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天需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火地晋|综卦:天水讼|交互卦:火泽睽
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(宋)蔡淵撰《周易卦爻經傳訓解•卷上》
需,待也。坎險在前,乾雖健而不敢遽進,需之義也。
有孚,光亨,貞吉,五爻孚信之在中者也。光亨者,坎剛得位二,柔不能陷也。貞,位正也。
利涉大川,剛健不陷也。
象曰:雲上於天,需。雲方升,天尚未成雨,需之象也。
君子以飲食宴樂,居易以俟命,需之義也。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釋需之義。須,待也。剛健而不陷,以内外卦取義。
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釋需之彖辭。天位,謂五當天道之位也。正中者,位正而中也。
初九,需于郊,去坎最遠,故以郊言。
利用恒,无咎。恒者,不妄動之謂。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,難坎也。
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九二,需于沙,坎為水,沙近水矣。
小有言,近坎也。
終吉。居中,未逼於坎也。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衍,寛綽也。
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九三,需于泥,泥逼水矣。
致寇至。寇,坎也。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災,坎也。
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乾健,故可敬慎。
**,需于血,出自穴。血、穴皆坎也。三剛進逼,故有傷而不敢自安其所也。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九五,需于酒食。坎為酒食之象,居中得位,故以酒食為言也。
貞吉,位正,故得需之正而吉也。
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上六,入于穴,坎也。去乾最遠,而應于三,安其所居故。
曰:入于穴。
有不速之客三人來。不速者,自來也。三人,乾也。
敬之終吉。以柔居上致乾,必須敬慎乃吉。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柔當居下,而今仄在上,失也。以其能敬慎,故未為大失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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