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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卦-贲卦䷕山火贲卦-(清)陈法撰《易笺》

山火贲卦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阴|错卦:泽水困|综卦:火雷噬嗑|交互卦:雷水解 贲卦:䷕【离下艮上】 賁亨,小利有攸往。 彖曰:賁亨。柔來而文剛,故亨。分剛上而文柔,故小利有攸往,天文也。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觀乎天文,以察時變,觀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 象曰:山下有火,賁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獄。 初九:賁其趾,舍車而徒。 象曰:舍車而徒,義弗乘也。 六二:賁其須。 象曰:賁其須,與上興也。 九三:賁如濡如,永貞吉。 象曰:永貞之吉,終莫之陵也。 **:賁如皤如,白馬翰如,匪寇婚媾。 象曰:**當位,疑也;匪寇婚媾,終无尤【於其叶】也。 六五:賁于丘園,束帛戔戔。吝,終吉。 象曰:六五之吉,有喜【許既叶】也。 上九:白賁,无咎。 象曰:白賁无咎,上得志也。 文質之為用久矣,然不可相勝,而貴得中。故剛之文柔,柔之文剛,所以相濟也。以文而言,陽明而隂暗;以質而言,陽實而隂虚。凡物之文,皆虚而麗於實者也。故剛文柔,柔亦文剛。卦本泰卦上二两爻之相易,柔來文剛,内虚而明,文之著見,故亨。剛上文柔,明有所止,其光甚近,故小利有攸往。君子所恃以成天下之務,通天下之志者,實而已矣。文其外飾者耳,如威儀文詞,雖不可少,而非其本也。天文也之上,王輔嗣本有剛柔相錯四字,今註疏中所載輔嗣註,亦有此四字。天文人文,夫子即賁之義而推廣言之。凡文皆剛柔相錯而成,日月星辰之經天,雲霞之班布,山川之流峙,五采五色之張施,凡有文之可觀者,无非隂陽剛柔之交錯,未有一物而能成文者也。此自然之理也,天文也。聖人制之為禮儀,威儀服物采章,周旋進反,尊卑上下之等殺,截然而不可逾,所謂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觀日月星辰之經天,盈縮伏逆,可察四時之變。觀人文之有秩序,制為一代之禮,可以化成天下之風俗。此賁道之大也。 卦之象,火在山下,其光甚近,文明以止,故各爻皆有斂抑之義。凡卦初、上二爻,多以全卦取象。下卦柔來文剛,文在内而外篤實。初九又居下,如賁其趾,其文不顯。柔文剛,則剛為質。初九陽剛得正,守其質素,深自韜晦,舍車而徒,安其在下之分,不敢自炫。傳曰義弗乘也,為下不倍之義也。震為足下,二爻有履象,離之初亦言履。坎為車,初在下,弗乘之象。六二柔而得中得正,其文采之著見,由中而達外,如須焉。有自然之文,而无所矯飾,上互頤,二處其下,柔之文剛也,故曰須也。明體而隂爻,如須之文,亦僅矣。卦之取象於人身,有以全卦論者,有以各爻論者。初在下為趾,卦之上四爻互有頤象,二在其下,即為須也。傳曰與,上與也。上為三之剛,須附於頤,文附於質之義,非質則文无所附麗矣。三則離之全體,明之極,文之外著者也。柔文剛,三在二隂之中,故賁如濡如,文之盛也。文不過,乃得其正,故戒之以永貞。下卦剛為質,永守其質之正,而不溺於浮華,則吉也。傳曰永貞之吉,終莫之陵也,言終不使文之得過於質也。**,舊說謂四欲賁初,而為三所隔,於義无取。夫賁不取相應,彖傳只取二、上两爻交易為義,於初、四无涉也。坤體篤厚,四以柔居隂,有守其質素之意,剛上文之,故曰賁如,而四惟守其質,故曰皤如。翰,白也,乘馬亦白,依然質素之意。四之篤厚,當賁之時而尚質,似為戾干時矣。傳故曰當位疑也,然文不可過也。四之尚質,非矯異也,國奢示儉,適相調劑焉耳,又何尤乎?互震為馬,四重隂,故曰白寇,只妨害之意,非盗也。互既濟為婚媾,五近上之陽,為其所賁,然柔而在中,質素自守,不樂紛華,終不失其本來之面目,如賁于邱園,其文僅矣。邱園閒僻之地,凡都邑多文,而鄉里則多樸,束帛亦文矣,而戔戔則其文菲薄,隣於陋矣,為可吝也。然寧儉毋奢,是以終吉。艮有邱象,卦之中虚有園象,卦本坤體,剛來文之,坤為帛,卷其两端而三束之,卦之隂陽相間有其象。 傳曰:有喜也,以約則鮮失也。上九所謂分剛上而文柔也,以文加於質如繪事之後,素如忠信之人,可以學禮,非踵事增華也。甘受和,白受采,文有所施而易為力,上之所以得志也。周公制禮作樂,以文治天下,而賁之文未嘗侈於文也。文之盛如三,則戒之以永貞,質之過如五,則許之以終吉,雖有車馬幣帛而弗敢炫也。而終之以白,賁之无咎,聖人之意可知矣。故雜卦傳曰:賁,无色也。繁文其周之衰乎? 山下有火,賁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獄。 山下有火,其光燭物,故可以明庶政。然明之所及者近,所見終屬恍惚,故无敢折獄。

第22卦-贲卦䷕山火贲卦-(清)陈法撰《易笺》,天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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