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(清)連斗山撰《周易辨畫•卷二十七》
艮卦:䷳【艮下艮上】
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【艮,根恨切。背,必内切】。
艮義為止,其象為山。此卦兩艮相承,取象于人則為背。蓋人身无處不動,惟背不動,故卦中所言,皆于背面取象,以其有似于山與止也。六爻以九三、上九為主,而上九極上能止,尤為一卦之主。猶震以初九、九四為主,而初九最下能動,尤為一卦之主也。其謂艮其背,不獲其身者,謂九三也。上九反身而立,**乃其背處,九三于此而止,是艮其背也。既艮其背,則背前之身,所為口鼻耳目四肢之欲,皆无從而獲矣【艮手為獲,在背故不獲。**為身,爻辭曰艮其身,是其証也】。其曰行其庭,不見其人者,謂上九也。震為行,艮為門闕,内卦為室,外卦為庭。三上互離為見,二三四五皆為人【二五為三畫卦之人,三四為六畫卦之人】。上九反身向外,故行其庭,不見其人也。既不見其人,則凡人之愛惡攻取,亦无從而見矣。夫人心之所以紛紛不静者,以有身與人之見耳。今内焉而已見之不生,外焉而人見之不起,此心寂然,一如山之静而不動矣,何咎之有?【前人謂兩卦如兩人相背而立,初看甚善,細思之,所謂相背者,以上九面向外,九三面向内也。夫上九向外是矣,九三向内,則三為背,二應為身,身在其前,何云不獲?况爻辭具在,不惟與二四爻辭相左,并與九三爻辭亦不合也】。
彖曰: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静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艮卦一陽二隂,陽氣上進,至三畫而極,无可復進,故艮之義為止。然非一于止而已,亦顧其時何如耳。蓋時者,當其可之謂,如九三時當止則止,止固止也。上九時當行則行【倒震為行,互震亦為行】,行亦止也。行為動,止為静,動静各隨其時,而皆不失其當然之理。是則止之為道,下有本體之離為光,上有互體之離為明,不其光明而不可掩乎?【此釋卦名,兼以卦象推言其理,如諸卦時義大矣哉之類,勿牽入卦辭中】。卦辭言艮其止者,人身惟背為止,于背而止,是止其當止之所也。能止其當止之所,則于凡事凡物至善之所在,必知之明,守之固,隨其所處,莫不詣乎其極而不遷矣。卦體内外三爻,其下皆隂,其上皆陽,以均敵為相應,不以交感為相與,有各安其止之義。是以内焉止其所而不獲其身,外焉不相與而不見其人,得以无咎也。
象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艮象為山,曰兼山者,非山上又一山,言前一山後一山也。君子觀兼山之象,知後山之止乎前山之内者,内為其位也。吾心之所處即為内,吾惟思安吾内,而嗜欲攻取之不起,不出其内之位焉。知前山之止乎後山之外者,外為其位也。吾身之所處即為外,吾惟思安吾外,而往來酬酢之皆忘,不出其外之位焉。不出其位,則思有所止矣。思有所止,而吾心之體亦如山之静而不遷矣【震卦以心之動言,此卦以心之静言】。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艮與咸皆以人身取象,初以隂偶而居最下,故均象足。其不曰拇而曰趾者,趾,足跟,取其向後也。初六當趾位而居艮體,故象艮其趾。夫趾,動物也,于易動者而能止,似為无咎。但初六以柔居剛,其位尚不正,若守其不正者以為止,咎仍不免矣。必也變柔為剛,永守其正而不遷,乃為利耳。
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初六居位不正,今艮其趾而不動,似失其正矣。不知初之艮趾,特不妄動耳。趾固能動之物也,動則變柔為剛甚易,其于正究何嘗失哉!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【腓,芳非切。拯,音整】。
六二柔順中正,當止之時,居趾之上,其體兩開,腓之象,為艮其腓【足肚也】。是能以中正自守,處易動之地而不動者也。然成卦之主在三,三止而二乃止,是三者二之所隨也。乃二艮其腓而不援乎三,三亦艮其限而不拯乎二【拯,上舉也,艮手之象】。三互坎為心,二變兌為悅,其心始快。今二不動而三亦不拯,是以其心不快也【坎為心病,故不快】。向使二非中正而上援乎三,三亦必為二所動而下拯乎二,是二動而三亦與之俱動矣。可知三之能艮其背者,皆因二之能艮其腓也。何也?以中正也【此爻不拯其隨二句,諸家皆以六二不能拯救九三之失,二心不快言。不知九三乃艮其背者,二既艮其背,尚何失之可患而待二之拯乎?若不拯而心遂不快,是二之心先不能安其所止矣,其何以拯人?况二方稱腓,旋又稱心,忽上忽下,其位亦亂。且心字、快字,二爻并无此象,一說離而諸說皆為之不合矣】。
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三之不拯其隨者,以三未退于下而聽乎二也【坎為耳痛,故未聽】。三未聽二,則三之能止可知,而二之能止亦可知矣【三下居二為坎,坎為耳,是聽二也。今三止不動,故云未退聽】。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厲熏心【夤,引真切。熏,許云切】。
此卦與震卦相對,一以動言,一以止言。震以初爻為主,九四乃當動而不能動者。此以上爻為主,九三乃當止而不能自然而止者。蓋此卦之三,即震卦之四也。此爻正發明卦中艮其背之義。所謂夤者,先儒訓為夾脊骨,即背也,指**而言。艮為門,門有限以隔内外,猶人有腰以分上下,故謂之限。九三重剛得正,為下卦之主,而界居上下四隂之中,有艮其限之象。夫限,腰也,雖在背而實非背也。而卦曰艮其背者,蓋背在腰之上,三艮其限,則限前夾脊之骨。所謂夤者,儼然如排列于目前,是雖未艮其背,而已不啻如艮其背矣。第背為寧謐之所,而限在屈伸之間,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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