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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-(明)陳士元撰《易象鈎解》

豫卦(雷地豫卦)【震宫一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太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太阴】 ䷏【坤下震上】 豫:利建侯行師。 自初至五有比體,比爲建國親侯。又謙九三在三公之位,自二至上有師體,謙反而爲豫,則三升四,四爲諸侯,有三公出封之象,故利建侯。然建侯以坤地靜鎮言,行師以震雷威動言。屯有震無坤,則言建侯而不言行師;謙有坤無震,則言行師而不言建侯。惟豫則兼言之也。 初六,鳴豫,凶。 小人得寵,不勝其豫,而發於聲音,凶之道也。初變爲震,又應震體,震有鳴象。 六二,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 互艮有石象,艮伏兌上體,互坎伏離,離日在兌西,終日也。然皆伏於互體,故有不終日之象。夫六二上應隂柔逸豫之君,下立乎鳴盱兩佞臣之間,而以中正自守。其處豫也,介然如石;其去豫也,不待終日,吉孰大焉?諸爻皆言豫,惟二、**然。五貞疾,不得豫也;二貞吉,不爲豫也。 六三,盱豫,悔,遲有悔。 睢盱,視不審貌。上體互坎伏離,離目而震動,故有盱象。 九四,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簪。 四爲豫主,豫之由也。卦以陽爲大,九陽得位,故曰大有得。坤有朋之象,衆隂從四,故稱朋焉。簪乃聚髪之物,巽爲寡髪,則坤爲髪矣。而九四以陽聚之,故有盍簪之象。 六五,貞疾,恒不死。 五溺於豫,疾君也。切近九四,剛臣不敢自縱,故曰貞疾。其明皇之得韓休,齊洋之得楊愔乎!易言疾者五,无妄之九五,損之**,豐之六二,兌之九四,其疾皆可愈也。惟豫之六五獨言貞疾,然則人之生憂患而死安樂也,豈不信哉!五至三互坎,坎爲心病,有貞疾之象。 上六,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 重隂故曰冥。又互卦坎伏離,離,日也。上變成巽,巽,入也。日入於坤地,有冥象。居卦之上,故曰成。震動之終,故曰有渝。

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-(明)陳士元撰《易象鈎解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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