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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牛钮撰《御製日讲易经解义•卷四》第13卦-同人: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

同人(天火同人)【离宫归魂卦|乾上:错坤综乾-先天:南方-后天:西北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阴】 同人六二一爻居中得正,上應九五之乾,是卦之得名,本由乎二,而爻辭之吝,異於卦辭之亨者。蓋同人之道,貴以大公至正通天下之志,不可稍有偏係。統一卦而論,則有乾行之德。而其同人出於公,故亨。就一爻而言,則有偏比之情,而其同人出於私,故吝。此卦爻之各有取義也。六爻:初未有私主,遂獲无咎。上居外鮮應,僅能无悔。以出門可進於大同,而於郊則失所同也。至二之於五,本為正應,一有所係,則成於宗之吝,是所應得正者,尚無所容其比昵之私,況原非正應,强欲求同,其弗克有濟也必矣。三之以伏戎伺敵而不能行,四之以乘墉止攻而反得吉。此又為失正求同者著戒也。若夫九五同人,其先也中直無回,如大師之相克。其後也同心無間,致正應之允諧。六二雖得位居中,使非九五之剛毅不惑,克去羣邪,何由遂明良喜起之遇乎?故《彖》曰:應乾,臣道也。又曰:乾行,君德也。正以文明柔順之臣,必得剛健獨斷之主,始能堂廉合德,吁咈相成,而臻天下一家之盛治也。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 此卦離下乾上,以離遇乾。天在上而火炎上,其性同。二五相應,其德同。又卦惟一陰,而五陽同與之。其情同,故名為同人。卦辭言,同於人者,當大公無私,而貴合於君子之正道也。涉大川,謂可以涉險。 文王繫同人彖辭曰:凡人不能無所同,但恐所同之不廣。所同不廣則為私同而非大同也。同人於野,則曠遠而無私,如處一家一鄉,則大同乎一家一鄉之人;處一國天下,則大同乎一國天下之人,皆大同也。所同無私,則足以致人之親輔,來人之信從,何舉不遂,何往不濟。凡事皆亨,雖事之大而難者,如大川之險,亦利於涉矣。然非合於君子之正道,亦不得為大同也。夫君子之道,豈必人人而求與之同哉。亦惟以正而已。正也者,人心之公理不期同而自無不同者也。合於君子之貞,乃為于野之公,而亨且利涉耳。宋歐陽脩論君子小人之朋,謂小人所好者祿利,所貪者財貨,當其同利之時,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。君子則不然,所守者道義,所行者忠信,所惜者名節,以之脩身,則同道而相益,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。故為人君者,但當退小人之偽朋,用君子之真朋,則天下治矣。甚矣!脩之言,有合於同人之義也。 《彖》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 此《彖傳》,是釋同人彖辭,以明其所以得同之道也。柔,謂六二。乾,謂九五。得位得中,謂六二得中正之道也。「同人曰」三字衍文。 孔子釋同人彖辭曰:卦名為同人者,蓋以卦體六二得位而正,得中而中,以柔中正之德,應五剛中正之君。上下以中正相應,故曰同人也。辭謂同人于野,亨,而利涉大川者,何哉?卦體以乾行而利涉,蓋乾之力甚大,凡義理之所在,勇於必為,而無一毫懦怯之意,則亨不待言矣。又曰:利君子貞者,卦德文明以健,文明則能燭乎正理,而明大同之義;剛健則能行乎正理,而盡大同之道。卦體中正而應,是在己既正而無私,所應亦正而無私也。此皆君子之正道也。夫天下之理,正而已矣。苟能順天理,合人情,是君子之所同者,乃天下人心之公理也。既得乎天下人心之公理,自有以通天下之志,而亨利涉矣。自古至治之世,一道同風。夫人各一心,而可以使無弗同者,惟此中正之理而已。是故君子以中正撤天下之畛,即以中正峻天下之防。撤其畛,於人無不可同,而中正者必期於相遇;峻其防,於人有所不苟同,而不中不正者不能以强合。然卦之二五,既以中正相應於上,則天下不中不正者,自皆返於中正。如舜舉臯陶,湯舉伊尹,而不仁者遠。則峻天下之防者,正所以撤天下之畛乎。 《象》曰: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辯物 此《象傳》,是言君子審異致同之事也。類族,以人言。辨物,以物言。 孔子釋同人象曰:此卦天在上,而火炎上,其性相同,故為同人。然天下有不可皆同之理,若不審其異,則混淆雜亂,反不得其同矣。君子以為天下之不同者,莫如族。於是因其族而類之,如六德者均為諸侯,三德者均為大夫。功之大者,同於開國;功之小者,同於承家。士農工商,各業其業,而不相混。府史胥徒,各事其事而無相紊。内有昭穆之辨,外有尊卑之等。如是,則族得其類矣。天下之不同者莫如物,於是因物而辨之,如朝廷之上,則五瑞三帛,二生一死之贄儀,親疏之際,則三年期年、大功小功之服色。律呂陰陽不同,而同於正五音;璿璣玉衡不同,而同於齊七政。菽粟之類,同歸於養生。藥石之類,同歸於衛生。律度量衡之必一,章服器用之不差。如是,則物得其辨矣。 按:卦取大同之義,而象則言類族辨物者,蓋致同全在於審異。故法乾覆之無私,離明之有别,以類聚而辨析之,俾族類分别而不至於紊,此正所謂物之不齊。物之情者,因其不同以為同耳。若如異端之說,必欲比而一之,則是非雜糅,大小混淆,馴必至於亂矣。烏能使之同哉? 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 《象》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 此一爻是言,同人無私而不失於偏黨也。于門,謂于門外也。 周公繫同人初爻曰:初九當同人之初,以剛在下,則在己非有私交;上無係應,則在人又無私與,為同人于門之象。如是則無所私而不失於偏黨,可以无咎矣。 孔子釋初象曰:初九之同人于門,是出門而同人也。出門則在外,在外則公之於天下而無私暱之偏,誰得而咎之乎。 按:出門同人,諸爻皆然,特於初首發其義。蓋人並生天地間,自其異者觀之,一

(清)牛钮撰《御製日讲易经解义•卷四》第13卦-同人: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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