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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卦-鼎卦䷱火风鼎卦-(清)李塨撰《周易传注》

鼎卦(火风鼎卦)【离宫二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少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阳】 ䷱【巽下离上】 鼎:元吉,亨。 彖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。【烹,通下亨以大亨,俱同】餁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 鼎者何也?象也。初偶似足,二三四奇而中實似腹,五偶似耳,上奇似鉉,非鼎象而何?然象也,而義即具焉。以木巽【入也】。火事,爲烹餁,豈細故哉?聖人作而大牢脀。【音征,以牲體實鼎也】。鼎以享上帝,饔餐牢醴,用物宏多,以養當代之聖賢。鼎之攸關,為何如者?而况其德,則巽順于内,而大坎之耳,上離之目,亶聰明,作元后。且坤柔爲離主爻,進而上行,得五中而應九二之剛,上下相得,其大吉而亨也,尚待多辭決歟?【頤與鼎皆有養義,而口實不若鼎養之尊也,觀彖象辭可見】。 象曰: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 命既革矣,君子正位以凝之。成王定鼎于郟鄏,其象如此。 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象曰: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 初在鼎下而偶開,如趾然。然卦與革反,易則一觀于革,似顛其趾者。夫趾而顛,有似乎悖。禮祭先夕,溉鼎滌濯,則必顛鼎而出否濁之物焉,豈為悖哉?且夫顛者,倒也。初六爲巽,倒巽即兑,兑爲少女,爲妾。而自初至五,即爲大坎之子,又有得妾以其子之象焉。【妾以事餁,子以主鼎】。則母以子貴。與鼎以出否而從貴者,不相似乎?【訂詁:否爲賤,新潔爲貴】。 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象曰:鼎有實,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 二當鼎下腹而得陽爻,則有實。持其實何之?六五,二之所之也。謹慎以之,則我之仇類同爲陽爻,同居腹位,如行塞之九三,覆餗之九四,未免有所嫉妒,然不能即我之身而害之,故吉而无尤。 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方雨,虧悔,終吉。象曰: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 一至五,大坎爲耳,三正居坎中,則雖未至六五【六五爲鼎耳】已有耳象焉。无奈中有三陽,而九三上下充連,通者不通。【坎為通】。鼎耳改矣。【胡瑗口義】,夫耳必虚而後可貫以鉉,而扛近食前。今耳改而塞,則行亦塞,失鼎之義矣。【漢五行志:口鼎以耳行】。雖有上離之雉,可以爲膏,焉得食哉?幸而大坎將雨,雨則隂陽相和,革者可復,塞者可通,將見不食而虧闕者,悔而思變,終獲其吉矣。 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象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! 凡物之能容者,必其有餘地也。九四下有三陽,實滿巳過,上逼耳鉉,鼎不能勝其下之足。【初為足】;斗然摧折,【兑為毁折】,而公餗覆矣。【李氏集解曰:四為諸侯上公之位,餗者,雉膏之屬】。流漓沾濡;【坎象】,形模沃若。夫九四不嘗以爲鼎鼐材乎?而今果何如? 六五:鼎黄耳,金鉉,利貞。象曰:鼎黄耳,中以為實也。 此正鼎之耳也,而居離中則黄。離爲黄耳,于是以上九之金鉉貫之,【上九乾畫,乾為金】。鼎于是不成烹餁之功乎?特是鼎耳无實,以下與二爲正應,得中而虚,納【彖傳曰:耳目聰明,得中而應乎剛】。則二之有實,即爲五之實矣。其中也,其貞也,是其所利也。 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。象曰:玉鉉在上,剛柔節也。 上九乃六五之所謂鉉者,然自五視之爲金鉉,而乾爲金,又爲玉,變震亦爲玉,則金鉉而飾以玉,復稱玉鉉焉。夫玉鉉在上而通于五耳,上九爲陽,六五爲隂,則鉉耳之相通即剛柔之相節,【節无過不及也】。推之,水火之齊【周禮烹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】,寒煖之節【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】,聖人與上帝聖賢之感格皆此節也,不大吉而无不利歟?初六出鼎之否,九二有鼎之實,宜乎行而亨矣。乃九三鼎塞,九四鼎覆,何能有之?惟六五之耳,上九之鉉,剛柔相節,則可用以享上帝、養聖賢,是鼎非聖人其孰與歸?

第50卦-鼎卦䷱火风鼎卦-(清)李塨撰《周易传注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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