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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卦-讼卦䷅天水讼卦-(清)张次仲撰《周易玩辞困学记》

天水讼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火明夷|综卦:水天需|交互卦:风火家人 【周易上经】第6卦-讼卦䷅天水讼卦(坎下乾上)-(清)張次仲撰《周易玩辭困學記•卷二》 ䷅【坎下乾上】 訟: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【訟字从言从公。乾鑿度云:争而後訟。蓋私不得信,則言之于公也。不公則為誣為詐】。 彖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訟有孚窒惕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 此卦是聖人使民無訟之義,故六爻全不向曲直剖斷,只是訟便戒以凶,不訟便許以吉。大凡有血氣者,皆有争心,欲使天下盡化於無言,勢必不能。聖人就他這點好勝念頭撥轉他,替他分别利害,如是吉,如是凶,如是利,如是不利,使知所趨避,非教以訟之方法,乃教以止訟也。 上以剛陵下,下不險則未必訟。下以險陷上,上不剛則未必訟。外健而内不險,未必生訟。内險而外不健,未必能訟。此卦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之所繇起。坎中陽實,有孚象。一陽陷于二隂,窒象。坎為加憂,惕象。剛來居二,中象。孚者誠實,窒者含忍,惕者戒懼,中者和平。有此四者,必不與人訟,故吉。終凶指上,大人指五。需以有實,故需無實而需時至,何用?訟以有實,故訟無實而訟情得,必窮,故二卦皆首言有孚。 剛來為柔所掩,正是有孚而見窒。惟其得中,則心氣和平,自然能惕能中,不至求勝。凡事欲其成,惟訟不可。德喪業隳,怨深禍結,俱在於此。尚中正者五也。偏頗好惡,不作于中,此使民無訟之本。入于淵者,機心機事,曰險曰深,載胥及溺而已。需言利涉以涉川,貴于能待也。此言不利涉,以剛乘險,以實履陷也。易卦有變,乃九六隂陽二老之交,主占者臨時言也。豈有簡帙之上,某卦自其卦來之說哉?伏羲畫卦,一時俱了,即乾、坤亦無生諸卦之理。聖人設卦觀象,就已成之卦而推之,恍然見縱横曲直、反覆相生之妙,于是各隨本卦闡發,以盡其義。大都程、蘇謂卦本諸乾、坤,即乾生三男,坤生三女之說。以其在上,則謂之往,謂之進;以其在下,則謂之來,謂之復。此其定論也。復就兩卦之反對以參其義,則精藴已盡。其餘支離誕妄,非作易本旨也【私記】。 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;君子以作事謀始。 天者三才之始,水者五行之始。天水相違,象人彼此兩相違戾。謀始只照上違字,凡事違人情者,即于始杜之,謀始則不至於終凶矣。 項平甫曰:天一生水,其始本同一氣,一麗於形。天上行,水下潤,天道西轉,水流東注,遂有天淵之隔。繇是觀之,天下事不可以細微而不謹也,不可以親暱而不敬也。禍難之來,夫豈在大?女子争桑而吳、楚連兵,羊斟争羊而宋師敗績。 楊廷秀曰:止訟在初,聽訟亦在初,故仲尼聽父子之訟,不咎訟者,而咎上教之不行,此謀始之說也。不謀其始,訟之終何如哉?曷謂始?訟心者詳,訟人者殃。 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 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【辨,石經作辯】。 初應四而二據之,訟所繇起也。尚未成訟,故不曰訟而曰事。才弱時,初位下,無守勝之心,無難己之勢,故雖有事而不永,雖有言而小。不永則易收,小言則易釋,故終吉。初而許以終吉者,因其始知其卒也。六爻惟初與三隂柔而不争,故不言訟。訟不可長,全以理論,非屈于才勢之不足也。雖小有言,是非之辨自明,終訟何為哉?聖人善解人心之蔽如此。彖傳:訟不可成。言,訟之通義,不欲其成。象傳:訟不可長。初為訟端,不欲其長也。小有言與需不同,需之有言在人,訟之有言在己。 九二,不克訟,歸而逋(句)。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。【眚从日,俗从月,非】。 象曰:不克訟,歸逋,【讀】,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【讀】,掇也。 此有孚窒惕中吉者。卦辭以剛來得中而言,爻則以自下訟上為義。彖言一卦之才,爻言一爻之位,各自立說。凡爻與彖不同者,大槩如此。 訟之為卦,二居險中,為訟之主。與二争者,四與上也。所争者,初與三也。五剛陽中正,大畏民志之主也。九二險體,上下二隂皆有正應,二以其比己,欲争有初而與四訟,欲争有三而與上訟。蓋隂者陽之所悦,故二之所以訟者,以初與三,而其所以不克訟者,以二剛中,而五又以中正臨其上也。不克謂不求勝,非謂不能勝也。歸逋正不克訟之實,惟歸逋以避咎,故其邑三百戶无眚。三百戶,下大夫之制。无眚者,周禮憑弱犯寡,則眚之四面削地也。二歸逋而邑人无眚,上錫帶而終朝三褫,訟之有益無益亦可知矣。 自下訟上,不過上下卦之間耳。其究將君臣父子相聚為訟,三綱淪,九法斁矣。除逋竄一著,更有何策?【私記】。 庶人,有戶无門,故民數以戶稱。 六三,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,无成。 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 飲食必有訟,禄養厚薄,皆飲食之類也。禄者,稱德而受。六三隂柔,安其分之所當得,而不争豐儉,曰食舊德,即此便是貞。介于二陽之間,進不敢居其前,退不敢居其後,故厲。然執雌守黑,畢竟是好,故終吉。訟之時,偶然勝負,不足為據,故凶曰終凶,吉曰終吉。王事從二,以訟于王之事,在初曰所事,至此則稱王事矣。或者,不必然之詞,即有之亦無成,无成謂不終訟也。訟不可成,无成正是終吉之處。或從王事,與坤三同詞,而不言有終,坤可以有終,訟不可有終也。 凡聽訟,先論名分,次論親疎,又次論事之曲直,故二以訟上而竄,三以從上而吉【私記】。 九四,不克訟,復即命,渝,安貞吉。 象曰:復即命,渝,安貞不失也。 九四履三應初,初三皆比二,而三又應上,四之所以不能無訟也。二與四皆以剛居柔,剛故訟,柔故不克

第6卦-讼卦䷅天水讼卦-(清)张次仲撰《周易玩辞困学记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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