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易经网

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[宋]司马光撰《温公易说》

既济(水火既济)【坎宫三世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(宋)司馬光撰《溫公易說•卷四》 ䷿【坎下离上】 未濟:亨;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 彖曰:未濟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 狐者,審于濟水者也。汔,幾也。幾濟而陷,猶未濟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未出險中而力盡不繼也。 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 既濟、未濟,反復相承也。險難未濟,功業未成,故君子以矜慎之心,辨物之宜,處之以道。如是,則險無不濟,功無不成,無所復為,則又思未萌之患而豫防之。是以君子能康乂民物,而永保安榮也。 初六,濡其尾,吝。 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 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 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 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 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 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 四者卦體變革之際,故否、睽、未濟之象皆云志行也。 六五,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 象曰: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 五雖未濟,以柔居中,又有文明之德,能任賢以濟難,故曰:君子之光,光輝著明,為物所信,則吉從之矣。上,首也;下,尾也。初不知極,上不知節,皆入于險,其揆一也。 上九,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 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 易說卷四

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[宋]司马光撰《温公易说》,-,第1张
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售价:14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

发表评论

还没有评论,快来说点什么吧~

付费内容
售价:14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