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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明)张献翼撰《读易纪闻》

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欽定四庫全書 讀易紀聞卷二*明*張獻翼*撰, 同人:䷌【离下乾上】 同人、大有,皆主離之一隂而言。離一隂在二,而上下五陽同與之,故曰同人。離一隂在五,而上下五陽皆為所有,故曰大有。然同而隘,則其同不大。同而暱,則其同不公。然則當无所不同乎?曰:不然。君子與小人為同,則君子為小人。小人與小人為同,則小人害君子。豈正也哉?易不可為典要,只一二五相應也。此得位得中應乾,就君臣取道理,而重在應字,所以見同義。中正而應,就君子取道理,重中正字,所以見正義。 聞之子程子云:不曰天下有火,火在天下,而曰天與火者,天覆於上,火炎於上,是天與火相同也。天與水相違則為訟,天與火相同則為同人。聞之子朱子曰:類族是就人上說,辨物是就物上說。類族象天之兼覆,辨物象火之鑒形。火相同於上,萬物相見於下,燦然有辨矣。既曰同人,又曰類辨,无乃為異乎?同其不得不同,異其不得不異,所以為同之大,所以為利君子。聞之蘇子瞻氏曰:水之於地為比,火之於天為同。然比以无所不比為比,同以有所不同為同。 貞則同,不貞則不同。諸爻或因同而吝,或因同而懼,或因同而攻,或因同而克,皆起于不貞。出門无所係,故无咎。二于宗有所係,故吝。三爻深見小人之情狀,然不曰凶者,既不敢發,故未至凶。三以剛居剛,故終其強而不能反。四以剛居柔,故有困而能反之義。近而不相得則凶。初、上則各在事外,所以无争。三之升高陵,升四而望五。四之乘其墉,乘三而攻二。三惡五之親二,故有犯上之志。四惡二之比三,故有陵下之志。彖辭贊六二得中而應乎乾,贊其德之中正也。爻辭吝六二同人而同于宗,吝其才之柔弱也。以同于宗族為同,此楚王亡弓,楚人得之之心也。桓温忌王、謝之忠,壁人以圖之而不能,此伏戎者也。欲得九錫以升高,而王、謝緩其事,未幾死焉,此升于高陵,三歲不興者也。安行者,安得而行哉?克乃太誓予克受受,克予之克,陶侃握重兵據上流,此九四乘墉之勢也。外則憚温嶠之忠,内則創八天之夢,欲攻其上,疑其不克,欲干天命,知其不可知,困而僅保其吉。六二以一柔弱之君子,能抗九三、九四兩剛強之小人,隂消其一而使之不興,深媿其一而使之自反者,中正而已矣。人臣苟中正矣,何強之不弱,何弱之不強哉?管、蔡毁旦,燕盖譛霍,先悲而號也。羣小之黨既殱,周、霍之忠益明,後喜而笑也。惟成王、昭帝之中正,然後能力主君子而力勝小人,大師剛而力之謂。故師莫大乎君心,而兵革為小;克莫難於小人,而敵國為易。志未得,乃象傳論上九之意,若上九則自无悔也。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明)张献翼撰《读易纪闻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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