涣卦(风水涣卦)【离宫五世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59卦-涣卦䷺风水涣卦(坎下巽上)-(清)王又樸撰《易翼述信•卷九》
䷺【坎下巽上】
渙:亨,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○彖曰:渙,亨,剛來而不竆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王假有廟,王乃在中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
歷來先儒皆以合渙為說,似彖、象各有其義者。然則夫子所謂觀彖而思過半,何謂耶?竊以一卦一義,即一卦之六爻,亦一爻一義,不應以萃為聚,而於渙又為聚。况合渙在後,聖人亦不應以歇後謂為正義也。夫王假有廟,萃、渙雖有同詞,然細玩夫子彖傳,於萃曰致孝享,於渙曰王乃在中,而大象又增出享帝,此其間則必有辨矣。乃再三反覆於剛來不竆,柔得位而上同二語,竊不覺有以得其解也。蓋上卦本乾,下卦本坤。剛來於下,為九二主柔之權而行其志,所謂不竆也。柔往於外,為**居得其位而順乎剛,所謂上同也。仲誠張氏曰:剛柔各離其類而得通,上下各離其類而得通,所以為渙,而渙所以亨也。其亨如何?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也。
按:此說最得亨字之旨。夫亨為嘉之會,假廟則合子孫臣庶而皆在,所以渙分形異體之岐情也;涉川則任夷險平陂而皆通,所以渙此疆彼界之殊軌也。其為渙之嘉會為何如者?至於利貞,又自此二語看出。夫乘木以有功,則於物無不宜矣,利也;誠一以化物,則一中可允執矣,貞也。乃王假有廟,萃、渙二卦不嫌同詞者,蓋萃之義為聚,有廟以聚祖考之精神,故曰致孝享;渙之義為散,有廟以化形骸之畛域,故曰王乃在中。五,君位也;九,君德也。居中得正,而九來於二,同德以敵應;六往於四,近比而順之。五乃在中,靜以受二之應、四之順,所謂北辰居其所者。奏假無言,時靡有爭,景象宛然。惟其在中,斯無所偏?,無所恝視,而序昭、序穆、序爵、序事、序齒逮賤,無一人不使盡其情,無一物不得順其節。是萃、渙同一假廟,而取義則各不同也。
象曰:風行水上,渙;先王以享於帝,立廟。
風行水上,水之來派不同,而風之蹴波無異。蓋坎為通,巽為入,而散非散其隔膜之私,不能享帝;非散其分派之私,不能立廟。至於享帝,則乾父坤母,西銘一篇,大義在是。故夫子曰:明乎郊社之禮,禘嘗之義,治天下如示諸掌。
紫溪蘇氏曰:風行水上,凍解氷釋,而水流蕩。又
《易小傳》曰:上,一帝也;次,一祖也;耦六於左右,三昭三穆也;中,一王在中也。此又以九二為王在中,亦備一義。
初六:用拯馬壯,吉
○象曰:初六之吉,順也。
初變中孚,遇兌,初既比二,變中孚。
《易小傳》曰:中孚,柔在内而麗乎剛,柔得所附之象也。
按:坎為亟心馬,故曰馬壯。拯者,拯否也。渙否之氣在二與四,初旡位,與四非正應而比二,傳故曰順。言初非能拯者也,特順乎能拯之二而已。
九二:渙奔其机,悔亡。
○象曰:渙奔其机,得願也。
二變觀坎遇坤,涉水則險,履地則安,二三四互震木也。上卦又為巽木,木器之能安身者莫若机。又剛為几,身下柔為足,三四五互艮為手以憑之,故取象焉。蓋渙之所以為渙,以二與四,二為坎之主爻,四為巽之主爻,二與四適互震動而得所安,故曰奔其机也。九來於二,變氣為得地,六升於四,據於下卦之上而又為木,非奔机而何?本氣以剛居柔位為坎險,似乎過而有悔者,然變氣得地而安,安則能慮能得,故悔亡。而傳曰得願,願即志也。君子得志則大行其道,道前定則不竆,彖與爻一義也。
六三:渙其躬,无悔
○象曰:渙其躬,志在外也。
三變隨風,巽下卦本坎體,變巽與上卦一氣,則坎體已失,是渙其躬也。此亦過而宜悔者,然渙否正以致泰,志之所欲,求仁得仁,又何悔之有?卦惟此爻有應於上,而變氣則上下皆巽,故傳曰志在外。
合訂曰:六往居四,九來居二,三介於二四之間,無所為渙也。然上比四而下比二,二不竆,三亦不竆,四上同,三亦上同,惟二與同是從而已,無一毫主持於其間,故曰渙其躬,義甚精。
**:渙其羣,元吉。渙有丘,匪夷所思,
○象曰:渙其羣,元吉,光大也。
四變訟,訟務求勝,有渙羣之義,遇乾故曰元渙。盡羣隂而陽實胎之,有元之德焉,吉可知也。五位高,四上同五,合三互艮,故象邱合。訂曰:六自否之二往居四,初與三本其羣類也。今離初與三而居四,渙其羣也。居四而上同五,渙有邱也。絶隂而從陽,是散小羣而為大羣,聚若邱陵之高也。彼舊日等夷如初與三,始且為之抱離羣之傷,今見有邱大出望外矣。渙及泰二爻朋亡同,故傳俱云光大。
竊按:言光大,則並渙有邱亦釋之矣。
九五: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无咎,
○象曰:王居无咎,正位也。
五變蒙,巽遇艮,上卦風以散之,下卦水以潤之,變氣為山下出泉,皆汗象。巽為命令,號象。九,大象。五,王象。合三四互艮變氣,又艮止其所也,居象。渙之功在二與四,九五無為而功則歸之王,居象。
按:歷來句讀皆以兩渙字提起,惟合訂則於渙汗句,其大號渙句,此蓋遵傳言王居无咎而讀之者也。渙汗即王假有廟,其大號渙即利涉大川,此爻實備彖詞之義。玩卦象,下坎一陽䧟於二隂之間,上卦巽風入以散之,夫然後出險,如人之病得汗則邪散而愈也。當汗時**周浹,蓋無一毛一竅而不流貫也者。夫人皆錮蔽於形骸之私,以致有情而不暢,惟先王有廟以為之昭格,而凡器物名數所以為對越駿奔者,無鬱之不伸,無志之不達,觀之儀禮,而先王之精義可知也。則推此意於政教,則理將無不明,誠將無不格,雖殊方異域,民心之蘊結,無有不解者,其於治天下也何有?是故知幽明之故,則知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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