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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(清)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》

未济(火水未济)【离宫三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阳】 ䷿【坎下离上】 未濟:亨;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 水火不交,協力无助,爻皆失位,圖謀不臧,未之為言,非終于不濟也,有待而濟也。故有亨道,必慎始敬終乃可。不自度其才小力弱,而鋭然冒險,如小狐汔濟而濡尾,何利哉? 彖曰:未濟,亨,柔得中也。 未濟之亨,果天道哉?卦體六五,柔而得中,能持重,而其心不流于葸,重離明也。既濟則臣厚其終,君享其逸;未濟則君䖍其始,臣代其終。 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 未出險難之中,正當慎終求出,乃濡尾无攸利,則敬慎之心初終不相續也。然天下事終于不濟已乎?雖不當位,一己之才力不足,而剛柔相應,可以同心戮力,可見未濟原有必亨之理,在人之續其終而已。 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 水火異物,各失所居。君子曰:時當未濟,名器錯淆,不辨則孰能各安其所本?慎心以辨之,因器以命之,緣分以定制,則情相洽而儀不相争。辨物如火之明,居方如水之聚。同人之辨,别其所本同也;未濟之辨,致其所各異也。 初六,濡其尾,吝。 未濟之初,時正可濟,而以隂居下,逡巡退縮而不進,終于不濟矣,豈不可羞?彖云小狐,此爻當之。 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 濟莫重于離明,亂之極,治之始。初之濡尾,是不知變通之理者也,豈特濡首者為不知哉? 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 國事艱難之際,五則柔而二則剛,恐不免有凌逼之嫌。乃以柔順自守,能進而不輕進,此純臣之節,得為下之正者也。 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 展剛才以濟時艱。正道本當行于天下,而所以行正者,則必本乎中。恭順不緣外飾,持重總歸内力,事何不濟也? 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 三居險極,正當離坎之交,乃將濟未濟,安危所關。以柔居剛,恐其躁進敗事,故以征凶戒之。非不欲其濟也,欲其養精蓄鋭,與九二併力以求必濟,故曰利涉大川。盖水浮則借舟力,是用人則裕之象也。 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 諸爻皆位不當,而獨于六三言之,未濟由于三也。才力不足,何不急借陽剛之助乎? 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 此大臣任濟世之責者也,而以剛居柔,志欲有為,而不免于沮喪,不貞而有悔也。誠能勉而貞乎,永肩一心,不懈于位,則得臣道之善,悔可亡矣。當此禍亂未平,正戮力劻勷之日,是必以剛决之心,作其震發之氣,用力持久,乃克有勲。如伐鬼方,三年有賞,斯可謂貞,斯可吉而悔亡。既濟利静,故憂其伐之憊;未濟利動,故慶其伐之賞。彼日中之光,守成之令圖;此日出之陽,開創之大業也。 象曰:貞吉悔亡,志行也。 奮發有為,濟世之志得行。 六五,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 出坎之上,居離之體,當震伐鬼方之後,險阻蕩平,**必自用征伐,况為文明之中,虚靈在中,陽剛來輔,則切磋琢磨之功到,而天光湛然,故得貞而吉且无悔。由是暢四支,發事業,正所謂闇然之君子。坎中之孚,皆為離用,上下交而德業成,不吉而又吉乎? 象曰: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 光本于君子,即有孚之光,豈有不格上下而被四表者?彖所以專重六五之柔得中。 上九,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 以剛明居未濟之極,正文、武、成、康之世,惟以真心實政與天下共樂其樂而已。然不可以戒生事而入怠荒,若濡其首,則孚失其孚矣。憂樂同門,聖人不敢不續終也。 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 孚之裁制為節,即象之所謂方也。失是由于不知,不知由于不辨,故君子慎之。未濟有既濟之理,既濟懷未濟之心,而易道備矣。 易經通注卷六

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-(清)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》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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