故不宜出。不出则无咎。象曰知通塞。言二阻寒也。
《象》曰:不出戶庭,知通塞也。
初应在坎。坎为通。二遇敌。不能应四。故曰塞。知其塞不出户庭。以求通。故曰知通塞。吴先生曰。易以阳在前为塞。阴在前为通。初之不出。以九二在前。故曰知通塞。二则可出而不出。故有失时之凶也。
九二:不出門庭,凶。
互艮为门庭。二比重阴。阳遇阴则通。通则利往。乃竟不出。是失时也。故凶。
《象》曰:不出門庭凶,失時極也。
艮为时。极中也。说文极栋也。栋居屋脊。当屋之中。故极为中。失时极。即失时之中也。
六三:不節若,則嗟若,无咎。
三失位无应。故曰不节。震为笑。震反为艮则嗟矣。离九三云。不鼓缶而歌。则大耋之嗟。与此象义并同也。王弼云。若辞也。语助辞也。顺二故无咎。
《象》曰:不節之嗟,又誰咎也。
言其咎在己。
**:安節,亨。
得位有应。上承九五。艮止为安。故安节亨。
《象》曰:安節之亨,承上道也。
言能承上不失其道。
九五:甘節,吉,往有尚。
说文。甘美也。美甘也。而坎为美脊。故坎有美象。甘节即美节也。节而美善。方可用以取信。与下苦节为对文。五当位居中。下乘重阴。正位居体。故甘节吉。爻在外为往。往得尊位。居之不疑。故曰往有尚。虞氏强命二变应五。以释往字。岂知爻在外即曰往。泰否之大小往来可证也。
《象》曰:甘節之吉,居位中也。
艮为居。五中位。
上六:苦節,貞凶,悔亡。
甘为美则苦为恶。坎为破。故曰苦节。节为信约。窳恶则不能符合。故贞凶。得位故无悔。
《象》曰:苦節貞凶,其道窮也。
在上无应故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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