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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卦-晋卦䷢火地晋卦-(清)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》

晋卦(火地晋卦)【乾宫游魂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太阴】 ䷢【坤下离上】 晉:康侯用錫馬蕃庶,晝日三接。 大明在上,下體同附,有君明臣良、萬邦從王之象。治進而盛,躋一世于康寧之域,侯之力也。侯以和順得衆之績上通天子,天子以柔中之德比而親之,不特錫馬蕃庶,且當晝日之朝,接見之禮頻加,皆康侯之可以用,大君所不容已也。 彖曰:晉,進也。 世道日進于休明也。 明出地上,順而麗乎大明,柔進而上行,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,晝日三接也。 人臣之進,録功者時,立功者德,報功者君。卦象明出地上,則世道清明,而賞罰无私。卦德坤順,而麗乎英察之主,則恭順事上,而竭智盡忠。卦變自觀**之柔,上行于五,是又徽謙在御,而崇德奨勲。三者俱備,此天寵所以重頒也。 象曰:明出地上,晉;君子以自昭明德。 日出地則明,入地則晦。日明本无增損,蔽與不蔽之間耳。日新又新,完明德之體,其功惟自。至健莫如天,故君子以之自強;至明莫如日,故君子以之自昭。 初六,晉如摧如,貞吉。罔孚,裕无咎。 以隂居下,應不中正,見幾而作,恍乎四之摧之者,不夤緣以干進,則道可行矣。然此論其理耳,設不為人所信,亦當處以寛裕,則无失身之咎也。 象曰:晉如摧如,獨行正也。裕无咎,未受命也。 獨者,介然不拔之義。初居下位,未有官守之命,以正見摧,正可因摧行正也。 六二,晉如愁如,貞吉。受兹介福,于其王母。 當大明之世,而上無應援,憂道不行,寧无不豫,乃不階左右以先容,其道未有不行者。自重者人必重之,王母寵用之福,直有以受之而不辭矣。 象曰:受兹介福,以中正也。 大明之主,得失兩忘,至中且正。二以隱微之中,發為操持之正,德同道合,豈至福來始信哉! 六三,衆允,悔亡。 三不中正,宜有悔者。然居順之極,可進而不遽進,必衆允之而後進,是順而麗乎大明者也。 象曰:衆允之志,上行也。 君子進德修業,莫先于立志。三志向上,其進修必卓有可觀,不則衆豈易允哉! 九四,晉如鼫鼠,貞厲。 不中不正,以竊高位,貪而畏人,盖危道也。雖爵禄頒自天朝,何益? 象曰:鼫鼠貞厲,位不當也。 晉世尚有摧愁之賢,豈可无德而居相位哉? 六五,悔亡,失得勿恤。往吉,无不利。 柔進上行,大明之體,全无計較。即失與得且不論,以此治世,上下與天地同流矣。 象曰:失得勿恤,往有慶也。 萬方之慶,關乎主德之純與不純,故君道貴剛,晉則患其過剛而流于察也。 上九,晉其角,維用伐邑,厲吉,无咎,貞吝。 剛進之極,貪名位而不止,有晉其角之象。此道无適而可,惟用之以克去已私。夫克已誠難,極剛勝私,不至從欲,惟危則雖危而吉且无咎。然不能防之未萌,而制之已發,雖貞且吝,況溺而忘反者乎?甚哉!已私之不可不伐,而自昭為處晉之本也。 象曰:維用伐邑,道未光也。 以極剛而治私,終屬強制,于自昭明德之體不同,故曰:未光明,可過中乎哉?

第35卦-晋卦䷢火地晋卦-(清)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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