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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卦-咸卦䷞泽山咸卦-(清)刁包撰《易酌》

咸卦(泽山咸卦)【兑宫三世卦|兑上:错艮综巽-先天:东南-后天:西方|艮下:错兑综震|先天:西北|后天:东北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阳|地位:太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31卦-咸卦䷞泽山咸卦(艮下兑上)-(清)刁包撰《易酌•卷六》 欽定四庫全書|易酌卷六 祁州刁包撰 周易下經 ䷞【艮下兑上】 咸:亨,利貞,取女吉。 上經首乾、坤,天地一大夫婦也。下經首咸、恒,夫婦一小天地也。 傳曰:咸,感也。不曰感者,咸有皆義,男女交相感也。物之相感,莫如男女,而少復甚焉。《本義》曰:艮止則感之專,兑說則應之至,俱精甚。天地以交感而泰,不感則否。人心以交感而通,不感則暌。 傳曰:凡君臣上下以及萬物,皆有相感之道。物之相感,則有亨通之理。君臣能相感,則君臣之道通。上下能相感,則上下之志通。以至父子、夫婦、親戚、朋友,皆情意相感,則和順而亨通。事物皆然,故咸有亨之理也。利貞,相感之道,利在於正也。不以正,則入於惡矣。如夫婦之以淫姣,君臣之以媚說,上下之以邪僻,皆相感之不以正也。天下感應之大端,悉此矣。請自其正者言之。如君以禮使臣,臣以道事君,而不為媚說,君臣之利貞也。父以義訓子,子以道諭親,而不為順從,父子之利貞也。夫婦相敬如賓,而不為狎褻,夫婦之利貞也。推之萬物,莫不皆然。然於夫婦為猶切,故曰取女吉。傳統承彖傳說,然所重只在貞字。六禮不備,貞女不行。男以正感,女以正應,故吉也。以尊卑言,君尊臣卑,男尊女卑。以先後言,君先求於臣,男先求於女。觀取女之吉,則人臣守身之義可知矣。自古未有炫玉求售而迪吉者。 彖曰:咸,感也。 有心恐涉偏私,非寂然不動之理,故彖以咸代感。无心恐涉寂滅,非感而遂通之道,故彖傳以感解咸。先儒云互明其旨是也。 柔上而剛下,二氣感應以相與,止而說,男下女,是以亨,利貞,取女吉也。 兑女故曰柔上,艮男故曰剛下。 傳曰:柔上變剛而成兑,剛下變柔而成艮。指乾坤二體言也。卦六畫皆剛柔相應,故曰二氣感應以相與,謂情意和合也。又乾感坤而坤應之成兑,坤與乾也。坤感乾而乾應之成艮,乾與坤也。 龜山曰:夫婦之道,止而不說則離,說而不止則亂。艮男居兑女之下,故曰男下女,所謂男先求于女也。親迎、御輪、前導,皆此意也。柔上剛上,二氣感應以相與,解亨,卦體也。止而說,解利貞,卦德也。男下女,解取女吉,卦象也。各有所指,是以二字則總結之耳。下又因男女交感而推之天地聖人,无非此理也。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,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觀其所感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 天地所以感萬物者,氣焉耳,而傳曰天地之理;聖人所以感人心者,體焉耳,而傳曰聖人之用。於天地則曰二氣交感,於聖人則至誠以感。億兆之心,直從源頭本領處說。萬物化生,翕然丕變,成形成色也;人心和平,徯志丕應,无侮无拂也。觀其所感,緊承上二句來,極是蒙引,非之過矣。感者情也,所以感者性也。性微而情顯,蓋就流行發見之真切篤摯處言也。明乎感通之理,天地萬物豈有近情乎? 傳曰: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。此語尤為可思。 象曰:山上有澤,咸;君子以虚受人。 朱子主傳說,以為水潤土躁,二氣感通,有虚受之義。其理甚確,但未見山字義。余謂山高澤下,山上有澤,高而能下,虚受之象也。朱子又云:兑上缺,有澤口之象;下二陽畫,有澤底之象。艮上一畫陽,有土之象;下二隂畫中虚,便是滲水之象。說象尤為顯切。君子觀其象,而以虚受人。虚者,實之反也。實則有來必拒,虚則无物不容。 傳曰:虚中者,无我也。中无私主,則无感不通。以量而容之,擇合而受之,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。最為簡盡。 蒙引曰:納其言而酌其是非,悉其事而裁其當否。未免添足。以虚受人,只主善而當受者言為是。 初六,咸其拇。 《本義》云:此卦雖主於感,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動也。二句雖好,宜細看。感就人身取象,而以心為主,非獨心不可動,身亦不可動也。初居最下,宜安分内求,而曰咸其拇,則是未能不動也。拇,足大指也。指動而足不動,其能有行乎? 傳曰:以微處初,其感未深,豈能動於人?故不言吉凶。 又曰:人之相感,有淺深輕重之異,識其時勢,則所處不失其宜矣。皆格言也。 象曰:咸其拇,志在外也。 四在卦外,而初與為正應,咸其拇,則是志也,動于九四矣。動者志,置之弗問可也。 六二,咸其腓,凶,居吉。 居下體之中,故曰咸其腓。腓在拇之上,故曰二當其處。腓,足肚也。行則先動,有躁進之象。二與五為正應,若不待五之感而輕身以先,所謂无媒自嫁者也,凶可知矣。但二本中正,所應又中正,若安汝止而不輕動,破凶為吉无難耳。方戒之以躁妄自失,隨處之以安静自處,聖人之誨人至矣。 象曰:雖凶居吉,順不害也。 雖者,抑揚之辭也。既凶矣,又能迪吉者,豈必矯逆而為之哉?隂性本静,直順其性而不改中正本色,則无失身之害而吉矣。聖人非欲其絶所感也,但當待時而動耳。 九三,咸其股,執其隨,往吝。 三以剛居剛,非隨人之才也。居艮體之上,非隨人之位也。而曰咸其股,股在身之中下,猶三在卦之中下也,故以為象。執其隨者,一意以隨人為主,而胸中漫无操持也。以是而往,无面目對正人君子,故可羞吝也。傳以為三隨上,《本義》以為三隨二與初,蓋股本隨足而動者也,《本義》更確。 象曰:咸其股,亦不處也;志在隨人,所執下也。 不處,猶言不居也。初與二皆隂,其不處也宜也。三陽亦踵而從之,不自愛甚矣。曰亦者,若曰二隂不足道,如三亦爾爾乎?蓋深致憐惜之意也。志在隨人,可謂甘居下流,不自振拔者矣。或曰:陽在上而下隨二隂,故曰

第31卦-咸卦䷞泽山咸卦-(清)刁包撰《易酌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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