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济(水火既济)【坎宫三世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阴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(宋)司馬光撰《溫公易說•卷四》
䷿【坎下离上】
未濟:亨;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
彖曰:未濟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狐者,審于濟水者也。汔,幾也。幾濟而陷,猶未濟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未出險中而力盡不繼也。
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既濟、未濟,反復相承也。險難未濟,功業未成,故君子以矜慎之心,辨物之宜,處之以道。如是,則險無不濟,功無不成,無所復為,則又思未萌之患而豫防之。是以君子能康乂民物,而永保安榮也。
初六,濡其尾,吝。
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
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
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
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
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
四者卦體變革之際,故否、睽、未濟之象皆云志行也。
六五,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象曰: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
五雖未濟,以柔居中,又有文明之德,能任賢以濟難,故曰:君子之光,光輝著明,為物所信,則吉從之矣。上,首也;下,尾也。初不知極,上不知節,皆入于險,其揆一也。
上九,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
易說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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