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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傅恒《御纂周易述義•卷二》第十八卦_蛊卦:山风蛊卦(巽下艮上)

山风蛊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阴|错卦:泽雷随|综卦:泽雷随|交互卦:雷泽归妹 蠱,元亨,利涉大川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 卦自泰變,乾變巽而弱,坤變艮而止,不能事事,故泰壞而成蠱。今欲治之,必反其道。巽復乾,艮綜震,故元亨,用乾也。健以起其弱也,利涉大川,用震也。動以振其止也,先甲後甲,兼用乾震也。甲,乾也,乾納甲也。先甲三日,先乾三卦也。先乾三卦為震,後乾三卦為艮。艮陽終,則震陽始,乾行不息也。任天下之事者,用其震動以符乾行,盡變巽止之習,則永無蠱矣。 蛊卦初六: 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无咎,厲終吉。 後天之卦,艮巽與乾坤易位,是父母老而子用事,故諸爻皆幹蠱也。初柔而能幹者,蠱未深也。父子一體,子能幹則父無蠱矣,故人樂有子也。夫蠱而後幹則事危,恐傷親之志,則心亦危。然終能幹之,則考无咎而子亦无厲矣,故吉也。 蛊卦九二: 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 二與五應,六五柔尊,有母象焉。二剛承之,是幹母之蠱也。婦人之性,可以情感而難以理爭,可以潛移而難以顯正,故不可以剛為貞。委曲調和,巽以行權,而後有濟也。其不貞也,乃所以善為貞也。 蛊卦九三: 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无大咎。 九三重剛而不中,更張無漸,未免顯親之過,故小有悔。然終能幹之,自无大咎。若悔而不幹,則其咎大矣。故詳言之,使人審其輕重,不可避小悔而罹大咎也。 蛊卦**: **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 **重柔而不中,憚於改作,其蠱愈多,是不幹而反裕之也。夫其裕之也,必借口於不顯親過,而不知往而有事,則己壞之緒觸處呈露,無往而不見吝也,所謂欲蓋而彌彰者乎。君子觀象而玩辭,寧為三之悔,無為四之吝。 蛊卦六五: 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 六五以柔居剛,又能得中,故其幹蠱也,張弛得宜,急徐合度,不露更張之迹,惟見繼述之善。其父不惟无咎,且用此以有譽矣。補其過而不失其名,子之於父,臣之於君,皆當如是也。 蛊卦上九: 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 五居尊,故為王。三互震,故為侯。上在其上,故不事。巽為高,艮為山,上在艮上,故高尚也。蠱當有事之時,家事責之子,國事責之臣。上高無位,身在事外,故王侯之事,有不事者焉。夫其不為王侯之事者,有更高於王侯之事者也。天下之蠱有事蠱、有心蠱。事蠱在一時,心蠱在萬世。上以事外之身,抱道而處高風介節,立懦廉頑,不治事蠱而治心蠱,不治一時之蠱而治萬世之蠱。是人以事為事,上以不事為其事也。不事之事,更高於事,其尚之也宜哉。

(清)傅恒《御纂周易述義•卷二》第十八卦_蛊卦:山风蛊卦(巽下艮上)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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