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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宋)耿南仲撰《周易新讲义》原序

(宋)耿南仲撰《周易新講義》原序 易之為言變也,盖道之變名也。道體常而盡,變乃全,著以為書,而滯于言象之間。言有常理,而象有常形,則宜于變有所不能盡。然而言象之間,化而裁之,推而行之,而其變无窮焉。是故特以變稱,而命之曰易也。繫辭之言易者屢矣,一言而盡易之義者,易无體是也。盖有體則定而不易其所,隂陽合德,其道屢易而不居者,乃以其无體也。易无體也,易无體而有書,何也?猶神无方而有蓍龜之神物也。神不在物,則是物外者神之方,烏得為無方?易不在書,則是易外者易之體,烏得為无體?故神有物乃所以為無方,易有書乃所以為无體也。易之為書,始于作卦,作卦則三畫而已。終于重卦,重卦則有六爻焉。以謂其六爻具而位判焉,其定位易見而法象具,惟天地人之三極耳。以故三畫象焉,然而六畫則三極之謂也。又有所以極道之者,天之道曰隂與陽,地之道曰柔與剛,人之道曰仁與義,總之九六,故以六爻具焉。六爻具而剛柔變化、吉凶悔吝錯綜其間,探之不得其端,循之不見其緒矣。雖然,易之道有要,在无咎而已。要在无咎者何?善補過之謂也。凡天下有侈乎至足之分、拂乎自然之宜者,皆過也。拂乎人情猶為小過,拂乎天道是謂大過。聖人之作易,順性命調而���之,使天下後世觀其象而玩其辭,則���自天之祐而無大過,盖所謂善補過者。孔子曰:假我數年,五十以學易,可以無大過矣。以是知易之要在无咎而已。然而易之生蓍���數,立卦生爻,眞筌蹄之寄耳,所以為易則不在是。故經曰:易者,象也。象也者,像此者也。以為易之為象,姑此而已,非其真也,猶象龍之非真龍也。認象以為真,則失易之旨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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